《明末枭雄录》第2章 斩首的滋味

    谭天保惶恐不安,紧张得浑身发颤。

    他跑出总管的帐蓬,贼头贼脑地四下张望,茫茫夜色中,天空一轮明月,地上一片鼾声,远处,隐约可见哨兵的身影在晃动。

    怎么办

    我到哪儿去

    他完全没有主意,心下惶惶,六神无主,只是下意识地向前迈着脚步。在走过一处亮着灯火的大帐蓬时,忽然从帐里走出个穿着甲衣的军官来。两人差点撞个满怀。

    唔……谭天保吓得几乎跌个仰八叉。

    那军官喝道:“乱走什么,快进来,替师爷秉烛。”

    “是……”

    谭天保答应一声,硬着头皮走进大帐蓬。

    秉烛,就是替正在写字的师爷用手举着蜡烛照明,当一个“人体烛台”,保证人家在书写的时候有充足的光线。

    帐里,穿着儒生长衫的师爷正一本正经地象个“圣贤”一样坐在石板前拿毛笔写字。

    师爷,是队伍里很受尊重的职位,识文断字对于目不识丁的普通大兵来说几乎是被仰望的事情,战斗的时候,会有专门人员保护师爷。

    其实按照谭天保的标准,这个“师爷”肚子里那点墨水,根本狗屁都不是,不用说物理化学这样的自然科学知识,就算是文学,除了会背四书五经,会写一手毛笔字,剩下的就只会倒背着手摇头晃脑装腔作势。

    连个长方形的面积都不会算。

    谭天保勉强抑制着惶恐,拿过蜡烛用火石、火镰打火点燃,举着蜡烛给师爷照明,这活儿倒也不算累,但是他心里有鬼,生怕自己刚才杀人的事情败露,不住贼眉鼠眼地悄悄向帐外张望。

    阿弥陀佛……他们别发现总管死了啊……

    一不小心蜡烛的油滴洒到手上,烫得呲牙咧嘴。

    有意无意间,谭天保伸长脖子去看师爷写的字。

    “降书。”

    嗯

    谭天保一愣。

    铺在石板上的毛头纸上,赫然写着这两个大字标题。

    怎么,义军要投降

    ……

    说起来,农民起义军投降,是再平常不过的事。很多大股小股的起义暴动队伍,被官兵追剿,混不下去的时候便投降,被官府招抚,给个一官半职,摇身一变就成了官府的下属。

    昏暗的蜡烛光下,师爷满面肃容,正在认认真真地书写“降书”。

    “顺天承表陈帅奇瑜将军麾下均鉴……”

    有些繁体字,谭天保不认识,但是内容却是看得明白无误,没错,义军确实是要投降了。

    千真万确。

    要向官军投降!

    我擦,这事儿可太令人震惊了。

    谭天保心里忽然涌上一阵狂喜。

    投降,并不只是意味着义军的命运会发生重大转折,而且对于谭天保个人来说,也是一个巨大的利好消息。

    他猛然意识到:我逃出车厢峡的机会来了!

    送降书!

    没错,师爷写了降书,必然要派人送到官军大营里,而自己作为“传令兵”完全可以去做这件事。

    那么——我这条小命可以不必葬送在这个倒霉的车厢峡里了。

    命运骤然出现了转机,这令谭天保登时一阵激动。

    眼前似乎豁然开朗。

    ……

    师爷把降书写完了,交给书令校尉,校尉核对一遍无误后,盖上红泥大印。

    谭天保鼓足勇气,走上前一步对校尉说道:“长官,我愿意去送降书。”

    “你……”

    校尉疑惑地瞅了他一眼。

    按理说,送降书是个危险的差使,绝对没有人愿意去,因为深入敌方大营,难保不被砍头,在古代战争中,“毁书斩使”之事层出不穷。

    这小子怎么会自告奋勇

    谭天保却怕差使落不到自己头上,做出一副“忠勇”的模样,挺直腰板继续申请,“长官,小人愿为义军完成使命,肝脑涂地在所不辞……”

    “好吧。”

    校尉终于答应了。

    “你,把这份文书,明天卯时以前送到官军去,交给陈奇瑜。不得有误。”

    “遵命。”

    ……

    计划成功了。

    怀揣着那份“降书”,谭天保领了通行腰牌,走出师爷的大帐。

    他犹豫了几秒钟,走回到总管的帐蓬里。

    这个帐蓬里有个死人,如果被别人发现就彻底完了,最妥当的办法就是——自己守在死人身旁。

    虽然这事儿有些恐怖。

    伴着一个死人睡觉,当然会有异样的感觉,谭天保虽然在战场上见识过了无数死伤,也难免时常下意识中觉得总管会突然坐起来,张牙舞爪地冲自己伸出黑手……

    胡思乱想,迷迷糊糊中……他竟然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天色尚未明,四周黑沉沉的一片寂静,谭天保思前想后,再也睡不着了,他抱着长矛坐在草堆里,心里只盼着天快点亮起来。

    那时候就可以逃出车厢峡了。

    身边这个可恶的死人,再见……不,永别了。

    越盼着时间快走,就越觉得慢,心急难熬。

    大约快到五更的时候,谭天保实在忍不住了,老子不等了,若是天光大亮,只怕秘密会败露,那就走不脱了。

    走!

    咬了咬牙,站起身来,刚要出帐蓬,想了想,又返身回来,蹲下身子,在死去的总管尸首身旁摸索。

    摸什么

    银子。

    总管平时勒索抢夺,积攒了很多私房,这是大家都知道的,羊牵走了,拔橛子是必须的。人已经杀了,银子岂能给他留下

    摸到了一个沉甸甸的包裹,隔着包裹的粗布表皮,能够感觉到里边硬硬的碎银,掂一掂,不少,足有十来斤重。

    很好。

    谭天保溜出帐蓬。

    外面天色未明,黎明前的黑暗,似乎更加暗涩,他提了长矛,急急地往峡谷外面走。快要走出营地的时候,遇到了一班哨兵,拿着苗子枪喝道:“什么人”

    “传令兵,”

    谭天保理直气壮地回答。他把身上的通行腰牌拿给哨兵看,“奉中军官之命,去给官军下书。”

    “下什么书,深更半夜的,湿你伯。”一个哨官恶狠狠地骂道。

    谭天保也同样用恶狠狠地口气回答他,“贼那妈,长官的命令,你有胆子看一看啵耽误了将军的大事,借你几筐脑袋不够斩。”

    以横对横。

    温良恭俭让,在此地没有丝毫用武之地。

    哨兵们不敢再拦截,歪歪愣愣地骂几句,放行了。

    谭天保顺利出了营地,松了一口气,跑进茫茫黑暗里。前面是一段几里长两军交界地,同时也是鏖战了数次的战场,地上处处都躺着凌乱的死尸,有时候脚踩上软塌塌的东西,黑夜里也分不清是什么,一阵阵心惊胆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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