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一场梦》分卷阅读3

    宋星平当场打翻茶杯,晕眩过去。

    我不知他为何如此激动,许时晚简略的告诉我季将军是宋星平的亲戚,他要回去奔丧。

    我点了点头,本想跟着去,但转念一想如今世态易变,我父亲与我的未婚妻万一有什么变数。我便匆匆告别了许时晚和宋星平。

    父亲已辞官回乡,身体不好,我的未婚妻一直在照顾他。我颇为感动,当即与她成亲。

    父亲不久便去世了,留下了颇多遗产。

    我的妻子娴雅淑德,骨子里却是清高刚硬的。我和她理了理家产,决定大部分寄给季将军的儿子季德璋。我本人武功不高,文学不通,对这片我爱的土地只能尽微薄之力了。

    成婚后,我便安心的呆在了家里,虽然对江湖多有眷恋,但我还有别的责任要担负。

    几年后,家中积蓄也不少。我问我的妻子想不想出去看看,她一口答应下来。

    某日,我和我的妻子在徽州游玩时,她染上风寒,在旅舍休息,我则下楼去给她请大夫。

    经过那个曾经题字的地方,我走过去,有一个人也站在我题的那面壁前。

    宋星平回头,对我一笑,仍是当年的风采。

    几年不见,他憔悴了不少。我握住他的手,激动的语无伦次:“好久不见啊,我现在……”

    他听我絮絮叨叨的说了一堆,并没有不耐烦。我问他:“为何就你一人,许兄呢?”

    他淡淡道:“走散了,我在等他过来。”

    我点头:“那我先走了,我妻子还等着我。后会有期。”

    他略一点头,仍站着不动。

    待我回来时,那墙壁上多了一行字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至今,我也未曾再见过他。

    程观的故事刚一讲完,便嘘声一片。

    “你倒是说清楚呀,后来宋星平和那个许什么的在一起没啊。”

    程观摊手:“我怎么知道,既然他题了那字,许时晚说不定会看到,那时不就知道宋星平心意了?”

    “要我说,这许时晚真是胆小的很,既然早有情意,何不早一点说,偏等到宋星平说。”

    程观笑着听了会闲言碎语,便告辞了:“诸位自便吧,程某就喝口茶歇歇,你们以后若遇见他们,可记得告诉我一声。”

    他家里还有妻子等着,想必宋星平和许时晚也仍在逍遥江湖,快意人生吧。

    ☆、第 3 章

    江湖一场梦。

    江湖上最不缺的就是野鸳鸯。待字闺中的大小姐跟着少侠私奔是常有的事。

    茶馆里,茶客们议论着某位大小姐和某位少侠的轶事。门帘一卷,一对男女走进来。

    女子自顾自的坐下,屈指敲着桌面,示意男子给她倒茶。

    男子儒雅的很,尽心尽力的伺候着。

    旁边有人看过来,轻声道:“这莫不是一对野鸳鸯?”

    谁料女子耳力好,当即柳眉倒竖,一拍桌子:“你说谁呢?谁是野鸳鸯,姑奶奶我可是明媒正娶,十八顶大轿抬进他们家的。”

    男子急忙劝阻她,笑道:“他们开玩笑呢,别这么大牌气。”

    旁边人倒是淡定的很,:“我说姑奶奶,你既然口才这么好,也讲个故事来给大家听听,光喝茶可没意思。”

    女子爽快一笑,:“讲就讲,你且给我听好了。”

    我叫柳如眉,是京城柳丞相的大小姐。我丈夫名杨似桦,是我从小定下的未婚夫。

    我丈夫是翰林院的首席文士,负责每年的春选,也就是科举考试。

    由于我自小才华出众,圣上特允我协助我丈夫批阅试卷。

    我记得那一日,在众多的考卷中,我随意挑了一卷。展开一看,是一篇极漂亮的赋。时隔好几年了,我也不记得写的是有多好了,只记得我拿给我丈夫看时,他也叹服不已。

    这一份答卷果真被评为了第一,接下来便是殿试。我那时缠着我丈夫,硬要看一眼那答卷人的样貌。我丈夫被我缠的无法,答应殿试后请他来家中,可惜他没请来。

    那一年的大选,状元郎是个二十六岁的年轻人。殿试上,他挥毫写出了令圣上龙心大悦的《治国十论》,可谓是英雄出少年。

    更何况这位状元郎是个美男子,那段时间,裁缝铺里新出的花色,外地新运来的香粉都被一抢而空,穿到,喷到这些做起春梦的京城少女身上去了。

    正是因为他太出色了,殿试过后的聚会,他成了中心。达官贵族家的小姐们一个个暗送秋波,芳心暗许。可怜我丈夫,挤在一堆姑娘里,想上去邀请他总是被挤开。

    不过,那场聚会我也沾我父亲的光去了。我一去先拉开了我的丈夫,免得他挤在脂粉堆里沾一身味道。

    我站在我的父亲旁边,状元郎自要来敬酒的。我看着他缓缓步来,芝兰玉树,谦谦君子,如圭如璧,宽兮绰兮。他举起一杯酒,不卑不亢:“小生顾端己,日后还请丞相多多指点。”

    他没有说关照一类的词,也没有过于恭敬。我的父亲对他是十分满意。

    可怜了榜眼和探花郎了,也是有文采的好人物,可惜同这位比起来,可真差了不少。

    但探花郎是我父亲的学生,也曾求学与我,我还是过去看了看他。

    沈榆站在角落里,他年纪尚小,刚刚及冠。也难怪没有人过来看看。

    我笑道:“何必伤感呢?你年纪还青,和顾端己比什么。他这人,真是个君子。”

    沈榆道:“我本以为这次我必得头魁,谁料,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来。看来,京城女子最想嫁的人物又要变了。”

    我调侃道:“你这个色胚子,瞧瞧人家,柳下惠啊,坐怀不乱,你在这猴急猴急的,就那么喜欢女孩子啊。”

    他忧郁的叹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我推他,:“你还不去给状元郎敬酒,该有的礼数都不懂,小心你父亲教训你。”

    他随便拿起一只杯子过去了。我看他走了,过去拧了拧我丈夫的耳朵:“傻站着干嘛呢,看这些女孩子看上瘾了?还不跟我回家了。”

    我丈夫也是傻,不等状元郎给他也敬一杯就跟着我回家了。

    我父亲在归家的车上,感叹着告诉我:“真可惜,真可惜,可惜我就你一个女儿,可惜你嫁给了阿桦这个呆子。否则,我也像那些大臣一样上去给自家闺女说亲了。”

    我笑道:“那人确实是一等人物,可是要论品性,我还是喜欢阿桦。当年,他中了头魁,傻不登登的就急着娶我,连会都不参加。混了这么多年,还只是个小小的学士。”

    我本以为自己有幸看了眼这等人物便可安心了,谁知道我们竟还有一些交集。

    我第一次和他正式说话时是在两年后了,他仍未娶妻,职位倒是升的飞快。我听我父亲说,他背后并无靠山,为人也清正廉洁,硬生生的把我那个小学生沈榆压下一头去,把沈榆是气的想要回家。

    群芳阁是一间有名的菜馆,就是贵。平素的日子就凭我丈夫那点薪金,压根就吃不起。所以每次沈榆请我去,我都极为开心。

    某一日,沈榆又来请我,我丈夫恰好不在。我喜滋滋的跟他上轿,他一脸正经的告诉我今天还请了一个人,就是朝堂上叱诧风云的顾端己。但沈榆早就被他压到想自行了断了,他费尽心思请他吃饭想搞好关系。

    沈榆求我帮他说点好话,以我响彻京城的才女之名。我也一本正经的回他:“只要有饭吃,什么都行。”

    于是我们两个人喜滋滋的上楼。沈榆订了个临窗的座位,据说视野好,环境佳。一进去我就看见顾端己坐在靠窗的那一边抚着雕花小窗发呆。看见我们进来他猛地抬头,眼睛里是奇怪的情感,希翼痛苦绝望交杂在一起。

    沈榆可没我这么好的洞察力,他自顾自走过去,在顾端己旁边坐下来,还招呼我过去。

    我有点担心的问顾端己:“顾公子,你还好吧?”

    他摇了摇头,带点歉疚的道:“这地方我很久前来过,有一种物是人非之感。”

    我打着哈哈:“想必和顾公子一起来那人必是顾公子所珍视的。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顾端己点头,随即让小二上菜。

    明明是沈榆请客,却弄得和顾端己请客一样。酒过半巡,沈榆拿了杯酒要敬顾端己一杯。我也帮着沈榆说话:“顾公子,沈榆这孩子不稳重,在朝里请你多关照了。”

    顾端己问我:“这孩子很喜欢功名?”

    我道:“沈榆这孩子争强好胜的很,他喜不喜欢功名我不大清楚,但他从小就懒,懒得走,干脆做点简单的,考试当官。”

    顾端己若有所思,喝了沈榆的酒。

    酒席结束的非常完美,除了顾端己硬要付账之外。沈榆在门口送走了顾端己,刚好我丈夫来接我,沈榆拉着我问:“你觉得顾端己怎么样?”

    我急着回家吃夜宵,拍拍他脑袋:“非常不错,你跟着他好好干吧。”

    车上,我忍不住问我丈夫:“你和顾端己也共事了几个月,你觉得他人如何。”

    《宅书屋》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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