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攻略的正确姿势[快穿]》分卷阅读102

    正是黄昏时,人声鼎沸,酒肆满座,一身蓝色布衣的青年端坐木桌前,右手将那泡着碧螺春的白瓷杯端着凑到唇边作势欲饮,实际上,那一双上挑的眼却透过氤氲雾气,不着痕迹地打量着隔壁桌那对正在低声争执的人。

    此人正是长大后顺利出师的陈祁延。

    当然,注意别人争吵并非因为他多管闲事,而是那两个人压低的声音中偶然露出的‘边关’‘镇州’‘辽国’这几个词,实在是非常的引人注意。

    坐在隔壁桌外侧,气得眼圈都红了的人一个比正常男子还要健壮的哥儿,他穿着一身浅粉色的纱衣,鼓囊囊的肌肉把薄薄的纱绷得紧紧的,一层一层垂下,看起来反而有一种对方更壮了的错觉。

    而坐在他旁边男子则比他身体线条修长许多,从右手上的厚茧和锐利的眼神可以看出来也是个功夫不错的高手。

    跟随师父走南闯北这么多年,好的坏的全部都亲身体验过,陈祁延虽说年强,但眼光和阅历自是都不差。要说这两人的衣料均为上等,莫说寻常富贵人家,即便是位阶低一些的官员也是穿不起的,可见定是有权有势之人。至于他们的眼神情态,看起来虽然亲密,但动作上却很有分寸的保持了一个哥儿和男子应有的距离,所以他们应当尚未成亲。

    这样的两个人,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因为边防之事起了争端,那就实在是太令人好奇了。

    以前和师父在一起的时候常听他谈起边关大事,甚至还专门带着他去辽国呆了一段时日,即便后面师父离开了,自己打败一众武林豪杰,登上盟主之位后也时有关注,所以一有涉及到这方面的话题,总是比较感兴趣。

    放下茶杯,陈祁延表面上做出一副用心听楼下说书人的样子,心里却在琢磨着怎么才能和这两人搭上话,弄清楚事情始末。谁知这边对策还未想出来,那个正面对着自己的男子却似有所感地看了过来,然后动作顿了一下,掩饰性地把头转了回去,在说话时,原本就压得很低的声音忽然就变得更低了。

    咦?

    有趣。

    陈祁延不自觉地伸手摸了摸腰间装满上等竹叶青的酒葫芦,上挑的眼角晕出一抹笑意。

    我都十二年未曾回京,世人也皆道我已经死了,这人我一点印象都没有,难道还能认出我是谁不成?

    刚想到这里,那两人不知怎的,争吵声音又大了些,只是内容早已不是原来那些,而是扯到了不知什么无关的地方。没过一会,那粉衣的哥儿做出一副气不过的样子,拿起桌上竹筷做剑便攻了上去。对面的男子也拿起另一支筷子,两人就在这小小的木桌上你来我往的对起了招。

    不过那哥儿一看就是走力量型的,在这种走技巧的对决上自然讨不到好,在第七十九招时不慎被对面窥出破绽,直接将他手中的筷子挑飞了出去,并且好巧不巧地戳进了陈祁延面前不到五寸的桌子里。

    好精准的力道控制。

    当武人的职业病发作,陈祁延在心里为这两人的武艺叫了声好,然后在他们一脸抱歉地搭讪,并且顺势坐过来时也不阻止,只是装作没有注意到刚才对方异常的样子端起茶笑道“两位大侠好身手!在下以茶代酒,敬二位一杯!”

    说罢,他仰头将杯中茶水一饮而尽,末了还将杯子翻过来,以示自己喝完了。

    对面两人都是自小习武,一身武将习气,如今见他这么痛快,先不说刚刚的怀疑,心里首先有了些好感,面上的笑容也都真诚了不少。那身着锦衣曳撒的男子首先抱了抱拳,眼神清明,态度友善道“阁下好气魄,在下梁家铖,这是我的好友许懿,不知可有幸知晓英雄名讳?”

    梁家铖?许懿?

    两个人的身份迅速在脑海里过了一圈,陈祁延心里立刻便有了数,唇角轻勾,朗笑道“英雄不敢当,在下藏小安,初来京城,还请多指教了。”

    “藏小安?你就是新任的武林盟主藏小安?!”眼睛微微睁大,喜欢观察江湖动向的许懿早就听说了对方夜破十寨的事迹,一直把他当做英雄崇拜,如今见了真人,更是激动得忘记来的目的,粗着嗓子连连道“久仰大名,真是久仰大名!”

    相比于自己心上人的激动,梁家铖就要冷静许多,但因为对方不仅在江湖上名气十分之大,更有传言他自出生时便天赋异禀,两岁便开始习武,根本就无法与自己刚刚怀疑的那个已死之人联系到一起,他便略略打消了之前的顾虑,与对方攀谈了起来。

    三人从京师的风土人情聊到江湖大势,再谈到边关情况,不过短短几日时间便开始称兄道弟。

    陈祁延也顺势了解了之前两人在茶楼争吵的原因,无非是两人过段时间就要成亲,但镇州形势不好,梁家铖随时都可能会诶派去,许懿想到时随梁家铖去边关,对方却担心他的安全,不愿他跟去。

    这是人家的家务事,陈祁延虽然挺佩服许懿一个哥儿的勇气,却也不好替人家决断,半个月后便离开京师,继续游历天下。

    两年半后,他在武林盟中听说了镇州被围,便广发召集令,带着武林盟的兄弟和粮草赶去支援,不过短短半个月的时间,便助梁家铖将军大败辽国。

    事后皇帝下旨封赏,他也不接,又于一年后卸去了武林盟主的名头,从此寄情四海,行侠仗义,只要提起他,无论是成名已久的大侠还是初入江湖的侠士均交口称赞,江湖处处都有他的传说。

    即便是他退隐之后,江湖人也多在腰间挂一酒葫芦效仿前辈,藏小安的侠名和无数事迹被记入青史,直到百年后也仍旧为人称道。

    第138章 血xx祷

    等等, 棺材?

    看着这个熟悉的场景, 第五昊不禁联想到了以前自己还在穿越部打工时候, 接过的一个末世世界的扮演任务。

    当时他扮演的也就是个给主角添点麻烦就秒跪,没什么太多剧情要走的龙套,穿过去的时候正好是原主在末世还没全面爆发时被当成正常死亡下葬,然后诈尸的那段剧情。

    先不管他挣扎了多久才从那钉死的小空间里爬出去这件事,结果总之在费劲千辛万苦终于徒手撕开棺材板后, 外头那爬了满地, 嘴里到处淌着脓液的丧尸们给年轻的他留下了非常深重的心理阴影。以至于现在看到棺材板,他的胃里头都开始下意识的直犯恶心, 身上的汗毛简直都要跟着立起来了。

    所以老子这是诈尸了, 还是又他娘的穿到丧尸文里头了??

    三分蛋疼外加七分不香的鱼干,犹豫第五昊犹豫了几秒钟, 这才带着百般的不情愿打开了脑海中的。

    ————然后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

    这本叫做《血xx祷》,看名字就知道,这是一本和血族,也就是吸血鬼题材相关的书。

    男主阿诺特是一个千年吸血鬼,因为刚转化的时候出了点作者没有写出来的差错,不幸得了有厌食症和恐血症。鉴于血族虽然不会死,但如果一直不进食,他们的力量就会一点点被消磨掉, 为了维护自己家族在吸血鬼中的声望和首领的地位,每次进食都是他用自己强大的意志力逼迫着进行的。

    不过,即使男主的实力强大, 但还是因为恐血症与厌食症的原因,被家族里一些有心机或者是嫉妒他的吸血鬼却看不起,视为血族的耻辱,并且一直在找机会把他拉下台来。男主虽然心里清楚,但这些人在家族中也各有自己的根基,不能轻举妄动,也只好处处小心行事。

    有一次夜里,男主无意间看见外面的月色很美,兴致一起就独自一人到外面走走散心,机缘巧合之下邂逅了身为平民的女主。对血液毫无欲·望的他开始不受控制的渴求她血管里的流淌着的,散发着迷人芳香的血液。他第一次感受到了饥饿,仿佛要将他的胃绞成一团的痛苦,仿佛这个人就是为自己而生的。

    但是厌食症虽然因为不明原因有所缓解,但恐血症却没这么简单就治好,男主一边极度渴望着品尝那鲜血的滋味,一方面又因为害怕血不敢去咬,挣扎了很久,才装作落难贵族去和女主搭了话。

    女主是住在最近村子里的人,性格有些怯弱但是很善良,她看面前这个人脸色苍白得连夜色都无法遮掩,顿时就起了恻隐之心,将对方带回自己家里休养。

    刚开始,男主是因为对血的恐惧没有下手,但相处了一段时间后,他发现这个姑娘真的是一个很善良的好女孩,比起吸血鬼世界的肮脏丑陋,她简直就像自己已经告别了千年的太阳般温暖。所以哪怕每天都被饥饿折磨着,他最终还是选择了独自离开

    不过男主没有想到的是,他忠心耿耿的仆人看到他离开后,就背地里把女主抓回去做了血奴,等男主看到被手下送上来作为食物的女主时,已经来不及阻止了。他作为吸血鬼家族的首领,当然不能展现出偏向人类的一面,所以他只好接着没胃口的理由把女主留在身边,不让别人伤害她。

    可惜自制力这种东西都是有限的,吉他的弦绷得太紧会断,人也一样,面对着天天在自己跟前晃悠,简直就像是明晃晃地说‘来吃我啊’的女主的血,男主实在是忍不住饥饿了,失去理智吸了女主的血,然后就深深为她沉迷,在这迷人的馨香和甘美的口感中,死寂了千百年的心也仿佛焕发生机。

    他知道女主渴望阳光和自由,但他也同样的渴望着她,就像是阳光和自由。在经历各种挣扎后,男主最后还是决定顶着自己最衷心的管家的质疑声,偷偷地放女主离开。

    可惜外面等着女主的也并不是自由,她刚逃出那块令人窒息的地方,还没来得及多呼吸一会新鲜的空气,就立刻被教会抓走了,并且还要把她当成帮助吸血鬼的异端烧死,任她怎么解释都没有。危机之下,男主只好去救场,历经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救出女主后,两人才发现人类世界已经没有了她的容身之处。

    男主只好带着她回到城堡里,和曾经那样形影不离地保护她。

    但就从女主回来的那天开始,他们家族成员莫名其妙的一个一个被杀死,而且根本就找不到凶手。男主迫于压力,只好放下了家主的权杖,让他的双胞胎弟弟上位。少了家主身份的庇护,女主在男主休息时被吸血鬼吸干了血,男主悲愤欲绝地去质问时,他的孪生弟弟这才漫不经心地推出了男主最忠心的仆人当做替死鬼,然后当场杀掉了那忠心的管家。

    男主本来已经心如死灰,谁知道他弟弟找了替死鬼也就算了,竟然还来找他炫耀女主临死时挣扎的样子和扭曲的表情。忍耐已久的男主终于忍不住动手杀死了弟弟,随后又去杀了家族所有的吸血鬼,第二天早上,他带着本来准备送给女主的发带,挂着解脱的笑容,慢慢地走到了阳光下。

    对,没错,他自杀了。

    啧,这他娘的还是男主么?也太惨了点吧!

    想想老子以前穿的那些世界,不是主角狂霸酷炫拽就是主角狂霸酷炫拽,总之哪怕智商已经跌破天际了,作者最后总能给他们掰扯个he。

    打个比方许懿和梁家铖先不说,他们那是人品差了点,起码脑子还是好使的,想想就连盛天那种不知道被作者挖了几十个大坑的脑子都能当跨国公司的总裁,就知道怎么叫金大腿了!

    这个倒好,光看这开头老子还以为就是简单的跨种族跨生殖隔离的一场轰轰烈烈的人鬼恋,然后告诉读者“哪怕不是同一个种族也是可以在一起,大不了我吸干你的血让你也变血族。’,谁知道他娘的竟然就double kill然后两边都团灭了?!

    这波操作真是六炸了。

    睁着眼感叹了两秒,鉴于时间关系,第五昊又赶紧去看了这个身体的记忆。不过一千年实在是有点长,他就没有看前头的,只是瞅了瞅最近十年的,也就大致了解了现在的情况。

    要说自己这个穿越时间,那是把控的非常好,按照原著来看,今天不多不少,正好是男女主相遇的日子。想想上个世界藏丹来的比自己还早,即使这个世界的客户攻略的目标是自己这个身体的孪生弟弟,也就是原著里头带头反叛自己亲哥还杀了人家爱人的小王八蛋,第五昊也觉得自己还是不能小心大意,得把所有剧情都走好了,才能不惹对方怀疑。

    想到这里,暂停的时间开始运转,摘下一朵别在了自己头发里的白玫瑰凑到鼻端嗅了嗅,红艳得仿佛是沾了血的唇微微勾起,似是很满意这朵玫瑰的味道。

    零星几点闪烁的烛光,华丽昏暗的卧室,比夜色更浓稠的棺材,雪白的玫瑰和英俊优雅的贵族,这种诡异且奇特的美,瞬间就跟一把锋利的刀子一般插·进了管家的视野,让他自从死亡后就再也没有跳动的心脏都似乎动了一瞬。

    察觉到对方似乎注意到了自己,管家连忙挪开了视线,挺直了背脊走到自己的主人面前,单手抚胸,低头恭敬道“主人,您的精神似乎不太好,厨房里有新鲜的奥尔良血统的小姐,您需要点甜品吗?”

    反映了半秒才发现对方说的‘甜品’指的是那个女孩的血,在记忆里看了眼男主平时的样子,他将那朵白玫瑰插·在自己西装胸前的那个口袋里,这才勾了勾唇角,无奈道“路易斯,你是知道的,我讨厌所有红色的东西。”

    “大人,这已经是第三周了,您如果再不吃点东西,那群无聊的老鼠就又要开始骚动了。”

    可惜别说原著里面男主本来就没有喝这杯‘甜点’,第五昊自己也完全没有做好靠人类鲜血充饥的准备,就直接按照剧情走到窗边,拉开厚重的,可以在白天完美挡住所有光线的窗帘。

    ——然后真的被那皎洁的月光迷住了。

    旁边的管家原本以为他是想要逃脱进食,手上还举着一个烛台,身形一闪就出现在了第五昊的身后,顺着对方的目光不经意地看了一眼。

    第五昊的余光看见自己的管家也被这比太阳温柔,平等的眷顾着他们这种生活在黑暗中的生物的月亮的样子,感叹道“今夜月色真美。”

    第139章 血xx祷

    嗯?

    管家脸上本来有些失神的表情有那么一瞬间的漂移, 但那一地流淌, 仿佛拥有生命的银光刚刚也确实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这种感觉很奇妙, 像是一种摄人心魄的魔法,把这原本平平无奇的景色都变了个模样,哪怕这不是他见过最神奇的事情,但也让他打从心里赞叹吸血鬼拥有的奇特视角和造物主的神奇,连嘴角也挂上了一抹略显僵硬的笑。

    血族眼中的世界总是充满了各种诱惑, 一不小心就会落入大自然设下的陷阱里, 然后要么丢掉灵魂,要么变成一个只受欲·望掌控的野兽。好在第五昊走过那么多的世界, 定力自然也不会差到哪去, 虽然迷失了那么一瞬间,但却立刻清醒了过来, 抱着感兴趣的态度欣赏了一会,就收回了视线。

    ——然后正好看到身旁管家勾起的嘴角。

    第五昊:???

    等等等。

    《宅书屋》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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