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兄弟。”
听到电话那头呼吸微微一窒,单宁笑道“是吧?陈大姐。”
“靠!姓单的你一天不挤兑我你就不舒坦是不是!”
单宁打开扩音把手机扔到床上,从衣橱里拿出条干净的牛仔裤换上。
“谁有那个美国时间来调戏你啊,陈大姐……”
故意拖长的戏谑音调顿时把陈浩宇气得不轻。“姓单的,老子总有一天要在你饭里头下一斤毒鼠强,毒死你个王八羔子!”
单宁拉上牛仔裤拉链,关掉扩音,把手机拿到耳边。“陈大姐,毒鼠强已经停产了,你买不到了。”
“操,姓单的你个杀千刀的王八羔子……”
单宁止住他的骂骂咧咧。“说吧,找我到底什麽事?”
陈浩宇顿了半晌,闷闷道。“你哥哥我心情不好,快来陪你哥哥我喝酒。”
“你在哪儿。”
“就三一胡同边儿那家小餐馆。”
“知道了,陈大姐。”
“我靠!……”
在耳朵受到脏话的荼毒前,单宁果断地掐掉了电话。
第三十三章伤情(一)
打电话跟季景文说了声晚上不在家吃晚饭,结果被那厮怨念道两人已经很久没有一起共进过晚餐了。
单宁转念那麽一想,两人确实有一段时间没一起坐下来好好吃顿饭了。前段时间他回了d市,回来之後季景文又忙於公司上的事情,家里都有好一阵子没开过夥了。
安抚了一通颇有怨言的季大总裁,在再三保证过几日两人找个时间好好约个会之後,单宁换上一件比夹克更为保暖的黑色呢子大衣出了门。
c市深秋的晚上还是比较冷的,白天穿的外套到了晚上绝对挡不住风。
陈浩宇说的那家餐馆是单宁还没有脱离东堂前两人常去的一家小店。老板是一对中年夫妇,丈夫当厨师,老婆收银并兼职服务员。味道说不上很好,但吃的就是那麽一种热闹的氛围。
这种街边小店跟那种大酒楼相比必然上不了档次,也不见得有多麽干净和新鲜,但以前有时间有机会的时候单宁和陈浩宇都会来这里聚一聚,吃顿饭喝点啤酒什麽的,感觉比那种拿腔作势的高档酒楼惬意多了。
单宁和陈浩宇都是没进过大学便半路撅了屁股的主,混了那麽几年没什麽大出息,也学不来上流社会那些所谓的社交礼仪和弯弯道道。直来直往的两人在当时可谓是一拍即合沆瀣一气,帮里没他俩啥事的时候就聚在一起喝酒打诨大吐苦水,你说你的苦我说我的怨,喝高了两人就搀扶著彼此边唱著好汉歌一边压马路,一路摇摇晃晃叫别人以为是精神病院刚放出来的疯子。
但自从离开东堂之後,单宁和陈浩宇的交集便少了。一个依旧走著老路,一个却已经回归了常人的生活,那些记忆虽还在,但有些地方却终究还是疏远了。比如说,季景文的存在,再比如说,已经与过去那个落魄混混大不相同了的陈浩宇。
对於陈浩宇如今在做些什麽单宁并不清楚,两人偶尔的聚会也从来不会提起这方面的事情,大概陈浩宇也觉得既然他已经离开了东堂,有些事情便没有必要再在他面前提起了。
到了那家门口亮著灯箱的小餐馆,单宁一眼就望见了坐在角落里头无聊敲著筷子的陈浩宇。
他穿了件宽大的黑色针织衫,微微佝著背,左腿搁在右腿膝上,两搓挑染的红毛在惨白的白炽灯下格外的扎眼。看上去的确一副心情不太好的样子。
“靠,你终於到了,老子点的菜全都凉了。”
看见单宁进门,陈浩宇拿手中的筷子狠狠敲了一记碗。
“你点这麽多做什麽?把自己当猪喂麽?”
单宁在他对面坐下,扫了眼桌上不再冒热气的七八道菜,伸手慢悠悠给自己倒了一杯茶。
“说了老子今天心情不好。”
陈浩宇挪开单宁面前那杯茶,开了瓶啤酒给他。“少废话,陪老子吃饭。吃完饭哥带你去乐呵。”
单宁手指抚过啤酒瓶口,问道:“你说的乐呵指的是什麽?”
陈浩宇一口气喝掉一瓶啤酒的三分之一,毫无形象可言的打了个嗝儿。“酒吧一条街那儿新开了家店,潮得很,哥带你去耍耍。”
单宁两肘支在桌面,下颌搁在交叠的手背上,嘴角带著笑,目光颇有些探究的意味。“你要跟我说的就是这个?”
陈浩宇闻言抬头瞄了他一眼。“你以为我要跟你说什麽?表白?”
“那倒不必。”单宁收回手,拆了双一次性筷子。“我身体太虚弱,承受不起这等重创。”
“切,你干脆说你将不久於人世好了。”
“在你死之前我是不会离开这个美好的世界的。”
单宁夹了一筷子胡萝卜丝,笑得云淡风轻。
陈浩宇翻了个白眼,懒得再搭理他。
看来今天还真的是很不正常啊。单宁看著对面默默夹菜吃饭的陈浩宇,心底漫起一丝疑虑。居然没有炸毛发飙,啧,真是太太不正常了。
吃完饭,外面的天已经黑的彻底。
秋冬季节的天向来黑得快。单宁低头扫了眼腕表,七点半了。
点的半箱啤酒除了单宁喝的那一瓶外其他的都被陈浩宇扫荡干净,桌上的七八盘菜倒是只动了个皮毛。
“操,一肚子水。”
陈浩宇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微仰著头,满脸疲惫。
他没说原因,单宁便不会开口去问,想说的时候他自然会说,不想说的时候作为朋友也不必去追问。
第三十四章伤情(二)
“缪斯”是c市一家新开不久的夜店,品味新潮,装修得很後现代化,带有金属质感的硬朗风很对众多年轻人的口味,喜欢尝鲜的c市年轻人都喜欢来这新地盘厮混,没过多久,这儿就成了年轻人们的新聚集地。当然,它的受欢迎程度和价位也是成正比的。
“来一打深水炸弹。”
陈浩宇大马金刀地在吧台前坐下,看也不看酒保递过来的酒水单,土财主似的胳膊支在吧台上点了一打酒。
单宁也不介意他那副丢人现眼德行,将身上裹著的大衣寄存了,点了根烟面无表情地坐在他旁边看酒保调酒。
他大衣里面穿了件式样极其简单的白衬衣,跟靡靡灯光下那些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妖魔鬼怪一比,平白多了几分禁欲的味道。
单宁的身材很好,肩线平直,肌肉紧实,既不像那些将肌肉练得跟石头似的野人,也没有娘c身上会有的嫩白柔弱。坦白来说,他这种人正是女人和小0都会喜欢的那种类型,够结实野性,也够男人。
因为不知道陈浩宇会拖他来酒吧,因此单宁不过随便套了几件衣服便出了门,不过好在他身上这件衬衣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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