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死人。
足足十余个死人!
若是早时的人,恐怕早就化作枯骨,可这些人还有肉,还有褴褛的衣衫。
地上有浓稠的血,和腐烂的肉,残破的布搅在一起,渗进沙子里,令人作呕。
赵识途跳下马,来到这些中间,强忍着恶臭,蹲下身查看他们的行装,希望找出身份线索。
他在一个尸体腰间摸了几下,摸到一块四方形的令牌,赶忙接下来,举到面前。
死人令牌上的图案,竟与他自己身上的那块一模一样。
他腾地站起身,转向同伴,大声道:“这些人,是袁氏金刀门的人!”
明月珠诧道:“袁家的人,为何会出现在此处?”
没有人能回答她的问题,这时,骆欢怀里的老狗忽然颤抖起来。
那老狗嗅到腐味,忽然一阵猛咳,皮包骨头的身体不住地抖,抖成一块破布,混浊的眼睛圆瞪着,血丝从眼睑上下渗出,那模样,竟如鬼魂附体一般。
“你怎么了,喂,醒一醒!”
任凭骆欢怎么呼唤,老狗都没有回应,骆欢心急如焚,两指摸索着压它的颈侧,可它不知哪来的力气,后足一蹬,竟从骆欢怀里挣脱出来,摔在地上,抽搐了几下,头一歪,再也不动了。
第21章万径人踪灭(三)
转眼间,又是一条生命在面前消陨。
赵识途快步回到骆欢身旁,蹲下来,徒劳地把手搭在老狗的颈子上,半晌,终于还是闭上眼,摇头道:“许是这腐味太过刺激,它的年纪太大了,鼻子已撑不住。”
骆欢也闭上了眼,仰起头看着天空中的层云,牙齿紧咬嘴唇。
老狗虚弱地躺在横七竖八的尸体旁边,也成了其中一员。它方才的死状,简直像是被死人的鬼魂附身了一般。
赵识途觉得脑袋有些发胀,日头晒得他精神恍惚,加上扑鼻而来的腐臭,令他几乎无法思考,他的视线开始模糊,视野中的景物由一份变成了三份。
没有老狗的帮助,后面的路要怎么找,还是个麻烦的问题,倘若迷失在大漠里,他们的下场不会比这些尸体更好。
他捏紧拳头,强迫自己转回去,他的额头已经沁出了汗,他用袖子胡乱地抹,咸涩的汗水不小心蹭进眼睛里,又辣又疼。
这时,他的肩膀被人拍了。
上官情不知何时翻身下马,来到他身后,在他肩上不轻不重地捏了一下,在他发呆的功夫,便已从他身边越过,径直走到尸堆中间,蹲下来查看情况,隔了一会儿,宣布道:“一样的斩头刀法。”
赵识途睁开眼睛,逐渐清晰的视野中,刚好映出黑衣的背影,那影子就像声音一样,沉稳冷静,似乎天生便带着一种清凉。他不禁想起自己说过的玩笑话,眼前这个人,果然是能消暑的。
他的肩上还残有对方手心的微凉,不知为何,方才还烦乱的心神竟安定下来,他理清嗓子,正色道:“看来凶手是同一人。”
上官情转回头,仔细地盯着他看,似乎是在观察他的状况,见他攥着的拳头松开,紧绷的神情也放松下来,才接着道:“不过这次的死者都是被一刀毙命,其余地方没有刀伤,只有野兽啃噬的痕迹。”
赵识途道:“因为对方知道金缕衣不可能在这些人身上,所以根本不必用刀试探。上官,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在茶馆里听到的传言。”
上官情先是一怔,很快点头。
赵识途接着道:“横行关外的盗贼团里,有一个身手了得的刀客,袁家已经派出一队人马,前去剿灭盗匪,恐怕就是这些人了。”
明月珠恍然大悟道:“原来如此,窥觑金缕衣的人,和那盗贼团是同一批,而燕先生收治的病人,是那刀客故意咬伤自己,伪装而成的,如此一来,前后经过便说得通了。”
骆欢道:“这些人本不必死的,寒儿也是一样,还有其他人……盗贼滥杀无辜,难道没有王法管制吗!”
李大哥叹了一口气:“从前是有的,可如今……”
如今的石头镇,名义上是吐蕃的领土,实际上已在多年战乱之中沦为弃地。吐蕃皇族内部常年争权夺利,赤祖德赞才刚刚继位不到一年,连皇椅都还没坐稳,哪里顾得上几个边塞小镇的安危。
镇中尚且无人管制,更不用说在荒漠之中,无人之境。如今,能依靠的只有手里的刀剑。
上官情紧紧握着刀,脸色虽然缺乏波澜,却仿佛比平时还要阴沉。
他的手垂在身侧,不自觉地搭在刀鞘上,乌黑的刀鞘被他握得咯咯作响。
明月珠见状,欲言又止道:“上官,你……”
上官情松开手,缓缓道:“刀在不必要的时候,本该收在鞘里。”
他的眉心紧锁,竟是在压抑眼中的怒意。
骆欢本想质问他,看到他的样子,也无话可说。的确除了自己动手的一次,上官情的刀还从未出过鞘。
赵识途走到他身边,也在他肩上一拍:“不过,刀在该出鞘的时候,却也不必犹豫。”
上官情猛地转向他,问道:“你知道我有心求战?”
赵识途道:“我早就对你说过我,你的心思很好猜,我总能猜到。”
上官情没有回答,而是再度用复杂的视线凝视他,赵识途与他四目相触,忽地又觉得,这人的心思似乎也不是那么容易揣摩。
赵识途接着道:“但我并不是希望你去冒险,更不想看你送死,虽然你和那杀手练了同样的功夫,但你们断然不是同一类人,所以你若没有把握……”
上官情打断他,一字一句道:“我有。”
赵识途怔了一下,点头道:“好,那么我们只要想办法找到他,让我想一想……”他的视线在四处搜寻,最后落回到死者身上,“这些尸体身上,有野兽啃咬的伤口,这种地方还有野兽出没?”
骆欢道:“一定是沙狐了,它们从不放过新鲜的肉。”
李大哥也道:“沙狐的鼻子很灵,专在有活物的地方徘徊,想来我们已经接近了,只是我们已经没了灵敏的鼻子。”
赵识途灵光一现,道:“我们可以借用沙狐的鼻子,”说罢四下看了一圈,摇头道,“可惜沙地上留不住脚印,不知它们去了哪个方向。”
李大哥道:“你这么一说,我忽然想到,沙狐有一种习性。”
赵识途抬起头来:“愿闻其详。”
李大哥道:“为了适应沙漠的严酷环境,他们遇到食物,便会一次进食许多,慢慢消化。”
“所以?”
“所以沙狐不会留下脚印,却会留下别的东西。”
*
沙狐会留下粪便。
一行人都下了马,弯着腰,捏着鼻子,四处寻找野兽的粪便。
他们不仅要忍耐干渴炎热,还要绞尽脑汁地从沙子里挑出粪便,实在是到了穷途末路。
每个人负责一个方向,若是找到一处,便招呼同伴重新集中,推进搜索范围——这样的法子虽然笨,却真的有效。
赵识途找得腰酸背痛,终于远远地望见了城墙。这一次不是藏在雾气里的幻觉,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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