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行诗》分卷阅读10

    精!”

    红绿灯转换,叶珈蓝没再理会苏锦珂的牢骚,拉着她从人行道过马路。

    穿过路口,两人的身影渐渐缩成两个白点。

    是她们校服的颜色。

    纯白,只袖口处有两道清新的浅黄色。

    而此刻的校门口,那辆黑色轿车上,谢景非一支烟刚刚抽完。

    车窗开着,所以烟味不算太重,谢景非从后视镜里看了眼后座的人,刚要开口问他今天什么情况,后头那人手就往前递了一下。

    谢景非以为他要牵自己的手,受宠若惊地刚要把手伸过去,唐遇就抬了下眼:“烟。”

    “……”

    谢景非小小的失望了一下,不过很快,他又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把烟盒递过去:“哇,我们遇遇……遇哥要学抽烟了?”

    他和唐遇穿开裆裤的时候就认识,有的狐朋狗友小学初中就开始学抽烟,也只有他从来没碰过,与众不同的跟个变态一样。

    唐遇没理他。

    他左手指腹上有独属于女孩子身上的味道,味道不大,甜中带涩。

    唐遇半低着头,从烟盒里磕出一根烟出来,然后捏在拇指和食指之间,微一用力,那支还没点燃的烟就折断在他手里。

    烟草碾碎,味道辛辣刺鼻,盖住了他指尖上残留的淡淡甜味。

    唐遇心底难得躁动一次,短短几分钟又平息下去。

    谢景非嘟囔一句:“……浪费。”

    他不敢说唐遇神经病。

    唐遇也不反驳,只微微眯了眼眼睛,“少抽点儿。”

    “啊?”谢景非又开始受宠若惊,“因为对身体不好吗?”

    “嗯。”

    谢景非星星眼:“遇遇……”

    “杀精。”

    “……”

    -

    小树林事件之后,叶珈蓝整整一周没再和唐遇有什么交集。

    如果不是在同一间教室,偶尔回头的时候能看见他趴在桌子上睡觉,叶珈蓝估计会忘了班上前几天多出一个新同学。

    新同学大多数时候都很安静。

    他喜欢睡觉,而且不分课上课下。

    周日午休的时候,教室里只剩下几个人。

    下午第二节 以后是自由活动时间,叶珈蓝中午没回家,吃了午饭睡醒一觉从桌子上爬起来的时候,本来是想看眼后墙上挂的表,结果一转头,看到有个女生悄悄往后排新同学的桌子里塞了一个粉红色信封。

    她站在那里调整了半天信封的位置,像是怕他看见,又像是怕他看不见。

    叶珈蓝把视线收回来。

    下午第二节 下课铃一打响,高二一班的同学作鸟兽散。

    叶珈蓝从后门出去,经过垃圾桶的时候,看见那个粉红色信封惨兮兮地躺在里面。

    她只瞥了一眼,然后跟着对此一无所知的苏锦珂出了教室。

    叶珈蓝到家里的时候,下午四点半出头。

    余秋华正在厨房里包饺子。

    她是一名儿科医生,今天休的白班,所以这会儿还在家里。

    叶珈蓝在玄关处换拖鞋,还没进去已经喊了声:“妈,你今天怎么包起饺子来了?”

    擀面杖滚动的声音不间断,余秋华在里面回她:“一会儿有客人来家里吃饭。”

    “哪个客人啊?”

    “你唐蓉阿姨还记得吧?”

    叶珈蓝“嗯”了一声。

    “他儿子搬到我们家对面了。”

    怪不得前几天有人往对面的空房间里添置家具。

    叶珈蓝:“……哦。”

    她早就忘记唐蓉阿姨的儿子是谁了。

    余秋华跟唐蓉是大学时期的挚友,后来毕了业唐蓉嫁人搬到了国外,联系才少了一些。

    唐蓉身体一直不大好,生过孩子情况更糟,早在前些年就香消玉殒了。

    叶珈蓝一颗棒棒糖快要吃完,嘴里甜腻腻,她倒了杯水喝,多少有点诧异:“妈,都这么多年了,你还能认出唐阿姨的儿子来?”

    “那孩子跟你唐阿姨长得像,我出门扔垃圾的时候刚好看他开门,随口一问他叫什么,这不就刚好对上了!”

    话音落下,门铃声响起。

    余秋华在厨房扬声:“弯弯,去开下门。”

    叶珈蓝的小名叫弯弯,是余秋华给取的,没什么寓意,就是她出生那天晚上,头顶悬的明月弯弯一牙。

    名字就这么得来。

    叶珈蓝重又把棒棒糖咬回嘴里,起身趿着拖鞋去开门。

    门打开,她一抬眼,愣住。

    余秋华从厨房里探了下身:“小遇来了啊?”

    她看了眼站在门口有些呆怔的叶珈蓝,“弯弯,你小时候还把小遇欺负哭过,这就忘了?”

    “……”

    “小遇还记得吗?”

    “不记得了。”

    叶珈蓝微微松了口气。

    唐遇瞥了眼门内,然后微微低头,他声音陡然压低,轻的只有他们两个人能听见:“你也信?”

    叶珈蓝一僵,嘴巴下意识微张了张,牙齿轻咬着的棒棒糖就这么从嘴里滑出,“啪”的一下砸到唐遇白的发光的鞋面,然后滚到地上。

    “……”

    完了。

    她的死期估计到了。

    第6章 第一行诗

    叶珈蓝小的时候不太乖。

    确切地说,应该是太不乖。

    当时叶家还不住在现在这种公寓楼,那会儿的烟雨小巷街坊邻里众多,每家几乎都有一个混世小魔王。

    叶珈蓝不一样,她是大魔王。

    方圆几里的小魔王们都对她俯首称臣,乖乖地叫她一声“蓝姐”。

    被她欺负过的小可怜众多,欺负哭过的一只手也数不过来,所以饶是余秋华给她缩小了范围,叶珈蓝还是没想起唐遇是哪个来。

    被她用水枪喷的是个偷摘别人家桃子的鼻涕虫。

    被她扒过裤子的是个欺负妹妹的小哭包。

    唐遇哪个都不像,他精致地过分,光是站在那里,即使一句话也不说都自带了一种撩人的矜贵。

    叶珈蓝想象不到他被自己欺负哭是什么场景。

    她视线低着,落在唐遇被她那颗棒棒糖砸到的白鞋上,半天没敢抬起来。

    唐遇垂眸看她。

    女孩子眼睫微垂,睫毛长而密,往下是小巧剔透的鼻尖,再往下,她嘴巴轻抿了下,上排牙齿轻咬住下唇,然后松开。

    血色涌上来,一片艳丽的绯色。

    她这模样,比以前乖的不是一点半点。

    唐遇莫名想到昨天他指尖沾上的味道。

    他把视线收回,然后低头,瞥了一眼自己的鞋面,语气无波无澜:“没想起来?”

    叶珈蓝:“……”

    太多了,根本不知道是哪一个。

    叶珈蓝嘴巴一抿一松,上下唇都覆了层水光,她特别有诚意地道歉:“不好意思……我小时候不太听话。”

    “那现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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