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君》分卷阅读7

    堪比打仗,大刀阔斧,很快把一大碗麵条解决掉了。

    他刚才是故意挤着杜云轩的位置坐的,杜云轩藉着煮麵躲开他,回来之后就坐去了对面。古策抬起头,一点也不避讳地欣赏着杜云轩吃麵条。

    细长的麵条一点一点,滑进蔷薇花般淡色的双唇,无端的就有一种**感。

    古策不禁想起在自己胯下时,这张形状优美而倔强的嘴,经常因为激烈的贯穿而微微张开,吐出急促的啜泣般的气息。

    心臟,又开始怦怦乱跳了。

    杜云轩,他和那个人,越来越像了……

    古策在心底不动声色地想着。

    那个人到底叫什么,其实古策一直不太清楚,事隔这么多年,他现在已经有能力去追查,却一直不想追查。

    查出来也没必要。

    那时候古策只有四岁,印象裡最深刻的,就是那座有着小花园和白色花栏杆的小房子。

    古策的妈妈就住在那栋精緻的小房子裡,应该说,古策的妈妈,在抛弃了古策和古策的爸爸后,就嫁给了那栋小房子的主人,住进了裡面。

    古策的爸爸和古策一样,是个江湖路上讨生活的人。

    不过古策的爸爸远远比不上古策,混江湖混得很不成体统,白天拿刀廝杀,晚上花钱买醉,每次喝醉了,想起丢下自己跟了另一个男人的漂亮老婆,自然很不甘心。

    既然不甘心,他就醉醺醺地带着古策去那栋小房子前,隔着白色花栏杆,找坐在小花园裡的那对夫妇的麻烦。

    他一个小混混,要钱没钱,江湖地位也谈不上,所谓的找麻烦,也不过是撒泼谩骂而已。

    他骂得怨气冲天时,古策就抱着膝盖坐在马路边,看着花园裡漂亮温柔而又相当遥远的妈妈,也看着她身边那个始终安静优雅的新丈夫。

    古策的爸爸喝醉了,心裡充满怨气,骂起人来说的话当然很不好听。不过,儘管骂得再难听,那个男人充其量也只是皱一皱眉,目光微微一斜。

    那是根本不想和对方计较,根本不想把对方纳入自己世界的一眼。

    气焰并不嚣张,但敬而远之,冷淡透骨,宛如一股冰原的仙气迎面而来,不知不觉中淋透每个毛孔,让人情不自禁地,就自惭形愧了。

    古策每次坐在马路边,就忍不住盯着那个男人看。

    虽然只隔着一条马路,一道花栏杆,但古策觉得好像隔了整个世界,隔得越远,他越想看清。越集中目力,把那男人的脸看清楚,古策就越觉得,那男的真漂亮。

    这样想,真的对不起爸爸。

    但是,那男人真的比爸爸好看多了,不仅仅是好看,而是他身上有一种古策从来没有在别人身上感觉过的东西。

    很多年后,古策一遍又一遍在回忆裡试图理清当时自己在想什么。

    那大概,是飘渺动人的气质?

    总之,古策很喜欢爸爸带他过去骂街,爸爸忙着挥舞酒瓶,把妈妈和她的新丈夫骂得狗血淋头,这样,古策可以光明正大地坐在马路边,抱着膝盖,一个劲地盯着妈妈的新丈夫看了。

    大概那小房子裡的佣人有打电话报警,每次没多久,警察就会来把爸爸赶走。偶尔妈妈会轻轻地叫古策,隔着花栏杆给他递几张钞票,问他吃了饭没有?

    古策据实回答,有时候说吃过了,有时候说没有吃,就算给出不同的答案,结果分别不大,最多是妈妈塞到他小手掌裡的钞票会多两张。

    反正,妈妈再也不会给他煮又香又软的麵条。

    妈妈给他钱的时候,她的新丈夫就坐在花园裡,有一次还侧过头,淡漠地看了一眼。他知道妈妈有给古策钱,不过没什么反应,彷彿这样一件小事不值得放在心上。

    古策拿了钱回家,把钱交给爸爸。

    虽然觉得这钱上沾着耻辱的味道,但钱毕竟是钱,爸爸会生气地接过钱,然后生气地花掉。

    在古策心中,这样的日子其实也不算太糟糕。

    有爸爸带着他,可以看见妈妈,可以看见妈妈那个温文尔雅,纤研清白的新丈夫,还有钱吃饱。

    不过这样的日子很快出现了变化。

    妈妈生了一个小弟弟。

    那真是一个乾净漂亮得叫人不知道怎么形容的小傢伙,又乖又安静,安静得简直就不像一个小婴儿。

    那阵子爸爸忙着混江湖,古策常常溜到马路边坐着,监视那栋小房子,偷窥那片小小的精緻的后花园,摆在那裡的太阳桌,太阳椅,是那一家叁口享受悠閒的地方。

    小弟弟开始要抱着,后来学着走路。

    看得出来,小弟弟很受宠,妈妈总是花不少心思给他打扮。

    小弟弟穿着帅气的小西装,还打着小领带,活脱脱一个小绅士,围着妈妈的大腿蹒跚学步。

    古策在马路上沉默地看着,说不出心底那种柠檬汁一样,很酸很酸的感觉到底是什么。

    如果可以的话,他也许会一直这样每天每天地偷窥下去。

    不过后来事情又变化了。

    爸爸混江湖,把性命混没了,古策还在发懵,他就被送到了他唯一能去的地方——孤儿院。

    孤儿院那些日子,就不用多说了,反正古策不是孤儿院最喜欢的那种乖孩子。

    值得一提的是,在古策待了叁年后,孤儿院来了一个乖孩子。

    世人的喜好大多数是雷同的,不吵不闹的乖孩子在哪裡都受欢迎。这个乖孩子不但不吵不闹,而且出奇的安静。

    也出奇的干净,漂亮。

    小脸上,五官精緻得像个洋娃娃,漆黑的眼睛,长长的睫毛,粉红的嘴唇。

    雪白的,吹弹可破的肌肤。

    长得漂亮乖巧,在哪裡都能佔便宜,乖孩子一出现在孤儿院,立即征服了那些铁石心肠的阿姨们。

    「哎呀,好可爱的宝宝。」

    「几岁了?」

    「快四岁了。」一个阿姨翻看了一眼档案,「家裡火灾,父母双亡。没有亲戚愿意当他的监护人。」

    「太可怜了。这么漂亮的孩子,看这小手,雪一样的白,一点瑕疵也没有。一定是家境优渥人家的小少爷。」

    「这么喜欢,妳领回家好了。」

    阿姨们嬉笑着,弯腰逗着可爱安静的小男孩。

    小男孩无辜单纯地看着这些陌生人,偶尔搧一下又黑又长的睫毛,把手裡的小熊攥得紧紧的。

    已经八岁的古策站在墙角,远远看着。

    古策几乎是以一种本能认出了他,然后,又用他手上攥紧的那隻巴掌大的毛绒小熊,确定了他。

    曾经,古策隔着白色栏杆,看过那个很好看,很吸引人的男人,把这隻小熊递到小弟弟手裡。

    受尽宠爱的小弟弟有很多玩具,但是叁年后,他还紧紧攥着这隻小熊。

    古策下意识地想,这隻小熊对这个漂亮得像小王子一样的小弟弟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东西。

    所以古策几乎不用思考,就决定了一件事。

    古策的执行力一向惊人,这在他小时候就已经有所体现,当他决定后,当晚就实行了自己的想法。

    在孤儿院混了叁年,古策已经是这裡让阿姨们最头疼的对象,他机灵、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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