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华觉得,一个男人走向成熟必须经过酒精的考验,郭幸哥喝得烂醉如泥,叶华非但没有生气,反而十分欣慰,当初小家伙还那么一点,就在自己的家中,转眼都长到自己的肩膀了,比韭菜还快,叶华颇有些得意。
好心情带到了第二天,对自己的两个小东西也是和颜悦色的,或许要不了多久,他们也会长大吧!
叶华决定埋一坛子酒,当初在金陵的时候,他就准备了,奈何搬回开封就给扔下来。叶华决定在一丛竹子的下面,埋两坛美酒,一坛女儿红,等小妮子长大成亲时候喝,一坛状元红,等儿子考中状元时候喝不过以这小子的德行,估计这辈子是没喝的机会了!
叶华哼着小曲,亲手刨开土地,把封好的酒放进去。
正在这时候,郭幸哥揉着眼睛走了过来,他随手拿起一把锄头,跟着叶华一起忙活,将两坛酒都埋好了。郭幸哥才凑到叶华近前,不好意思道:哥,我,昨天是不是说了很多酒话?
没有!叶华淡然道。
没有就好。郭幸哥如释重负,哪怕真的说了什么,哥哥也别在意,我是胡说八道的。
哈哈哈!叶华笑了起来,你没说酒话——可你说了真心话!
啊!
郭幸哥的小脸瞬间变白了,手指竟然不由自主颤抖起来。
哥,我求你了,别跟我开玩笑啊!小弟受不了的!
叶华摇头,探手拍了拍他的肩头,没什么了不起的,你当哥哥心里没数吗?而且我告诉你,这事情也未必像你想的那么简单,就算我把你放在那个位置上,能不能坐稳了,还要看你自己,明白了?
郭幸哥浑身一震,突然咬着牙道:我明白,只要哥哥让我去做,我就不会让哥哥失望!
这就好!
叶华很满意,他突然探手,用力抓郭幸哥的身体,从头到脚,一点也不放过,弄得郭幸哥又是疼痛,又是想笑。
哥,你干什么啊?
叶华拍了拍巴掌,不行啊,你太瘦了,浑身上下,没有半点肉,这样是承受不起颠簸的从明天开始,你的饭量要增加,改成每天五顿饭!
五顿?我又不是熊猫,整天除了睡就是吃!
熊猫!叶华突然来了主意,很好,就这么办了,你每天就跟熊猫一起吃东西,保证食欲大增对了,这三年我从脉经上,学到了一点心得算了!叶华又摇头了,还是让陈石教你吧,他比我强,让他给你制定训练计划,就这么办了!
第二天,陈石就来了。
给你个任务,把他变成一个战士。三个月够么?叶华笑呵呵问道。
应该差不多,不过他可要吃点苦头!陈石如是说道。
他不怕吃苦的!你随便下手就是了。
好嘞!陈石两眼冒光,一伸手揪住郭幸哥,把他夹在腋下,就往后面走,郭幸哥简直要昏过去了,救命啊,我不想去战场了,我只想好好研究微积分啊饶了我吧!
不管郭幸哥怎么抗拒,都是没有用的。
陈石在这三年间,刻苦钻研《脉经,还真别说,李勣留下的东西,颇为不凡,陈石不但恢复了内伤,而且功夫还更上一层楼从前他的武功在禁军之中,最多和韩通相提并论,比起赵匡胤杨业还差着一筹,但是这三年,陈石没有碰任何女人,把全部身心都放在练武上面,居然又提高了一大截,足以和赵匡胤比肩。
他给郭幸哥制定的训练当中,主要是增强体质,至于打熬力气,可以放在以后眼下就是跑步,练习一些拳法套路,还有一项,就是和滚滚摔跤!
没错,这就是陈石发明的独特训练方法。
叶华家的熊猫已经繁衍了两代最小的滚滚也两岁了,正好充当陪练只不过熊猫虽小,那也是熊啊!
郭幸哥被折腾得死去活来,遍体鳞伤。
陈石倒是不担心什么,等你能摔赢那个最大的熊猫,差不多就可以出师了!
郭幸哥躺在地上,仰望着天空,连一根手指头都懒得动弹,悲愤道:我不确定能不能活到出师的那一天!
三个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冠军坊,还有其他几个军工作坊,一共打造出一万五千支火铳,其中通过验收的有一万三千支左右,质量还算过关。
征讨蜀国,刻不容缓,一万火枪兵足矣!柴荣断然道。
皇帝陛下已经迫不及待要动手了。
陛下,巴蜀气候湿热多雨,且四周地势险峻复杂,想要入蜀可不是很容易的事情。叶华道:应该做万全的准备才是,否则火枪兵不但不能发挥战力,相反还会变成给蜀军送菜。
柴荣道:你最了解火器,想来是有方法了?
陛下,火器最重要的是保养,如果火枪打不出子弹,就连烧火棍都不如,当下军中刚刚装备火枪,还不慎熟悉,应该挑选出一批士兵学习维护整修的技术,每一场战后,他们可以尽快修复损毁的枪支,保持强大的战斗力当然,光凭士兵还不够,臣觉得应该抽出一批技术人员,随军入蜀。这样一来,他们也能实地观察,确定自己的火铳是否合用,需要有哪些改进的地方,以便日后设计更好的火器。
叶华提议设立维修营,柴荣非常重视,进入火器时代,拼的不再是士兵的勇敢,而是钢铁一般的纪律,还有强悍的后勤补给国家动员从士兵招募训练,到武器生产,再到武装士兵,发起战斗,维护保养,这已经有体系作战的雏形了,名将悍卒的作用被不断压低,只有每一个环节都做到位,才能保证最后的胜利
柴荣很自然接受了叶华的建议,特别拨出三百万贯专款,用来推行火器军队的建设至于郭幸哥,他也以一名光荣的技术人员,被征召到了维修营,从事武器维修工作!
行,真行!
郭幸哥得到消息之后,半点精神都提不起来。
满以为叶华会冒天下之大不韪,给自己弄个将军做做,然后指挥千军万马,在阵前建功立业呢!
哪里想到,居然让自己去当技术员!
哥啊,你可真是天才!
像这么安排,当然谁都不会得罪,更不会惹来陛下的猜忌了。
怎么?你小子有意见?就算我给你人马,你会领兵,你会打仗吗?
叶华蹲在地上,俯视着伤痕累累的郭幸哥少年郎明显健壮了一些,古人的发育的确比后世的人要快很多,女孩十二三就成亲,男孩十四五岁从军,比比皆是,至于郭幸哥,也已经快十三了,上战场也不是不行,当年叶华也是跟他差不多大,去的洛阳。
哥,你会给我人马吗?郭幸哥反问道。
叶华微微一笑,幸哥,你记住了,不是别人给你,而是你自己去争取,只有亲手挣来的,才是自己的!
郭幸哥嘟着嘴巴,无奈道:哥,我就怕挣来了,也没人会给我!
哈哈哈!傻小子,不是还有你哥吗!叶华道:我不会抬举,可我也不会让你吃亏的,能走多远,看你自己的本事!是男子汉的,就做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叶华鼓励道:你现在的任务就是把眼前这只最大的,光知道吃东西卖萌的熊猫摔倒!它每天要吃三贯钱,我都养不起它了!
郭幸哥终于来了斗志,嗷的一声,鲤鱼打挺,扑向了闷头啃竹笋的滚滚三秒之后,郭幸哥被重重摔在地上,敢打扰滚滚吃竹子,打死!
郭幸哥像是疯了一样,又爬起来冲上去,一次次被摔倒,一次次爬起,这是郭幸哥伤痕最多的一天,也是他最放肆的一天终于,熊猫看到他扑上来的时候,不再迎战了,而是仰面朝天躺在了地上。
算了吧,两脚兽,熊家怕你了,为了能安静吃口竹笋,我认输,认输了
郭幸哥如愿以偿,踏上了征程,这一次出战,叶华没有去,他第一次充当起看客的角色,不用奔波征战,感觉竟然是出奇的好。
叶华把媳妇叫来,难得空闲,出城逛逛,自从生了孩子之后,他们就没有清闲过。
符三兴趣缺缺,她挨着叶华坐了下来,低声道:大姐病了!
皇后病了?
嗯,病得还不轻!符三忧心道:几个月之前,因为太子的事情,大姐和陛下吵了一架,后来陛下就两个多月不去她的宫里,还说她慈母多败儿。大姐忧心之下,就添了许多病症,偏偏她又不让人说,害怕有人说她装病邀宠结果拖延下来,病势反而越来越沉重,太医诊治,说是气血两亏,需要小心调养。符三叹口气,我太了解大姐那个人了,越是生病,她就越不会安心的,毕竟太子那里
符三情绪低落,叶华皱着眉头,皇后有病,她不说,那皇贵妃怎么不讲啊?
二姐?她,她怀孕不久,在宫里养胎呢!符三道:唉,都说皇宫是天下最尊贵的地方,可谁有知道里面的艰难!什么人都靠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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