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虚渡波,踏水而行,不是一般的上师能够做到。
白云霄的脚下,凝有一层直径三尺长的圆形元气波纹,正是如此,才能踏水不沉,宛如湖中蛟龙。
哗啦。
顷刻间,白云霄飘然落到湖畔的庭院中,白色武袍轻轻飞扬。
白云霄乃是内门《龙榜上的人物,修为胜过白云歌不知多少倍,身上自带一股强大的威势,别的圣徒看向他,都有一种高山仰止之感。
得饶人处且饶人,藏锋,你已经击败白云歌,赢了一百万两,给我一个面子,留下他这只手臂如何?白云霄语气清淡,意志却很坚定。
很显然,他是一定要保下,白云歌的手臂。
面对白云霄这样的强者,别的外门圣徒,恐怕都会情不自禁低下头,不敢与其对视。
但,林刻却迎向他的目光,道:如果他懂得得饶人处且饶人,事情又怎么会闹到今天这个地步?
白云霄叹道:云歌没有出去历练过,也太年少气盛,自然也就不懂得处事之道,容易冲动,也容易行差踏错。可是,他毕竟是我的弟弟,无论他犯了什么错,我都必须得尽最大能力帮他改正和弥补。
这样吧!我就亲自代他,给你行礼赔罪。
说着,白云霄双手抱拳,深深向林刻一拜。
大哥,不要咳咳白云歌大喊一声。
大哥何等人物,竟然给一个九等贱民行礼赔罪,白云歌心中说不出的屈辱和愤怒。
闭嘴。
白云霄冷斥一声。
林刻静静的看着,若是以前,说不定看在白云霄如此诚恳的面子上,真的会放过白云歌。但是现在,他自然不会再像,以前那么单纯。
白云霄知道林刻和白云歌的一百万两赌约,也就说明,他一直就在附近,并不是刚刚才赶到。
既然如此,却纵容白云歌来挑战一个外门的炼体武者,这和他现在表现出来的一副谦谦君子的形象,完全不符。
如果刚才的战斗,林刻被白云歌击败,甚至羞辱,或者误杀,估计他根本就不会现身。
白云霄的这一拜,既是为自己积累的名声,又逼得林刻不得不放过白云歌。如果,林刻继续要砍白云歌的手臂,那就是咄咄逼人,心狠手辣,所有圣徒估计都会指责他。
白云霄含笑盯着林刻,等待他做出决定。
林刻道:既然白大公子亲自求情,藏锋自然是要给面子。只不过,白云歌先前已经承诺要自断一臂,如果自毁诺言,恐怕会影响他今后的修炼心境。别的那些圣徒,难免也会暗中议论,无论是对他自己,还是对整个白家的声誉,估计都有影响。
白云霄眼瞳深处一道寒光一闪而逝,脸上依旧挂着笑容:那就一臂换一臂如何?
哦?怎么换?林刻问道。
白云霄从怀中,取出一只半尺长的青玉匣子,将其打开。
顿时,一片金色的光华,从匣子中涌出来,形成一团金色云彩一般的光雾。仔细看去,匣子底部竟是躺着一个金色的小人,小人身上有着一道道类似血管的纹路。
人纹金参。齐宏大呼一声。
白云霄道:没错,正是一株九品百成宝药级别的人纹金参,乃是我花费两百万两白银,在功德堂购买,准备用来冲击《大武经第十二重天。
同样是九品百成宝药,这株人纹金参,比当初封小芊让苏妍半价卖给林忠傲的沧海血粟,更加珍贵,价格也更高。
因为,人纹金参的主要作用,是用来帮助武者突破境界。
沧海血粟的主要作用,是增加血气,延续寿元。
用于提升修为境界的宝药,在相同品级,要比别的宝药昂贵得多。
而且,青河圣府的圣徒,去功德堂够买修炼资源,只需一半的价格。在外界,九品百成宝药级别的人纹金参,怕是需要四五百万两白银才买得到。
白云霄在人纹金参上斩下了一条小小的金色手臂,递给林刻,道:这一条手臂价值连城,足以让你的修为提升一大截,应该抵得上云歌的那条手臂吧?
林刻的修为达到血海卷第七重天巅峰,有了这只金参手臂,应该是有机会冲击到第八重天。
还真是意外收获!
白大公子兄弟情深,藏锋佩服。
林刻接过金参手臂,小心翼翼存放进一只玉盒。
白云霄带着白云歌径直离去,到了远处,回头盯了一眼林刻,眼中寒光更浓,心中暗道:真是一个不识时务的狂徒,金参手臂和银票,就先寄放在你那里,早晚有一天,我会连本带利一起收回。
解藏剑将两百万两银票交给了林刻,笑道:藏锋,以你的实力,已经有资格成为内门圣徒,随时可以去内门殿,参加内门圣徒考核。
林刻收起了银票,问出心中疑惑,道:为何白云歌刚刚突破,就成为内门圣徒,根本没有参加考核?
内门殿的副殿主,乃是白家的一位名宿。
说完这一句,解藏剑便不再多言,与解媗一起离开。
齐宏感叹了一声:同样是白家子弟,为何白云霄比白云歌优秀那么多?
心胸宽广的人和心胸狭窄的人,这样一对比,真的是一目了然。苏妍道。
**笑笑着走进庭院,道:我看未必,白云霄何等人物?《龙榜高手,站在白劫星顶端的存在,一言一行,不知多少人看着。就算心中恨透了藏锋大哥,也绝对不可能当着这么多人表现出来。
林刻微微侧目,**笑此人倒是有些眼力。
而且,他当面说出这句话,无疑是在提醒林刻。
就因这句话,林刻对他生出了一丝好感,不介意与他结交,笑道:走,今天我请客,大家一起吃个痛快。
赢了这么多银票,我们点一头三品地元兽吃吧?齐宏提议。
吃得完吗?
怎么能只是吃,还得喝,喝最好的酒,藏锋大哥现在可以说是外门最大的土豪,就算是内门都没多少圣徒比他更豪,不宰他宰谁?**笑大笑一声。
不经意间,他对林刻的称呼,已从从藏锋兄弟,改成了藏锋大哥。
没办法,藏锋的实力摆在那里,将来更是前途无量,现在不巴结,以后再巴结就迟了!**笑自信看人很准,藏锋绝对是一条潜龙。
白云霄将白云歌,带到了内门圣徒居住的岛屿养伤。
白云歌道:大哥,绝对不能这么轻易的便宜了藏锋那个混蛋,我们白家子弟,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大的亏。
你还好意思说?白家的脸,都被你丢尽了!白云霄轻哼道。
败给藏锋,白云歌的确是相当羞愧,但是却更加肯定心中的猜测,道:藏锋肯定有某种奇遇,得到了宝物,所以区区一个炼体武者,才会这么强大。
哦?你能确定吗?白云霄对奇遇和宝物,相当在意。
要知道,他的那个双胎弟弟,从小天资也就和他相差无几,但,就是十四岁那年,在祖地遇到一株白色的神树,摘下了一枚异果,吞食之后,天赋变得异常强大,修炼速度和悟性都大幅度提升。如今,已经将他远远的甩开,成为了白劫五公子之一。
白云歌正色道:大哥,你见过一个凝练出十一道炼体烙印的炼体武者,强到藏锋这么地步的吗?根本不可能。
而且,你应该也知道,藏锋修炼有一种可以凌空虚渡的步法。这是炼体武者能够施展出来的步法吗?
先前与藏锋交手,我发现他的飞刀,居然可以曲线飞行,就像是可以隔空控制飞刀一样。
此人的身上,绝对隐藏有大秘密,很有可能是身怀异宝。大哥,你若是能够得到藏锋身上的秘密,实力必定大增,还愁名侠风云会不能名动天下?到时候,就算是二哥,估计都要被你压一头。
藏锋的种种手段,的确诡异。
白云霄露出沉思的神色,道:总坛的高手太多,我的一举一动,都在他们的元感感应之中。就算知道藏锋有问题,也无法亲自动手验证。
我就不信,藏锋会永远待在总坛,只要一直盯着他,总会找到机会。白云歌道。
白云霄将一枚丹药弹了出去,道:拿去服下,先养好伤势。你这次败给藏锋,有很大一部分原因,都是因为战斗经验太差。如今,你已经达到《大武经第九重天,也该出去执行任务,斩杀恶人。既是历练自己,也是为自己树立好的名声。名誉,有时候,比你的实力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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