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谜城国度I》分卷阅读3

    哟哟,还不好意思呢,毕竟是五十年代的人啊,还是我替她说了吧,省得一个浪漫故事说到天黑去。“对你一见钟情?”

    “嗯,”两朵桃花飞上腮,“不过我完全听不懂他的……表白,还以为被土匪抢了呢。好在他是密术师,找了言灵给我。不过那时候他……作风不太好,家里有……”

    “他风流成性,家里妾氏成群是吧?”结结巴巴听得我着急。

    “嗯,不过他对我是真的好,见我不肯与人共同……,就让那些……女人都走了,然后我们就……就……”这回直接把头都低下去了,声音和蚊子嗡嗡没两样。

    “你的意思是他为表专一遣送众陪寝,然后你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两个人亲亲我我甜甜美美该干点啥就干点啥呗。”

    “嗯,我就是这个意思,你真是太聪明了。”

    典型的言情小说套路啊,没劲。

    “因为我是那边过来的人,所以他也在城里颁布法令,如果在附近海域发现衣着怪异的陌生人,要及时送到府上来,由他亲自处置。”

    难怪我挺顺利就到了这儿,果然“赶上好日子咱享太平”。听她说过,这边的人对于穿过来的人还是比较歧视地——也可以理解,要是俺们那边出现一个莫名其妙的另一个时空的人,大家也不会冷静接受吧,说不定还被弄到某科研机构做“小白鼠”呢。人啊,总是对未知的东东又好奇又恐惧。《bleach》有句话说得好啊:我们因无形而恐惧,因无形而崇敬。

    “喏,这个给你。”拿出一顶浅咖啡色假发,光滑柔软,不过自我感觉比不上我自己的乌黑秀发——啊,臭美一下,在我的精心护理下,本人的头发那真是乌黑亮丽,健康有垂感,没人找我去做潘婷、沙宣、资生堂……广告真是可惜了。

    “干吗啊?我好像用不着这个吧。”故意甩一下头,让她感受我长发的魅力。

    “你忘了我告诉你的吗,这儿的人是以头发颜色来分辨能力深浅的。”对我的卖弄视而不见,表情严肃,“法术型的巫师能力越高发色越浅,最强的巫师一头银发;力量型的武士越强悍发色越深,你说能力最高的头发什么颜色?”

    “不……不会是黑色吧?”那炎黄子孙还不都成了游戏里面终极boss!

    颔首肯定。“如果不带假发掩饰一下,你能想到以后生活会多精彩吧?”

    差不多。这种危险的身份不要也罢,我可不想被人挑战或是被某领导人物征集入伍什么的。老老实实接过假发带上,走到镜前。嗯,很可爱,没想到浅咖啡色还蛮适合我的。以前因为怕伤害发质,从小到大都没染过发,现在倒是借着假发尝试了一把。

    逛逛城区,学学常识,陪姚叶练练国语——五十多年没说了有点舌头打结。一转眼,十天过去了,而我也开始嚷着要“上京”想办法回家。

    “你以为王那么容易见吗?”撇着嘴,姚叶一脸不屑。

    “谋事在人,不去试试怎么知道不行。”信念坚定,态度乐观。

    “好吧,让我们家那口子帮你安排。”

    姚叶的老公——皮兹特城城主有着一张典型的“扑克脸”, 好像永远就那一个表情——也就是面无表情。只有当他和姚叶说话的时候,才能流露出那么一点点少见的温柔。难怪当初姚叶以为自己被土匪绑了。

    “扑克脸”找来准备出发去王城的商队队长,让他带我同行。我的身份也成了城主夫人的远房亲戚。

    “她前一阵子撞伤了头,脑袋有些不灵光,可能会做出一些奇怪的举动,提一些幼稚的问题。”

    厚,你才撞坏了脑袋呢!不过想想这也是帮忙掩饰“外来者”的身份,忍了。

    商队队长同情地望着我,告诉我后天启程,要我做好准备,接着摇头叹气一脸惋惜地走了。

    出发当日,姚叶与我难分难舍。这就相当于海外逢乡亲,老乡别老乡,怎能不两眼泪汪汪。不过姚叶的泪腺显然发达多了,一哭起来没完没了,还是时激烈时轻缓,中间夹杂几句抽抽噎噎的叮咛,不由我在感动的同时感叹哭泣艺术。看她哭得梨花带雨我见犹怜,她那亲亲老公怎么舍得,立马命令商队即刻出城,带走我这个弄哭他老婆的扫把星。

    商队一行三十人,六辆马车。其中有八人是护卫的武士,他们的头发颜色果然比其他人较深。下意识摸摸自己的假发,嗯,带得很牢。斯科特——就是那个充满同情心的队长,是个和蔼的大叔,对待手下人态度亲切,不过下达命令、安排任务时也蛮有威严。考虑到我的“病情”,斯科特让我和他同坐一辆马车。

    “瑟蕾儿,你为什么想去王城啊?”大叔笑眯眯地问。

    “嗯……,因为没有去过啊,想去见识一下。”不知道这个理由能不能过关。

    “嗯,年轻人的确该见见世面,增长阅历。”

    ok过关。往前凑一凑,“队长,你去过王宫吗?是不是有很多人把守啊?”

    “没去过,我只是一个小商人,王宫哪是说进就进的。宫门有武士把守,还有巡逻的亲卫队和巫师,防守森严呢。唉,你问这个干吗?”

    “没什么没什么,”总不能承认是想混进去见王吧,“就是好奇随便问问的。”

    “哦。到了王城可不能在王宫前瞎转,搞不好就会被治罪。王都威严。”

    “哦,知道了。”漫不经心地答应着,不禁有些气馁。我,进得了王宫吗?

    跟着商队,总不好意思一路白食。好在有了言灵的烹饪手艺,和队长商量,负责了商队伙食。别说,这家伙的手艺还真不错,野外随便的小兽野菜水果,经过“他”的巧手,都变成了美味。也因为这样,商队的人对我都十分友善。一到车队休息时间,总有几个人四处搜罗能吃的野味,笑嘻嘻地交给我,满怀期待地等着开饭。刚一开锅,一群人一拥而上,分分抢抢,好不热闹。而作为大厨的我呢,咧着嘴得意非凡。总算有人,还这么捧场,愿意吃我做的东东啦。

    第五章路遇凶兽

    唉,可怜的落后民族啊,没有汽车火车飞机出趟远门得n久。坐在颠簸的马车,无聊的我直打呵欠。前几天经过几个城镇,商队停下来上货卸货,我则在西斯威尔的陪同下四处闲逛。西斯威尔是同行的武士之一,也是为我做饭找材料最为积极的人。可能是逛街消耗体力,也许是我的身体还未完全适应言灵,总之这两天有些打不起精神,斯科特的旅行见闻也提不起我的兴趣。见我无精打采,商队的人都想方设法减轻我的工作量,逗我开心,怕我的心情影响了做饭质量。

    “唉,以后你要是走了,我们怎么办啊,都习惯吃你做的饭了。”开饭时间,西斯威尔愁眉苦脸地端着碗,头一次没有直接狼吞虎咽地进食。

    “对啊对啊,这是个大问题。”立刻引起了大家的共鸣。

    “我说瑟蕾儿,你不考虑加入商队吗?我们也是四处旅行,可以让你开阔眼界啊。”某某提议。

    “对对对,瑟蕾儿,反正你去王城也只是想见识一下,不如之后就跟着我们吧。你看我们对你这么好,你忍心弃我们而去吗?”故做可怜的眼睛眨啊眨。

    叹口气,不能说明缘由的我无法开口。是啊,加入商队是好选择,能在各地周游,大家也相处不错。可是,我还是想回到原来的时空。我,不属于这个世界。

    “你们别瞎给人家出主意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快吃饭吧,一会儿启程,今天日落之前,我们得赶到下一个城市。”斯科特为我解了围。

    没胃口了。拿着一个野果,看着天空发呆。一只小鸟从远方飞来。飞近些,嗯,我看错了,是一只大鸟,可能是鹰一类的。再近些,大概是鸵鸟,如果有鸵鸟会飞的话。越来越近,隐隐看出它长了四条腿,毛茸茸的大脑袋,尖牙利齿,脑门上一个“王”字。天呐,我看见了什么?长翅膀的老虎?!

    “唉,”拍拍吃得正香的西斯威尔,“那个……是什么怪物?”

    回头看了一眼,他马上扔下饭碗站起身,抽出腰间的剑,“是翼虎,大家戒备!”

    其他人也是立马变色,纷纷拿出武器。西斯威尔一把抓起还在发呆的我,扔到身后。哦,摔得好痛。

    怪老虎转眼间飞至眼前。此虎决不同于以前我在动物园见的懒洋洋、病歪歪的虎,而是绝对的勇猛强悍肌肉发达型野生品种。只见它低吼一声,向众人冲过来。它力大无穷,将最前面的几人冲撞得飞出去好远。血盆大口一张,现场立时鲜血淋漓。

    西斯威尔见同伴受伤,大喊一声持剑迎上,与它展开搏斗,其他人则瞅准时机偷袭。奈何怪虎蛮力巨大,又要闪躲它的利齿和尖爪,众人硬是占不了什么便宜。相反,一时之间又有几人受伤。西斯威尔暴怒,终于找到空隙一剑刺伤了怪虎的胸膛。

    伤口虽然不深,但却着实激怒了怪虎。只见它突然飞至半空,扇动巨翅,俯冲下来。伴随它舞动的翅膀,一阵寒气笼罩了西斯威尔的全身。还不等他做任何反应,就被冻成了冰雕。

    怪虎直直冲着我飞冲下来,我手忙脚乱地后退了没两步,就被它压在身下,四目相对,绿盈盈的眼睛看得我胆寒。周围人心急想救,又怕害我被咬丧命虎口,逡巡不敢上前。

    怪虎呲着牙,好大好亮好利好恐怖!咽口吐沫。难道今日我命丧于此?

    虎不动,我不动。我盯着它的眼睛,它也同样对我。怎么,想玩互瞪游戏啊,想当年在学校可是没人瞪得过我。虽然浑身发抖,气息不稳,我还是拼了命地瞪大双眼,瞪得两眼酸痛。额头的汗一滴滴流下来,流进眼睛,蛰得好痛。可是,我不敢用手抹,也不敢眨眼,只是更用劲地瞪眼,瞪眼。周围的一切好像都消失了,眼中脑中都只剩下那对绿幽幽的虎眼。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它的眼睛里,吓人的怒意渐渐消失,我没看错吧,怎么竟会觉的,它的眼神变得温柔起来。忽然,它的嗓子里胡噜噜一声,然后伸出舌头,添了添我的手。嗯,现在是什么状况?鼓足勇气,伸出颤巍巍的左手,摸了摸它那颗大脑袋,毛挺顺的,手感不错。感受到我的抚摸,它又胡噜了一声,将头抵在我的脖子上蹭啊蹭。耶,这是在和我撒娇吗?

    周围人也是对这突来的变故一时无法接受,愣在原地。

    “应该没事了。翼虎只会对认定的主人表示好感,它大概会一直跟着你了。”斯科特开口。

    “啊?我……我什么也没做,怎么就多了一个大号宠物?”呜,这个宠物好恐怖的说。

    “这个我也说不清楚,一般人都是通过搏斗赢得翼虎的认同。因为这种猛兽力大无穷又会低级冰系法术,因而很得高级武士和巫师的喜爱。很多人拼着一死,都会去寻找翼虎,希望成为它认定的主人。”

    “那……那要是以后出现一个力量强大的人,它不就会跟着人家走了?”呜,这种没节操的宠物我不要。

    “翼虎只会认定一个主人,一旦确定,就是一辈子。所以它才成为那些武士、巫师梦寐以求的坐骑。那放心吧,它不会伤害你,反而还会听从你的命令。”

    “那么,你能不能从我身上起来,你真的很重的……”不怕死地推推它的脑袋。

    “吼~”不情不愿地离开。等我刚站起来,就又粘了过来,围着我转啊转。嘿嘿,其实也挺可爱的,像放大版的猫咪。

    拍拍它,“把西斯威尔放出来吧,他是我的朋友。”

    慢悠悠晃到冰雕旁,伸出虎爪碰了碰冰块,冰块化了,只剩下全身湿漉漉的西斯威尔。“吼~”一声怒吼,吓得他后退了两步。

    一场恶斗就这么出人意料地结了尾。大家包伤口的包伤口,收拾东西的收拾东西,好在伤得都不严重。每个人都向我祝贺收服了奇兽。我看看卧在脚下闭目养神的大家伙,心中几分得意几分不安。天知道还要给我安排多少“惊喜”。

    经过几日相处,我已经完全习惯了大家伙。我给它起名叫穷奇。记得以前看的书上说,《山海经》里记载着一种怪兽,外形像虎长有翅膀,名穷奇。不是我懒,实在是想不到什么威武的名字给它,总不能照以前养宠物的习惯叫它“咪咪”或“点点”什么的吧。看它也挺满意这个名字,每次我一叫它,就会撒娇地胡噜胡噜。

    而前几天情绪低落的我也找到了好消遣——让穷奇载着我低空飞行。现在高度较低速度也较慢,但是自由飞行听风呼啸的感觉真是爽呆了!不过我还是有点担心风会吹掉我的假发,所以不敢加速。你想啊,一个美丽女子骑着翼虎遨游天际,突然假发满天飞……恶,多恐怖啊。

    虽然和我很亲密,穷奇对他人的态度依旧不怎么样,脸上明显能读出几个大字——“生人勿近”。可能是记着一剑之仇,它对西斯威尔更是没有好脸色,决不许他接近我半步。可怜的西斯威尔在此后的抢饭时分总是不得不落人后。为此,他离着老远向我诉苦。可是,我也没办法啊。每次和穷奇说这件事它都做出一副完全听不懂的无辜表情。唉,小肚鸡肠的老虎。

    第六章王城,我来也

    经过一个月的辗转奔波,商队一行终于到了青龙国都城——拉瑟斐司。果然首都就是首都,繁华兴旺别处比不上,建筑风格也是别具特色。

    只见一座翠山——当然不是高耸入云型,城里住的又不是攀岩大队——山下秀水环绕,半山接连几道瀑布垂下,水雾缭绕。而拉瑟斐司,就在这山的顶端。要不怎么总说天子脚下呢,这有王宫的地方,选址建城都这么跟别地儿不一般,只是不知道当初建城的工匠是不是也累得和造秦长城似的。

    到了此时我才明白,原来我心中所谓的骏马竟是这边最次的坐骑了。就拿入城这件事说吧,我们商队因为拉着货物而且规模较小,是由马车延宽阔的青石路上山。而视线所及,不少达官显贵都乘着飞马直飞入城,还有几个女子,骑着我梦寐以求以为只有梦中得见的独角兽。虽然穷奇也能飞,但是我还是青睐一身银白、优雅温顺的独角兽啦。

    听到我的抱怨,西斯威尔不敢置信地在五米远处怪我不识珍宝。切,是谁一天到晚背后气得牙痒痒,叫啸“不就是一只老虎吗我不和你一般见识”,这会儿到说是珍宝了。而穷奇则用怨毒的眼神看得我不敢再吱一声。呜,做主人还这么悲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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