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不会再爱你》分卷阅读60

    苏念倾沉默了一下,“那你愿意晒太阳吗?”她发誓她不是故意的,但她在红袖的眼里看到了哀怨。

    出了门看到尚铮吊儿郎当地往回走,尚铮眼尖,咧嘴一笑,“哎,最近怎么样啊?”

    苏念倾走过去,“拖你的福,挺不错,僵尸说话了。”

    尚铮的笑容凝固在脸上,“啥说话了?”

    “……僵尸。”苏念倾想了下,做了个胳膊向前直立的动作,“她说她叫红袖。”

    “她没咬你吧?”

    “没有啊,我喂她喝鸡血。”

    尚铮一噎。“算了算了,我刚收了一只妖,你去买一壶酒,我们晚上庆祝一下!”

    “尚大侠,你回来了?”柳彦推开门出来,“你再不回来全城的鸡都要绝种了。”说完看了眼苏念倾。

    “怎么着,你偷的?”尚铮看着柳彦问道。

    “哼哼,你问她吧。”柳彦指指苏念倾,“所有的鸡都给那个红袖做贡献了。”

    苏念倾耸耸肩,“我突然想到我还有事,要不你去买酒吧?”她说完,脚下生风,像飞一般脱离了两人的视线。

    柳彦望了望天。

    尚铮挠挠下巴。

    片刻。“真不要脸。”两人不约而同地说道。

    ——————————

    花好月圆之夜,夜风拂面。

    因为红袖的原因,几人选择了深夜。虽然有点冷清,但佳肴可口,温酒暖身,又有一张大圆石桌,几个石凳围着,几人几妖坐在一起,气氛愈发活络。

    苏念倾刚给红袖喂完血,她替她用清洁求清洗身体,又给她找了一件衣服,头发披散下来,穿了一双白色的绣花鞋,整个人看起来温和平淡。白浅蹲坐在门口,神情郁郁寡欢——她虽然知道红袖是个漂亮姑娘,但看到她撕了道符的整张脸的时候,难免想到那个月夜之下近乎野蛮的自我生长。苏念倾小心翼翼给她梳头,不慌不忙,白浅看着看着,竟觉得似曾相识。

    “她叫,白浅。”苏念倾扶着红袖出来。作为一只僵尸,她其实更习惯蹦蹦跳跳的方式,就像苏念倾即使再像人,总喜欢自由自在地攀爬和缠绕,这更像是一种本能,本质上却渭泾分明地将人类和其他生物区分开来。红袖歪歪脑袋,嘴角弧度扩张,“白浅,白浅,白浅。”

    白浅扶着门框站起来,“红袖,红袖,红袖。”

    于是红袖怪叫一声,继续道,“白浅,白浅,白浅!”

    苏念倾搀着左边扶着右边,“你们是要打架吗?”

    吃饭的时候相当愉快。红袖对尚铮印象深刻,她不认得柳彦,但她白花花的大牙每次一露出来柳彦就变得很老实。红袖忘记了很多事,但她还记得那个让自己等了很久的人,她说他叫庄恕。

    “僵尸一般由怨气而成,你等的又是个男人,我看啊,十有**是情怨。”柳彦闻言,思来想去做了个中肯评价。

    “你的意思是,我复活了一个僵尸,还要给僵尸完成心愿?”尚铮喝了酒,烧酒上头,颇为不确定地看着苏念倾。

    苏念倾看看红袖,又看看尚铮,“这倒不必。我已经和红袖说了,等她的记忆再恢复一些,我要带着她去找庄恕了。”

    她是妖,和尚铮几人相处久了总会有些破绽,倒不如和红袖一道。归根结底,她与红袖才算是同道中人。当初她在红袖成形的时候送了一股灵气,这气息会随着她的成长不断膨胀强大,既可以抑制她,又便于控制她。若是红袖的力量觉醒,她以后还可以带她回眠山,算是一举数得。苏念倾觉得自己大概是喜欢红袖的,这种喜欢就像秦巍然对苏念倾,有些私心又很纯粹,所图的不过是余生有趣一些。也许下次再见到尚铮,他已经是另外一个人,或者会有不同的际遇。人生和妖生,某些情况下还是有那么一点相似。

    作者有话要说:

    我真诚地建议你们,前面的看一看可以修身养性,但是这个故事就不要看啦,因为我总是找不到感觉。。。所以写得特别糟糕,多看看顺眼的,嘿嘿嘿……

    第64章 斩断情丝化作弦

    苏念倾与白浅、红袖一同出发。那天早上下起蒙蒙细雨,尚铮站在门口为几人送别。依旧是负剑而行,尚铮的脸上满是洒脱自然,柳彦则拉着白浅长吁短叹。只有红袖挣着伞站在雨中,她的表情有几分茫然,似乎在对面前这几人的离别表示不解。不知站了多久,柳彦笑着冲苏念倾摆摆手,而尚铮拍拍苏念倾的肩膀,低头说了什么。

    苏念倾看了红袖一眼,又看看对面的尚铮,沉默着点了点头。

    踏上新的旅途,红袖对新的世界十分好奇。经过几日的交谈,苏念倾知道红袖死去的那一年距离如今的时代,已然相隔一百多年。几百年前,红袖还很年轻,是在歌舞坊唱歌的歌姬,十七岁那年,她遇到半夜潜入歌舞坊的庄恕。红袖说,她忘不掉那个人的眼睛。那是一双坚毅而坦荡的眼睛,即使那个兵荒马乱的时代,也能让人过目不忘。时值边境开战,战火纷飞,红袖冒着被人发现的风险将庄恕藏起,还用了最好的药物将他医治,虽然相处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两人却已经暗生情愫。庄恕临走之前对她说,他会回来娶她,于是她等啊等,一直等到外敌入侵也没有等到他的回音。她拒絕了青年才俊的追求,拒绝了富翁大商的追捧,也拒绝了其他歌舞坊的邀请,天真地以为他会遵守诺言,直到异族人闯进小镇大肆烧杀,她终于在不甘和痛苦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在那些陌生的男人的面孔涌进房间的时候,红袖用那支他送给自己的簪子刺进了自己的喉咙。鲜血喷在地上,伤口裂变长满蛆虫,再次睁开眼时已是百年之后。她还记得那个叫庄恕的男人,纵然她等了两年,十年,五十年,一百年,纵然她从少女变成一副白骨,但她依旧记得他。或许柳彦说得对,情之一字总是害人不浅。但话又说回来,若是没有这刻骨铭心的痛,又哪来的这脱胎换骨呢?

    “如果我能选择,我宁愿他回来见我。就算他又有了新的心上人,只要和我说一声,我也不会苦苦纠缠。”

    “其实,我大概不应该相信他的。”

    夕阳西下,红袖坐在棕色的马背上,身体随着马的颠动而上下变化。她的身上披着一件黑色的斗篷,宽大的斗篷将她裹得严严实实,只留一双泛着血红色的眼睛。说话时,陌生的气息从嘴里流散,就像嚼着一块干瘪的腊肉。谈起那个叫庄恕的男人时,混乱的回忆也变得清晰,仿佛是有说不完的话,说着说着,又觉得颇为无聊,于是沉默片刻,又沉寂了下去。

    “你有没有想过,就算你真的找到他,他也不再是一百多年的那个人了?”苏念倾想了想,还是开口问道。

    红袖愣了一下,她偏过头,“我没想过我要找到他的现世,我只是想知道,在他承诺以后,他到了哪里。我想知道,到我死的时候,他在做些什么?”

    —————————————

    在红袖的记忆里,庄恕曾经告诉她,他的家乡在东方的谷乡县。那是一个民风纯朴的地方,大大小小的村子大概有十七八个,多则百家人口,少则几十户人家,曾是重要的粮草贮存地。由于和边境接近,这里发生过很多次战争。凭着红袖的描述,苏念倾带着她和白浅潜进县衙,寻找一百多年前的县志。在县志里,并没有一个叫庄恕的男人,后来白浅提出不如到各个村子翻翻以前的志记,或许会有新的线索。

    苏念倾一行人在谷乡县的各个村里待了半个月。残破不堪的县志,记载着各类各种事迹,唯独没有关于庄恕的丝毫痕迹。夜深人静,苏念倾和红袖走在路边,在淡淡的月光下,红袖眼里的失落一览无余。白浅安静跟在两人身后,翻了无数次县志的双手有些发颤。

    “明天再去别的村子看看吧,毕竟隔了数百年,总要费些功夫。”苏念倾想了许久对红袖安慰道。

    红袖笑了笑,伸出手,月光下的双手发着暖黄色的光芒。

    “你说,是不是我睡得太久,所以把关于他的事情都忘记了?”

    苏念倾无言以对。她只知道自己要尽力寻找那个人,却不知道该对红袖说些什么。或许,庄恕从一开始就欺骗了她,又或者,他口中的家乡不过是一个随意的无关紧要的落脚点,但她不忍心将这些一条一条地分析给她听。倒是身后的白浅突然出声,“不管怎么样,总要继续找下去的不是吗?”

    是,凝聚在红袖胸腔里的,除了对庄恕深切的爱,还有无法抹去的哀怨和痛恨。簪子刺穿的何止是她的喉咙呢,还有她沉入冰窖的心。她在百年以后再次睁开眼,不过是为了醒来找到他,问他一句,他是否还记得那个叫红袖的歌女。

    红袖整理了一下斗篷,默默穿过树影婆娑的田野。苏念倾顿了顿,停下脚步和白浅并排走在一起。几人都没有说话,直至月亮沉下,太阳无声无息地攀上山坡。清晨的风有些凉,肃杀的风意钻进身体。白浅一个踉跄,打了个喷嚏。

    “那个地方好奇怪啊……”白浅捂着发红的鼻头,眼神却望着雾气缭绕之中的青山。

    “怎么?”

    苏念倾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看到几座连绵起伏的青山。苏念倾的眼力很好,可以看到半山腰上陈旧古老的墓碑。似是有所感应,红袖停下脚步,直直盯着那里。

    三人又走了半个时辰,看到狭窄的村口处,只有一座破败的茅草屋。虽然脚步极轻,但屋里的人还是被惊动了。“吱呀”一声,一个苍老的身影出现在几人面前。老人眯着眼,看了几人很久,这才用枯涩的声音问道,“几位姑娘是外地人吧,不知到我们这个村子,是有什么事情吗?”

    白浅笑吟吟开口,“老人家,清早就打扰您,实在是不好意思。我有一位姐姐,她的家人曾在这里居住,后来被迫分开,我们回到这里,是为了寻亲的!”

    老人沉思,“姑娘的意思是,你姐姐的亲人是我们徐子村的人?”

    原来这座村子叫徐子村。白浅有些为难的皱起眉头,犹豫不决中还有几分怅惘。

    “远道而来,几位不妨到家中一坐,我看你们都是些年轻的小姑娘,如果想要寻亲,还是和我说说,或许我能帮你们找到他。”

    老人姓午,今年已经五十多岁,一人独居在村子的这座小房子里。谈起庄恕,老人的脸上一片茫然。“我在这里住了五十多年啦,从出生就在这里,从来没听说过这个人,只怕姑娘你,要找的亲人并没有在这里待过。”

    红袖低下头,斗篷的帽子随之一歪,露出苍白的下巴。“没关系的,总会找到他的。”她说。

    老人不安的“嗯”了几声,不知是怜悯还是别的什么。他小心翼翼地搓着黄色的木桌,“除了名字,你的亲人还有什么突出的特征吗?我可以帮你在别村问问。”

    红袖想了想说道,“他的右臂上,刻着一只飞鹰。”

    老人的表情变了变,“姑娘确定是右臂?”

    “是。”红袖点点头,“他和我说过,那是一种标记。”

    老人疑惑地看着她,“他?姑娘莫非亲眼见过不成?”

    白浅出声替她解围,“是姐姐的父亲,他说庄恕的右臂上有一只飞鹰,您是知道什么线索吗?”

    老人摇摇头,又叹了口气,“你们可知道,对面的那座山坡上立的是谁的墓碑?”

    “不知,是有什么故事吗?”白浅问道。

    “一百多年前,这里发生了几次惨烈的战争,村子里的老人、孩子都不能幸免于难。为了保护自己的家,本村的壮丁组建了一个组织,里面的人,有的是种地的,有的是教书的,还有一些留在这里的热心人,他们发动村民,和鲁国的军队抗争了十多年。他们每个人的右臂上,都刻着一只黑色的飞鹰,因此当地人,也直接称呼他们为‘飞鹰’。最后的一次战争里,他们因为力量不足节节败退,后来全军覆灭,整个村子里也是死的死,逃的逃,再也回不到以前了。”

    “我的祖上受过这些人的恩惠,他说不能让这些好汉白死啊,于是偷偷回来,收敛了他们的尸体,给他们立了墓碑,还要我们一代一代地,守着这个地方,就是害怕他们被人忘了,怕他们待在这儿,怪孤单的。”

    老人站起来,走了几步,从灶台旁边的一个小篓子里拿出一本泛黄的小册子,他抖抖上面的尘土,用沾着唾液的手指翻了翻它。“有好多人,连姓名都没有,有的尸体都不完整了,唉……”

    苏念倾听到红袖用颤抖的声音说道,“他的后背上有一道疤。”

    老人看着她,“祖上人不知道他的名字,只叫他‘锦绣’将军,因为他的怀里有一块锦帕,应该对他很重要,所以一起送进了墓里。”

    红袖接过书,遥远陌生的文字仿佛重重一棒,将她击回原形。白浅拿过来,小声念给她听,红袖瞪大眼,突然抓住她的手。

    “他怎么会,死在我前面呢?”

    也许相对于被遗忘和被辜负,这样的真相更加让人不可接受吧。

    红袖在一片坟墓中找到了庄恕的墓碑。她替他重新刻了名字,又绣了一块相同的锦帕。荒无人烟的村边,架起一座新的茅草屋,院子里养了几只鸡,几朵花零零碎碎挨在墙角。陌生的女人披着黑色的斗篷,有时在墓碑前坐着,一坐就是一天。她说,姓午的老人会老,但她不会。不会老,不会死,也不会步入轮回,不如留在这里陪着他。过去的已经过去,但她不想走到未来,那里已经没有她的容身之处。她说她会好好修炼,因为她还记得,自己曾经是个人类。

    “你说,红袖这样做有意义吗?”白浅抬头,看到远处静默的青山。

    苏念倾没有回头,她只是抿了抿唇,将翻涌的情绪压进心里。她不知自己该说些什么,于是只做了短暂的沉默,然后低声说道,“快下雨了,快些赶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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