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不会再爱你》分卷阅读24

    i couldn’t be what you wanted from me

    i will stand in front of you

    and let you say what you need to say

    but i will never die for you

    even if you ask me to

    i will never die for you

    even if you want me to

    灯光渐暗,舞台中心只留下一个人。钢琴声未落,黑色身影发出一声叹息。

    “sarah, i will never die for you”苏念初缓缓说出,犹如将心中巨石抛落在地。

    台下。

    小米捧着一束花跑到顾璇面前,“顾小姐,该你送花了,花很漂亮吧?”

    顾璇看着花,许久才接过,“这是什么花儿?”

    “不知道啊,你快上台啊!念初真的好棒!”

    顾璇抱住花,穿过人群走到舞台上。苏念初好似故意躲在黑暗里,面部表情模糊黯淡。

    小米把花给顾璇没多久,徐墨的助理跑到人群里,“你们看到合欢花了吗?”

    “什么?”

    “不用了……我好像已经看到了……”助理看着顾璇手里的鲜花,喃喃自语,“哪个王八蛋放到顾秘书手里的?那是我们徐少打算告白用的呀……”

    “送我的?”苏念初关掉话筒,看着鲜艳明媚的鲜花。

    “……被逼的。”

    “我唱的好听吗?”苏念初笑着问。

    “还行吧,歌词不好。”

    “这花儿,什么名字啊?从来没见过。”

    “你从来不记得这些。”顾璇换了个姿势,“你到底要不要?”

    “哎我问你个问题呗?”苏念初笑吟吟看着她。

    “下台问不行?”

    “你应该爱宋子煜吧?”

    苏念初问完,也没理会对方的回答,一手接过花儿,一边吹着口哨。不经意地抬头,头顶巨大的水晶灯摇晃,下一刻,黑影自头顶掉落。

    顾璇还没意识到到底发生了什么,苏念初已经一把抱住她。那是许久没有的温暖怀抱。整个世界都在塌陷,顾璇看到金色的合欢被两人挤压,鲜艳的鲜血染红黄色的花瓣,只能感受到一双柔软的手按在头顶,使劲把她带进怀里。

    黑暗笼罩着她。血腥味扑鼻,掩去花的清香。

    吊灯坠落引起线路故障,昏迷之前顾璇听到嘈杂声里回荡的声音,缥缈鬼魅,好似告别。

    sarah, i will never die for you

    sarah,我不会再爱你

    sarah,是顾璇大学时代的英文名。

    声音散去,黑暗重归,一切回到原点。

    合欢的花语,秘密爱情。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个,温暖的故事。

    第28章 网红时代说爱你

    这是一个新的时代。

    继信息时代、网络时代之后,大批网络红人出现,且形成一种势不可挡的发展趋势。随着网络的进一步发展,网红时代已然到来。不论是服装衣饰、化妆品还是娱乐圈,网红都以一种惊人的速度渗透其中。有专家戏称,网红的存在,几乎抢走了三百五十九行的发展空间。剩下那一行,就是网红职业本身。

    很多人对网红产生了质疑,而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相信,网红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推动了华国经济的进步。大家称之为,“网红经济”。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各种各样的网红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而网红被求婚,网红被包养,网红见追求者被杀害的新闻也层出不穷,引发了巨大的社会讨论。

    ——————————————

    这是一个新的时代。

    而我,就是在这样的时代中诞生的。

    或许不该这么说,真正的那个我,也曾见证网红由微小发展为繁荣的过程。但我现在失忆了。

    我叫安漓,23岁,苏醒于2030年。

    医院里的护士告诉我,我已经昏迷了三个月,当初入院的原因是因为飙车。跑车突然撞上护栏,导致严重的事故,而我由于撞击到头部产生了昏迷休克,后来病情逐渐稳定,却没有苏醒过来的迹象。我的家人,将我转到全市最好的医院,最好的病房,请了最好的看护,期待有朝一日我能醒过来。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脸上有我无法理解的羡慕。被撞到昏迷值得羡慕吗?住在医院里值得羡慕吗?醒来的时候除了一片白色什么都看不到也值得羡慕吗?

    好吧,我承认,我好像不能很好的理解这个世界。

    我的父母知道我苏醒的事情后,派人送我回家。来人是一个男人,他很帅,他有多帅?我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形容。你应该知道,有一个词叫做气质。他虽然很帅,可是站在你面前的时候,让你无法忽视的却是他的气质。

    “小漓,伯父让我接你回家。”他伸出手,想要摸我的头,而我下意识的避开。我想,我不是很喜欢他。我不喜欢他的原因是,我感觉到他虽然在笑,却并不高兴。

    他有点奇怪的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不知道我们这样相互看了多久,我才想起,我已经失忆了。于是我用了所有小说和电视剧里常用的乐此不疲的一个梗。

    我问,“你是谁?”

    这个长的很帅,看起来十分有气度的男人终于收敛起他完美而虚伪的笑容。他没有看我,反而看着我周围的医生和护士,他的声音不高,却自有一番威严。

    “你们能给我解释一下这是怎么回事儿吗?”

    我被男人接到一栋别墅,当我知道它属于我自己的时候,竟然产生了一种不切实际的感觉。

    在那时,我突然迫切的想知道,我是谁,我的过去,我的家庭,我的一切。我想知道,我的名字,于我而言到底意味着什么,这对我,意义重大。

    很快,我在别人支离破碎的陈述中知道了那个男人的身份。他叫宁沉舟,我的青梅竹马,是我喜欢到全世界都知道的暗恋对象。很明显,他并不喜欢我。他宁愿和某个家族无趣的私生女出去看海,都不愿意陪着我度过那个无聊无比的生日宴会。倍感愤怒的我约了几个朋友出去飙车,可是出了意外,于是变成这幅模样。

    刚开始,并没人相信我是真的失忆了。在大多数人眼中,这是安家小姐为了博取心上人而想出的计策,连沉舟都是一脸怀疑,直到医院的检测报告出来,证明我确确实实失忆了,所有人对我不但没有同情,反而用一种见鬼了的目光看着我。用我很喜欢却已经过时了的一句话来说,“我感受到了这个世界对我深深的恶意。”

    我叫安漓,安家唯一的女儿。我的父亲,是华国有名的房地产大亨,他的一句话,可以影响华国三分之一的经济。我有一个哥哥,他叫安凛,从小就有一副花花肠子,据说对我不错,但是近年来,对我很不感冒。尤其因为沉舟的事情,他曾对我大打出手。这些都是我的狐朋狗友告诉我的,我保持中立态度。而且我确定,我要离这些人远一点。

    回家后不久我就回到了自己的别墅。我看到自己的脸,巴掌大的脸,他妹的糊了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眼影绚烂,让我有种看烟花的错觉。没几天我剪了头发,把五颜六色的头发染成了栗色,摘掉了身上叮叮当当的装饰品,而且发誓再也不往脸上画油画,我不会化妆,可是手拿着各种刷子的时候,却觉得熟练无比。

    我打开电视,看着电视上陌生的脸。各种我看不懂的电视剧,各种我不明白的对白,还有让我觉得莫名其妙的剧情。我盯着电视,却发现那个薄薄的电视屏幕在此时变得无比坚硬。

    我不再是曾经的那个安漓。

    我有爸爸妈妈,但是坐在沙发上的时候,我看着他们的脸,“爸爸妈妈”却怎么都叫不出口;我有自己喜欢的人,可是看到他的时候,我并未觉得心跳加速;我有一堆朋友,可是和他们相处我从来没有觉得温暖;我有很多很多钱,我的家世不凡,可是呢,每次逛街的时候,我常常感到强烈的不真实感。

    这就是我的人生吗?

    没有人能告诉我。

    ————————————

    你别害怕,我来带你走。

    那是一场火,热烈而无情。她看到黄色的火舌肆意蹿在半空,像是灵巧的蛇阻挡着她的退路。空气沉闷,灰色烟尘飘散,火海里到处都是烧光后的灰烬。

    有人在喊她,她知道,那是她的名字。

    瘦弱的身影冲进来,冰冷的手拥有无穷的力量。她紧紧握着她,带她穿过火海。

    火,到处都是火。

    我们会死吧。她问。

    女孩地回头,惊讶的看着她。她笑了,笑容很温柔,在一片黑暗里显得很惊艳。

    你别害怕,我来带你走。

    火依旧在烧。她看到自己的身体在火海里渐渐透明,那个握住她的手的女孩儿松开她,一个人奔向无边的黑暗。

    念恩,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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