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不会再爱你》分卷阅读11

    “没考好吗,所以跑到这儿大哭?”他拉起她,带着她走到门前,“小锦,只要推开这扇门,就没什么过不去的。”

    唐锦站在他后面没动。

    “你怎么了?”

    “没事儿……”唐锦走到他身边,鼻音很重,她抽抽鼻子,推开门,看到楼道间的光在一瞬间砸下来,毫不吝啬的施舍给她光明。

    陈离生捂住她的眼睛,“你在里边呆久了,小心被刺激到。”

    唐锦抓住他的手,然后将手放下来,声音里还带着几分哭腔,“我想看看光。”

    ————————————

    众人觥筹交错之际,苏念瑶到楼下的便利店买烟。看了很久,确定经常抽的那个牌子没有出售。老板是个发福的中年男人,见她踌躇从柜台拿出一盒烟,“哎小姑娘这个怎么样?最近刚到的,味道特别好,价钱也不贵,要不你试试?”

    苏念瑶看了眼红色的外壳,把钱递给男人,“随便吧。”

    走在路上凉风习习,系统突然出声。

    叮,任务完成。

    死亡之前说出,“我不会再爱你。”虐心值,85

    完成倾听,倾听之声x1

    说出原主心声,完成心愿x1

    面瘫属性x2

    ……

    24小时之内脱离本世界,演示区即将关闭,是否是否上传资料?

    “嗯。”

    ……是否附上寄语?

    “这也是新功能?!”她看看手上鲜艳的烟盒,“那就……不要乱抽烟?”

    叮,系统自动关闭,系统不想理你。

    “额,”苏念眨眨眼,“老生气对孩子不好,真的。”

    系统:你给老子过来老子保证不弄死你!

    第15章 中二少女包养记

    我叫陈离生。

    离离原上草的离,春风吹又生的生。

    离生,寄予着母亲对我的希望和深切的爱。

    遇到苏念瑶之后,突然改变了对这个词的解释。生离死别的离,生离死别的生—我好像变成了一个悲观主义者。

    我的父亲陈遇,比母亲大了整整十二岁。他在遇到母亲之前还有一个妻子,可是因为信奉真爱,所以强行和她离婚,之后又娶了母亲。父亲雷厉风行,连爱情都不容置疑—虽然我明白他爱着母亲。如果不爱,不会让他的前妻打掉了两人的孩子,只是给了一笔钱便再也没有联系。这么多年,他对我和母亲一直很好,却少了家里的温情。也许我和母亲都一样,即使享受着这一切依然会觉得不安。母亲曾经对我说,她希望我做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希望我能为我自己和爱我的人负责,所以我努力做一个合格的绅士,我立志做一个不辜负爱情的人。

    那一年,回到故乡。回家的原因,不仅仅为了完成爷爷的心愿,也是为了母亲。她已经等了很多年,盼望我早点回国,于是我匆匆订了机票,终于踏上回国的旅途。

    遇到苏念瑶是一个意外。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来形容她,或许李天扬的话更能表达我的心意。李天扬说,苏念瑶很聪明,聪明的女子都值得同情。是的,她很聪明,不管在学业还是感情上,她好像都有着别人无法超越的敏锐。一开始,我对她很钦佩,毕竟,漂亮又聪明的女孩子总是容易心生好感,哪怕她对待别人的态度冷冷冰冰。可是后来,当我和唐锦的接触越来越多,当我得知苏念瑶对唐锦的感情,尤其是我已经发觉了自己对唐锦的喜欢,我还是和父亲一样,选择了很多并不光明的手段。我想,我终究是陈家的男人,我的血管里流着来自陈家的血,所以我的灵魂深处,不可避免的沾染着陈家人的霸道和掠夺。

    后来发生了很多事,我也已经记不清了。毕竟已经相隔这么多年,我们都在渐渐成长甚至老去。或许这么久了,我只能记得苏念瑶回眸时的那一眼悲凉,她的话常在夜里回荡于耳边,久久不能消散。她说,即使我爱一个人,难道不该保留自己最后的尊严吗?

    我也是在后来才明白这句话的含义。为爱疯魔的母亲,形同陌路的父亲,我们大概是势均力敌的对手,也是足以惺惺相惜的情敌。我看着她的父亲在得知女儿死讯的那一刻涕泪纵横,你无法想象,这是在本市叱咤风云了数年的极具影响力的人物。也许这个男人是爱她的,然而这一点我和唐锦不得而知。唐锦曾和我说,苏念瑶很少提起家里的事,只是有一次,苏念瑶过生日,她喝醉了对唐锦说,她年幼时想用菜刀取一滴父亲的血,因为听说医院可以提取人的dna,可是她的父亲以为她有精神病,所以对她日渐疏远。唐锦对我说,她以为苏念瑶只是喝醉了胡说,没想到是真的。

    毕业后的同学聚会,我在酒店等待唐锦过来。可是唐锦迟迟不来,我猜想是因为电梯人太多,所以她会走楼梯。我的猜想并没有错,我在一片黑暗中听到她和苏念瑶说话的声音。苏念瑶的声音很平静,可是在微弱的灯光下,我看到她安静抹去眼角的眼泪。她们并没有发现我。我同唐锦一起,听她说了很多很多的话,没有丝毫怨恨和痛苦,反而让人觉得不安。我承认,我无法接受,唐锦被一个女生所爱的事实,即使我在国外生活过很多年。也许苏念瑶说的很对,我只是因为她的爱,所以否定了她对唐锦的所有付出,而且我在潜移默化中,影响了唐锦原本的态度。

    后来的事情,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我和唐锦与众人在一起吃饭,一个女生急急忙忙跑到包厢,拉着她的班主任大声喊着,死人了,老师死人了,老师怎么办我好害怕……那时我们都没有想到,苏念瑶出事了。一转身即永远,终于变成不详的箴言。

    苏念瑶是抽烟抽死的。我知道这么说很搞笑,可是当医生摘下口罩,满脸严肃的告诉我和老师,苏念瑶对烟类有强烈反应,而她的肾脏和手里的新烟产生排斥导致死亡的时候,我却觉得毫无笑感。我知道苏念瑶在抽烟,但我并不知道她在用命抽烟,她像烟花一样快速消耗着自己的生命,对生命毫无留恋。

    唐锦说,她无法接受,那么漂亮的苏念瑶连死亡都那么荒诞。她被发现于酒店的一个小花园里,在角落里抽了很多的烟,然后开始头晕,恶心,呕吐,直至抽搐昏迷。同学到楼下散步,因为好奇走到花园深处,看到趴在地上的苏念瑶。她跑回酒店找到老师,又由老师打电话,叫来救护车,期间已经过了大概二十分钟。救护车在夜里哀嚎,拖走苏念瑶僵硬的身体。

    我从未想过苏念瑶会死,可是事实并未如我所想。唐锦一直在哭,蹲在医院的门口,看着苏父小心翼翼地把女儿带上车,消失于夜色。后来苏父主动联系了唐锦,留给她一张照片。他说,这大概是苏念瑶与别人的唯一一张合影,他还是决定留给唐锦。照片上,苏念瑶在光影之下亲吻唐锦。我坐在唐锦身边,看她的脸色变为惨白。苏父只是摩娑这手里的照片,他说,我知道自己这个父亲当的不合格,人已经走了,我尊重她的一切,不管她喜欢的是谁,做过什么,都已经不重要了。如果我当初多关心她一点,她也不会走到这个地步。

    高考后我陪唐锦参与了她母亲的手术,□□是我帮助她找的。唐锦很高兴,露出了两个月里的唯一一个笑容。手术以后,年轻的实习医生走到我俩面前,将手里的检查报告递给我。他告诉我和唐锦,这是苏念瑶在很久以前做的检查,检查报告显示,苏念瑶的肾脏与唐锦母亲的并不匹配。唐锦的表情凝固在医生说完的那一瞬间,而我只能苦笑。

    我一直以为,苏念瑶没有资格参与这场爱情,可是到现在我才明白,其实我才是苏念瑶的爱情的参观者。

    我和唐锦选择了不同的大学,我留在本市,而唐锦离开这里,到了一个新的城市。她和我说,她会学医,这是她的新目标。我们终究没有在一起。

    一年后,李天扬回国,带着他的新作品。我和唐锦再次在展览会相遇。唐锦变了很多,黑色短发及肩,穿了一身白色长裙。她看见我,抿嘴一笑,却不复曾经的明媚。

    李天扬的摄影展,名为“寄夜”。二十幅作品,均为黑白颜色,主人公是各种各样的女人,她们的眼神深情却又寂寞,与背后的黑暗融为一体。李天扬说,作品的灵感其实来源于苏念瑶,也许每一个聪明女孩儿的心里,都住着一个让人叹息的灵魂。可是这二十幅作品里,并没有苏念瑶。

    李天扬对我说,这么多年,所有人都该放下了。我想,没什么放不下的,我和唐锦只是有缘无分,但我却无法再爱别人。我常常做梦,梦到在图书馆看到的那一幕。

    她拥着她,低下头亲吻她,日光穿过树叶的缝隙,好像穿过光年,恒久而恬淡。

    永生难忘。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个故事终于完了。经过本大爷没日没夜的思考……终于烂尾了。唔,总之,这是一篇番外。

    第16章 复仇往事光与暗

    提起法国巴黎,大多数人都会想到一个词,浪漫。

    浪漫,意味着邂逅。一个漂亮女人和一个英俊男人的相遇,既可能是爱情的到来,也可能只是一次一夜情。然而,又有什么关系呢?在法国的土地上,在高远的天空之下,在某个回眸一笑的瞬间,邂逅本身就是一件十分有趣的事情。这种有趣足以超越事情的结果,你只需要静静等待,然后在机会来临时伸出手,猛的握住它,就像抓住一枝带刺的花。揉搓,粉碎,让破碎的味道充分发挥。

    爱而流露余罪。

    巴黎下了一天雨,淅淅沥沥,润物无声。今年的巴黎,仿佛被眼泪洗礼了一次,纯净而崭新。

    男人跪坐在地上,看着沙发上紧闭双眼的女人。昨天,他们还因为谁去洗碗的问题争执不休,现在她却躺在沙发上,安静如沉睡的婴儿。女人已经发紫的唇紧紧抿着,眉梢浅淡,皱着的眉头流露出几分不安。她的额头发烫,双手冰凉,手背处青筋明显,似河水般蜿蜒生长,青色的血管与苍白的手指相映,在此时显得脆弱不堪。

    男人细细看她,用一个男人的眼光,但又并不单纯只是这种眼光。他自己也意识到,他不再用猎人的心态去揣摩对面这个女人,而是开始用平等甚至倾向性的态度去对待她。他不知道这是好是坏,但是他并没有表现出强烈的抗拒。人生是一场赌局,结局固然重要,但享受过程也必不可少。

    “再看我的脸上也长不出花儿。”女人不知道什么时候睁开眼,眼泪顺着眼角落下来。她用指腹抹去泪水,声音里还带着不易察觉的颤抖,“你不觉得你该做点什么吗?”

    面容英俊的男人收回目光,凑到她面前,思量了一下,伸出手臂揽住她,试探性的说道,“给你一个温暖的拥抱?”

    女人翻了个白眼,用右手推推他宽阔温暖的胸膛,可惜没有推开,“老娘现在只需要一杯红糖水……红糖水,你懂吗?”

    男人迟疑了一刻,低头,用疑惑的口吻说道,“你确定?”

    女人,也就是苏念初点点头,嘴角微微上扬,用笃定的语气回道,“我很确定,我只是亲戚来了,不是快要死了。”

    “还有,不要因为你长得帅就占我便宜,我不接受。”

    男人摸摸鼻子,摸着沙发边缘,“那我去给你买红糖,你自己待会儿。”

    苏念初用鼻子“哼”了一声,扭过头不去看他。

    “宋煜,记得拿伞,在我疼死之前回来。”她把土黄色毛毯拉到头顶遮住脸,只露出黑色的发端。

    “……”宋煜换鞋的动作顿了顿,看着沙发上鼓起的一片,平时低沉的声线变的跳跃起来,“你还是祈祷一下超市里有红糖这种东西吧。”

    是的,红糖在中国超市确实很常见,但是不代表它会在法国的超市里存在。宋煜说完打开门,撑着伞下楼,一切都顺理成章,以至于宋煜坐在车里看着窗外的雨幕的时候,产生了一种荒谬的感觉。

    他又想到两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那一天也是下雨天,宋子煜独自在街上游荡。他和其他男人一样,穿着墨蓝色西装,手中握黑色雨伞,抽中国制造的香烟。如果一定要有所分辨,大概就是他的西装更加名贵,雨伞更加坚固,而香烟更加精致。或者最大的不同,是他年轻而俊朗的轮廓。他知道自己需要一场新的艳遇。这听起来很庸俗,但是胜在实用。宋子煜是知晓自己需要什么的男人,即使身处巴黎,他依然是优秀的猎人。而苏念初出现了——她是他的猎物。

    苏念初很美。她的美,并不是简单的柔软之美,反而带着一丝刚强,这在两人初遇时表现的很明显。那时她穿着暗色的长裙,裙角处绣着明黄色的花朵,随意浸落于雨水之中。她化着浓妆,唇色鲜艳,蓝色眼影明媚动人。细雨蒙蒙的公园,她独自坐在长椅上,一边打电话一边抽烟。宋煜听到她用法语讲话,并不十分流畅,但简单直接,完全颠覆法语本身的缠绵。苏念初在电话里很激动,说到□□时高跟鞋狠狠踩着地面,溅起优雅的水花。

    打完电话的苏念初靠着椅背抽烟。她好像没有察觉,下雨天不打伞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宋子煜走到她身后,把雨伞放在她头顶,看她楞了片刻,叼着烟抬起下巴望他。一双很漂亮的眼睛,不少见却也并不常见。她用法语和他说话。她说,“帅哥,你能收留我一段时间吗?”

    而他用中文给她回答,“我没有任何意见,如果你愿意的话。”

    于是宋子煜就这么简单的把苏念初以及她的行李箱带到了停车场,然后驱车离开。

    宋子煜告诉她他的名字叫宋煜,南方人,闲来无事到法国来旅游,现在一个人住在郊区。小型别墅在郊区林立,纯白色天使雕塑在雨中倾听上帝的教诲,宋煜的气场也证明他值得这样的待遇。车子穿过雨幕,他停下车,看对方拉着安全带睡的安稳。

    苏念初是自己醒来的。睡眼朦胧,自觉解开安全带,然后推开门,在宋子煜的注视下把行李箱从后备箱里提出来。她指指面前的几栋楼随意问道,“哪个是你家?”宋煜抽抽嘴角,走过去,把箱子接过来走到最前面,“和我走吧。”于是苏念初堂而皇之的和他住在了一起。

    你以为宋子煜便抱得美人归,继续他得意的情场生涯吗?不,你错了。宋子煜在以后的生活中发现,他也错了,而且错的很离谱——苏念初的出现让他明白,原来她的收留真的只是收留。

    第一晚什么都没有发生。苏念初到浴室洗澡,出来时头发湿漉漉的,水珠顺着长发滴在地板上。她盯着地板,好像要把它盯出一个洞。宋子煜边抽烟边打量她,看她拿着毛巾笨拙的擦自己的头发,曼妙的身材在睡裙里若隐若现。他正打算说着什么,苏念初已经开口了,“我能把箱子里的衣服晾一晾吗?”

    宋子煜说,“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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