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同人)【叶翔】人之常情》分卷阅读11

    倒真是好看。好看得都有点玄幻。

    孙翔自己也很满意,炫耀道:“我从小就练,练的颜真卿,你知道那是谁不?”

    “自己的名字,我也写得不错。”叶修避重就轻。

    以前他写得最好的是叶秋两个字,后来回了家,开始工作,签名需要签自己名字了,于是这么多年下来,那个修字也终于能见人了。

    孙翔果然上当,中了激将法,急忙挥动笔杆,在“孙翔”的右边又写了一个“叶修”。

    “都说了我是练过的!”

    叶修其实早信了,就是想逗逗他,忍着笑,拖长声音说:“哦……好看好看,哥还是第一次见自己的名字写得这么好看。”

    原本空白的扉页,突然多了两个名字,一左一右,孙翔,叶修。颜体端庄阳刚,骨力遒劲,特别正派,明明只是随手写在一本无关紧要的书上,看着却特郑重。

    孙翔发了几秒钟的呆,忽然砰地合上书,不满道:”明明是我的书,怎么把你的名字也写上来了。”

    叶修大方地一指:“喏,这些都给你。你随意写。”

    孙翔嫌弃地扒拉到一旁。

    书桌顿时更乱了。

    当时这房子,要说真正在装修上花了点心思的,就是这间书房了。因为还要摆电脑,书桌设计得特别大。但饶是如此,孙翔还是把它用得一团乱。

    十几本书横七竖八地摊开,各种颜色的笔也散落各处,还有笔记本、ipad和mac,以及绕成一团的数据线。

    这一团乱麻特别有画面感,叶修都能脑补出今天一天孙翔坐在这儿抓耳挠腮的样子。

    他分门别类地收拾好,给桌面挪出一块空地,看看时间,说:“要十一点了,你快去睡。”

    “哦。”孙翔应了一声,脚下却没动:“你呢?“

    “我还有点事儿。”叶修边说边坐在了书桌前,打开电脑。

    孙翔冷不丁来了句:“你小心猝死。”

    ”……“这张嘴能不能说点好。

    叶修回过头,视线在孙翔腹部一扫:“我知道我年纪大了,谢谢你啊,孕夫同志。”

    孙翔条件反射地捂了下肚子,又触电般放下,恼羞成怒地走了。

    目送孙翔出了书房,叶修笑着摇摇头,戴上耳机,点开一个熟悉的图标。

    刷了一局副本,叶修心满意足,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没法来根烟。

    跟团队成员说了下线,叶修摘下耳机,几乎是在同时皱起了眉,隐隐觉着有什么不对劲儿,一回头——

    嗬,一个大活人就杵在他身后,不知道站了多久。不过那心思倒是好判断得很,脸上明明白白写着:你个骗子!我也要玩儿!

    被抓了个现成,叶修知道没法子了,只得起身让位子:“就一局啊。”

    孙翔哪里还听得见,兴冲冲坐下来,登陆自己的号。

    叶修正端着杯子喝茶,一看那账号名字差点没忍住喷孙翔一后脑勺的茶沫子——斗神脑残粉。

    这名字实在是……

    叶修对孙翔的自恋又有了新的认识。这小子,台前风光无限还不够,台下还要兼职自己的后援会会长,生怕别人不知道一叶之秋是最牛逼的,真是够高调的。

    很快孙翔就叫齐了人,去刷叶修刚刷的副本。

    叶修那支队伍里新人多,需要手把手教和照顾。孙翔的队伍就不一样了,能入他眼的基本都是网游里的顶尖高手。

    不到十五分钟,世界频道弹出新公告,轮回工会刷新了兴欣工会的记录。

    孙翔仰起头,就事论事道:“你找的都什么人啊,太拖你后腿了。要不是那个菜鸟牧师,你们起码可以再快三分钟。”

    叶修全程围观了刚才的战斗。他这样的水平,不会只从表面看问题。给他印象最深刻的,一是孙翔干净利落的领导,二是孙翔的手。

    前者这几年孙翔进步很大,叶修都看在眼里。后者在圈子里也不稀奇,却勾起了他许多思绪。

    孙翔的手好看,纤秾合度,手指修长,骨节明晰指甲修剪得相当整齐,月牙饱满,红润且有光泽,一看就很健康。日常保养也做得极好,一点死皮都没有。

    打起比赛来就更好看了,动时虚成残影,锋芒如电。

    他的手速已经无可避免地下滑了,但孙翔显然还抓着一点巅峰的尾巴。这么多年,说到荣耀里的天才型选手,第一个被提起的名字总是孙翔。坚持和努力的确令人钦佩,但如果没有天赋加成,就还是凡人的模样。那是可以被期待和仰望的高度,可终究是缺了点能让人津津乐道的传奇意味——对无法被模仿和复制的,真正的天才的渴望。

    作为被天赋垂青的佼佼者之一,叶修必须承认,天赋和才华令孙翔无与伦比,光芒万丈。

    就在刚才那十几分钟里,叶修心跳加速,血液冲顶,掌心发热。看孙翔玩荣耀,竟比他自己玩还要痛快三分。而这份痛快,他已经很久不曾体会了。

    叶修低头看着孙翔,嘴角懒洋洋地勾着,捡了句他喜欢听的:“果然前途无量,厉害。”

    孙翔的眼霍然亮了,燃起两簇火焰。这个角度让孙翔的两颊看着有点嘟嘟的肉感,叫人生出几分手痒。

    叶修把手揣进裤兜里:“你现在还在乎我的评价啊,孙翔大大?”顿了顿,声音低沉而含有笑意:“或者叫你,斗神?”

    孙翔全无预料,没反应过来地眨巴着眼。叶修才留意到他的睫毛不仅纤长丰盈,末端还微微翘起,像两把小勾子,卷住两颗星子般的眸光。

    眼睛真漂亮。和这张脸上的其他一切都相得益彰。

    叶修以前也知道孙翔长得不赖,但那时候只是有这么个模糊的概念。现在他明白为什么孙翔的商业价值会那么高得离谱了。

    这个人身上的一切都让人不禁感叹老天确实是偏心的。

    就是有时候脑袋转不过弯,嘴也有点笨。长得好就情商不高,脾气拽却说不出来——叶修越想越觉得有趣,老天还挺会给孙翔点技能的嘛,让他不至于完美,充满了人情味的可爱和可恶,难怪叫人又爱又恨,总是掀起腥风血雨。

    下一秒孙翔刷地扳正脖子,颇使劲儿地挠着脸,语速极快:“哼,阴阳怪气。我知道你是嫉妒了。我刚都看到了,别说764,你现在的手速恐怕上400都难吧。”

    叶修笑着点头,好像手速的下滑对他来说并不是多大的打击,毫无郁色地坦白:“差不多吧。”又饶有兴趣地问:“764?当年那一击给你的打击这么大啊,记得这么清楚,你不说我都忘了。”

    孙翔噎了一下,对此似乎有几分被抓包个现行的害羞,恼怒地回道:“我们轮回都记得!”

    叶修颇有兴致地欣赏着孙翔拙劣的掩饰,不置可否,心底却有一个清醒的声音:那可不见得,能让人们记住的,都是最好的。

    在十四赛季——那是周泽楷退役的第一年,轮回不被看好——决赛的最后关头,孙翔爆出一记直逼900的apm,千钧一发之际力挽狂澜,助轮回拿下第五个总冠军。

    狂欢持续了整个夏休期,孙翔的个人声望和商业价值达到顶峰。相比之下,四年前的764黯然失色。

    也许还有人记得他,但不再是无可超越,而是拿来比较。

    有人可以和他比肩了。

    那时叶修坐在电视机前,看到这一幕也很是吃了一惊,原本靠着沙发的背脊立即坐直,指间夹着的烟差点烧到手指,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上由孙翔操纵的一叶之秋,玄衣金甲,披风猎猎,却邪横绝,直指苍穹。

    他从天而降挽狂澜于既倒,他深入敌营如入无人之境。精准绝伦的操作,纵横无匹的气势,这是……

    斗神!

    这画面映在叶修的双眸里,像夜幕中炸裂的烟花,点亮无数个瞬间——当一叶之秋还在他手中的瞬间。

    恍若神魂出窍,那一刻他竟产生了操作一叶之秋的不是孙翔,而是他自己的幻觉。

    叶修蓦地抽动手指,将烟放进唇间,狠狠吸了一口。那是他离开荣耀的第四个年头,说不上心若止水,却也算波澜不惊,但这一幕,犹如一团火球撞进他的眼球,烧痛他的胸口,万丈狂澜拔地而起,惊涛骇浪卷刃而来。

    可那绝不是羡慕或者嫉妒。因为叶修知道,总有一天孙翔也会像他一样,坐在万家灯火的一间里,看着遥远舞台上由另一人操作的一叶之秋,摧枯拉朽,成为新的神。

    总有一天。

    “哦,耻辱嘛,当然记得深了,我懂。”叶修脸上挂着一抹懒洋洋的痞笑,故意激孙翔。这也算是叶修的标配了——无论什么话由他说出来都自带一股子幸灾乐祸、厚颜无耻的劲儿,非常让人想打。

    “你!有本事来jjc!”孙翔气得脸和耳朵都红了。

    果然一试一个准,叶修心中笑得开花,赶紧顺毛:“饶了我吧孙翔大大,我现在就是个手残。”

    但不知为何孙翔反而更生气了:“你怎么还笑得出来啊!”

    “唔,那我要怎么办,哭吗?”

    “……”

    孙翔不理叶修了,低头呆呆盯着自己的手,翻来覆去地转了几面,忽然问:“我以后也会这样吗?连400的手速都达不到。”

    叶修反问他:“你说呢?“

    “你……”孙翔瞪了瞪眼,接下来就没声了。

    叶修瞥见孙翔小小地嘟了下嘴,看得出是个习惯性动作。不知为何他心中立时滚过一个奇妙的念头:孙翔本来想说的,不会是“你就不能哄哄我吗”。

    那算是……撒娇?

    像是眼前突然出现一扇大门,打开一道缝,漏出一点光来。叶修窥见了一个新世界。

    哦,原来孙翔撒娇是这个样子啊。之前他凭空去想这一幕时会忍不住打哆嗦,如今真看见了,觉得也还好。毕竟长得好看,单从视觉上来说,不仅没有丝毫违和感,还挺萌的。

    可这个事儿不是撒个娇就能如愿的。

    
猜你喜欢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