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请别相信我》分卷阅读99

    七点半整,戴博文和莫提斯踏进餐厅。

    餐厅的照明灯并不十分亮眼,只有一盏盏简约雅致的吊灯错落有致地缀在桌子上方,外加引路用的地灯和照亮摆设的景观灯,使得餐厅内充满静谧的气氛。餐厅的外侧装嵌了整面的半环形玻璃落地窗,俯瞰城市夜景,点点灯光犹如繁星闪烁,美不可言。

    尚不论食物如何,单是这样的视野,就明白此餐厅的价格水准。

    莫提斯和门口的接待报了桌号,接待小姑娘向两人核对了姓名,便带着人往里走。刚拐到离落地窗最近的走道,不远处一个卡座里就站起来一个职场装扮的姑娘,快步迎过来。

    “戴先生,罗素先生!”女孩儿的职业素养很好,但她激动的神情对于戴博文来说简直溢于言表,“我是林瞳,这边请。”

    戴博文眼睛一眨,笑着朝她伸出手。

    林瞳看着伸到面前的手有些意外,但她可不会错过这个机会,赶紧握了上去:“抱歉,我其实是您的粉丝,有些激动了……”

    戴博文笑道:“我的荣幸。”

    莫提斯在后面撇嘴。他早就和戴博文说过这个姑娘是他的粉丝,现在这幅略显惊喜的模样,骗谁呢?

    林瞳将两人引到卡座前,正等在这里的男人也站了起来。

    他比戴博文略高上一些,较白的皮肤和深邃的五官显示出西化特征,推得接近圆寸的发型显出果断和锐利的气魄。无独有偶,他也选择了衬衫配休闲西装的装扮来碰面,只不过他的西装是藏青纯色的。

    他的一举一动都带着一种掌控全局的气场,即便已经面露微笑,看起来也绝不和蔼可亲。戴博文几乎一眼就可以确认,这绝对又是个说一不二的难搞人物。

    林瞳赶紧介绍:“这是我的老板。”

    总裁助理的老板,当然只能是总裁。林瞳可不会在这样的场合嚷嚷“致远集团总裁在此”,因此选择了一个较为含糊的词语。

    不过,这对于戴博文和莫提斯来说,已经足够了。

    “我是沈修远。”大总裁朝戴博文伸出手,“期待这次见面已久了。”

    戴博文与他对上视线,忽然就被那双眼睛里带出的别有意味唬得一怔。这一刻,戴博文忽然有些理解莫提斯的心理——无事献殷勤啊……

    思绪飞转,对于戴博文来说也不过是眨眼一瞬间。他也伸出手,与沈大总裁相握,对视的目光除了毫不示弱,还有一丝兴味。

    这是他们的第一次正式见面。

    晚餐时间,意外地不算难熬。

    沈修远点的主餐是牛排,戴博文在他的建议下也点了牛排,不过是另一种口味。林瞳点的是她好奇已久的西班牙风味炖菜,莫提斯则选择了与他的形象完全不符的小孩式偏好——汉堡肉。

    席间,虽然两位主要人物的话不多,但莫提斯和林瞳两人均为助理,原本主要负责的工作就是沟通。只要他们愿意,岂有冷场的道理?而且林瞳是典型的粉丝见偶像状态,偶像说什么她都捧场,简直堪比专业捧哏。

    当然,偶像不打算找话说的时候,先前的演讲和演出就是林瞳最好的话题。

    “您的演出实在太棒了!亲临现场的感觉,就是和在家看dvd不一样。”林瞳的声音并不高,但能听出她的兴奋之感,“您和全体观众互动的时候,我也站起来啦!”

    “噢?”戴博文笑起来,“那你感觉如何?”

    “刚开始没什么感觉,到一半忽然开始恍惚了。”林瞳回忆道,“但我确实还能继续听到您的声音。您说不断往下沉的时候,我就觉着身体仿佛在一层层地陷到地洞里,静谧、宽阔、又黑暗,有一种失重的感觉。”

    戴博文在切牛排的间隙看向她,应了一声“嗯哼”,鼓励她继续。

    “我以前从没被催眠过。”林瞳说道,“我还以为不会那么容易进入状态呢!”

    戴博文咽下牛肉,喝了一口红酒,才回道:“实际上那也不是完全的催眠状态。你容易进入状态,是因为如你所言,你看过很多我的演出,所以对我的行动有所预估。”

    “这个听您说过!”林瞳道,“是因为我已经准备好听到信号之后的反应了,才会在响指之后进入状态。”

    “聪明的姑娘。”戴博文说道,“另外,不必再对我使用敬语了。”他朝林瞳一眨左眼,“像朋友一样地聊天就行。”

    林瞳被他突如其来的使坏电到,顿时有些晕乎乎:“好、好的。”

    沈修远瞥了她一眼:“behave yourself,girl(矜持些,姑娘)”

    林瞳一噎。

    戴博文听着对方忽然冒出来的优雅ld腔,笑了笑:“hey, don“t be too oive(不必太保守)”

    莫提斯是正宗u区出生的人,当然明白两人在说什么,但他眯着眼说道:“我说……为什么你们突然要玩这种格调?”

    戴博文转头笑道:“我是为了配合沈总。”

    沈修远挑了挑眉:“直接叫我沈修远就行。”

    戴博文趁着还没转回去,和莫提斯对视了一眼——这家伙,太难搞了。

    林瞳虽然不懂亲亲表哥在玩哪一套,但她一看又冷场了,赶紧圆场道:“对对,既然像朋友一样聊天,大家就互称名字吧,罗素先……莫提斯?”

    《御宅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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