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人》分卷阅读12

    “脑子啊,这还用说么……”丁自远轻飘飘地答。

    众人顿时战成一团。

    丁自远在回答的时候拉住了刚才说话的大汉的外袍,大汉身体倾斜的一瞬间,他已经想到自己接下来的每一个动作:膝盖假意向上,那人会本能地拱起身体,这时左肘击打颈下,右手绕过另一侧,有一定概率扭断他的脖子;即便他躲开这一击,接下来的击打左耳也躲不过。左耳暂时失聪,会失去平衡,沙地势滑,他站的地方是个小斜坡,就算不摔倒,动作也会慢下来,接下来只要找机会击碎胸骨,就解决了。

    一个、两个、三个。渐渐地,丁自远觉得自己体内的血开始热起来了,动作也越来越快。和枪支相比,他永远更爱近战,只有这种拳拳到肉的触感才能让他觉得活着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程序,而是个人努力的结果。

    丁自远又踢倒一个,侧脸看见施宝被人揪住伤耳猛击,俨然没有了还手之力。他从腿侧掏出刀子,斜□□了那人的腰间,再缓慢地锯开,火光下暗红的血,带着点光泽。丁自远抓起半昏迷的施宝扔给周猴子,继续清敌。

    血味由厚转薄,敌方站着的人由多变少,终于刘欢绑住了最后一个人,结束了这场肉搏。丁自远冲稍远地方的华子他们打了个唿哨,转身开始收拾战场。

    二十几个人,活了三个,其他的要么死了,要么将要死。自己这边,施宝受伤最重,其他人或多或少都受了点伤。拖完尸体,队员陆续回到了火堆旁,小四表情明显有点沉重,丁自远看见大老黑把小四脑袋摆正,抓起一把沙子糊住了肩膀的刀伤,血跟沙子混在一起变成一撮土,凑到火堆前烤一下,直接揭了下来。小四扑上去扶住他的肩膀,大老黑哈哈一笑,摸了摸小四的头。无缘无故地,丁自远脑海中回响起很久之前秦琼对他说过的一句话——

    我不怕,人血是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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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稍事休整后,周猴子最最拿手,最最热爱的审讯环节根本没有用得上,那三个人争先恐后地将事情和盘托出。他们自称是西奈半岛的兵,接了法国的钱来消灭中国部队,上次伏击后武器尽失,所以这次才想抢个商队,趁他们不注意一举拿下。周猴子跟丁自远说了一遍。丁自远冷笑一声,蹲在离他们半米远的地方,细长的手指了指仅剩的那个黑人:

    “说的都是真的?”

    “当然!”

    “那么……法国兵雇的你们?”

    “是是是。”

    “那你们怎么知道我们在哪儿的?”

    “法国兵给的地址。”

    “哦,那就是说法国兵知道了我们的落脚处,那他们自己动手不是更快,为什么派你们来进行那种半吊子的伏击?”

    “他们人在澳洲,分不开身。”

    “哦,法国兵在澳洲。”

    “是的,是的。”

    “那为什么我听说法国兵早我们一步来了非洲?”丁自远从上衣兜里掏出半块铁片,还有几枚骨饰,随手扔在沙地,边摆弄边低头道:“上次爆炸,小操场那么大的地方,就捡回这么点东西,你要不要来认一认?”

    那黑人看见骨饰的时候,眼睛瞬间睁大了,丁自远见他有反应,神情平和了许多:“我开始也怀疑是法国兵雇的你们,但后来一想这不合逻辑。在喜马拉雅时,他们就已经对我们的后勤部队发起过攻击,完全没必要这时候再掩饰自己的身份。这个骨饰之所以保存的这么完整,是因为它被紧紧攥在手里,说来也巧,前几天在一个部落里我见过类似的,那个部落的人不能接受欧罗巴人的存在,想来从那里走出去的人即便为人卖命,也也不会愿意直接受雇于欧洲政府。”

    “既然知道我们在说谎,还留下我们干什么。”

    “你们是死士吧?目前全世界的精锐部队都已经出动,而地球上与世隔绝的地方没几个,彼此总会遇见,你死我活也是在所难免,所以没想错的话,你们是来搅局的?不想看到任何国家结盟?还是有特殊的针对国家?”

    那三个人互相看了看,一致的沉默。

    “哪个组织派你们来的?”

    “你说你们来自西奈半岛,队伍里白人和黑人都有,只没有黄种人。所以,你们是亚洲的组织吗?”

    “如果你愿意回答问题,我愿意将骨饰送回那个部落。”

    黑人明显停顿了一下,却还是坚定地摇了摇头:“我已经改变了我的信仰。”

    “你说的信仰是不是这个?”丁自远拿出一块周猴子搜身搜回来的方巾来。

    又是很长时间的沉默。沉默中,那几个人的神情也越来越拘谨。丁自远心里莫名的有些下沉,他并没有想到这块被他随手捡起的汗巾居然有这样的效果,他捡起它,只是因为它看着太干净,有点奇怪而已。他拎起那块方巾迎着火光看了看,一掌大的棉毛巾,左下绣了四个金色的字母,用手捻一下,还有一种金属的质感。

    “gaia……”丁自远眯眼道:“是你们的组织?”

    话音刚落,丁自远发现那三个人同时做了个咀嚼的动作,不等他阻止,他们的身体就软软地倒了下去。一直在稍远处盯梢的人都围了上来,周猴子愧疚道:“都是我的错,以为他们这么贪生怕死,嘴里不会藏糖……”

    “别自责,本来也问不出什么来。”丁自远将方巾揣进兜里,慢慢站起身。

    作者有话要说:  太久不写,手很生,先更来看看吧。

    ☆、夜话,通话

    一晚上死了二十几个人,却没得到什么有用的信息,整个队伍里的人都有点提不起精神。简单吃了点东西后,没人回去睡觉,一个接一个地围坐在火堆旁,面面相觑,似乎想说什么,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丁自远安顿好了那位受惊的图阿雷格人,见大家都没睡,也就捡了多罗旁边的空地坐下来,还没等坐定,右斜方的老罗就发问了。

    “丁队给讲讲今天为什么这么行动?”

    “哎,我说你哪儿来那么多为什么!”大老黑一把拉过老罗。

    “怎么就不能问,万一他这次指挥只是瞎猫碰上死耗子,运气一次性用光,下次躺在尸堆里可就是咱们了。”

    “你这人怎么这么轴!”

    “我怎么轴了,来非洲都打了两次了,什么消息都没得找,谁知道下次来杀咱们的是什么东西!”老罗怒气十足地说:“今天他讲明白我就服,以后都不问了,让我干嘛就干嘛!”

    丁自远没想到会有这出戏,他环顾一下四周,除了19署的几位,其他人都隔着火光看丁自远,神色各异。丁自远又扫了一眼浑身是理的老罗,心里有了打算。其实他一点都不想理会这个嘴有点碎但功夫不错的枪手,只要他还是队长,无论他解释与否,他的命令队员就要无条件服从。

    但是,千言万语的但是,他希望秦琼那队能够安心。

    丁自远隔着火光看了愤愤不平的小四一眼,笑:“行,今天晚上天气好,我专门给你说两千字的,剩下的人可千万别嫌烦。”

    火堆旁几个人都笑了,老罗也扯了下嘴角。

    丁自远清了下喉咙慢慢说:“你们刚才看到的那个领头人的动作是一个沙漠中的求救信号,意为商队被劫,如果不能帮忙,就赶快离开。我们先假设他的求救信号是假的。这没有什么好说了,迎面来的人打着假信号,一定不是什么好人,全歼也没有问题。所以,可以想想如果他的求救信号是真的,又是怎么样的情况。”

    “他的队伍里骆驼不少,说明是个较大的商团,这种团一般会带有6个左右携枪的安保并且全员配枪,能拿下这种团并且不怕事后报复的一般只有两种——仇家和一锤子买卖的雇佣兵。仇家的话应该伏击在商路,和咱们根本不是一条路,所以,袭击他们的是雇佣兵。”

    “这伙雇佣兵抢劫了商队,又在沙漠腹地与咱们相遇,极有可能是知道咱们的大体位置。回头想想,咱们刚到非洲时遭到了伏击,那伙人并未全灭却在之后的这段时间里悄无声息。综合一下,大致就能猜测到这伙人应该是上次被华子把武器炸光了只剩下人,所以才用这种方法来接近我们。”

    “结论就是他们是冲着我们来的,雇佣兵,人手虽多但是武器装备不足,拳脚功夫不错,但行事不怎么严谨。毕竟如果行事严谨一点,完全可以在进入咱们视线范围内的时候让自己队伍里的黑人来做领队,减少提前暴露的可能。”

    丁自远说到这就停了下来。剩下的策略问题和细节的推测,三岁的孩子都能猜到。无论那个商队真假,对于执行的队员来讲,只要把他们制服就可以了,打头的那个人要不要活下来,丁自远也已经安排给周猴子来评判。众人左右看看,目光渐渐放到了老罗身上。老罗搭了下大家的目光,就迅速低下了头,整张脸都极红,衬着两颊的皱纹都深了许多。

    “快,老罗,别跟小媳妇似的,都等你表态呢!”大老黑打趣道。

    “这个……”老罗扭捏了一会儿,突然想到什么,抬起头道:“丁、丁队,不是说好说两千字的吗?”

    众人顿时笑成一团,丁自远一边了揉眉,一边笑:“哎,这么说我还应该给你补上点字数,你才能听我的。”

    “……”老罗不说话,头几乎要碰到膝盖。

    “这种话题继续讲有什么意思,”多罗笑着插话,“丁队不如给我们讲点别的。”

    “对对对,最好是和秦少有关系的。”大老黑也跟着打圆场。

    “老罗,讲这个算字数吗?”

    “嗯嗯。”老罗连连点头。

    “行,那就讲一个。”丁自远笑着问多罗:“你是什么时候跟秦琼的?”

    “少爷13岁左右的时候吧。”

    “那你应该不知道你家少爷第一次出任务的情况。”

    “这么说,丁队一定知道。”

    “嗯,知道。”丁自远点头道:“05年,我和他一起去的。”

    万锦去世两年半,彼时丁自远已经能很好地控制想杀秦琼的冲动,甚至因为万锦葬在他家“后院”,而有了点“可能我麻烦他了”的想法。那天他任务归来去保育院捎点东西,谁知刚到大门口,就看到秦琼背着个双肩包站在那,一边挥手一边冲丁自远笑。自从上次秦琼来四三馆大哭一场,两人一直就怎么再见过,这次他突然出现,丁自远多少有点惊讶。丁自远疾步走到秦琼身边,正想着问问他来干什么,谁知那个身高刚到他上臂的小孩一把拉住了他。

    “他那时在我们国内学习,临时得到通知要从美国德州一个藏家手里拿一只宋朝的瓷碗,不巧秦六爷病了,他就近来找我,希望我能跟他一起去。我那个时候刚完一个任务,有个几天的小假期,所以就跟他一起去了。”

    丁自远跟秦琼走的时候只是想简单地因为万锦的事向他表示一下感谢,完全没想到这是一趟密集遭遇谋杀的旅行。在中国境内时还要好一点,秦琼最多是“不小心”被车剐蹭、“不小心”差点撞上滚热的煮玉米摊子,等上了飞机,各种乔装的冷武器就开始频繁出现了。丁自远解决掉最后一个的后,十分没好气地看了看秦琼,谁知秦琼一脸讨好地举着一瓶农夫山泉对丁自远笑,丁自远接都没接,径直打开秦琼的背包,才发现里面除了矿泉水就是压缩饼干,明显是已经知道此行的凶险。更好笑的是,不等丁自远质问他,秦琼先软声道,丁丁你喜欢吃什么随便拿。

    丁自远捏了捏颈边不存在的青筋,继续说道:“秦琼那次任务听起来很小,路上却有很多人挡路,大大小小几十次都被我们两个顺利解决,最贴近死亡的一次是在美国刚下飞机的时候,我走在秦琼的后面,被一个白人小女孩牵着的娃娃勾住了,挣脱的功夫,秦琼就差点被一只针管害死,最后我用扣子弹开了那个针管,才算虚惊一场。”

    “这么说,丁队救过我家少爷不止一次了。”多罗道。

    “这不算什么,我想说的在后面。”丁自远摇了摇头。

    秦琼差点被针管扎了之后,丁自远格外警惕起来,车是临时从路人手里买的,连上厕所都是随机选**宅。等两个人真正到了那个藏家家里,接过毫无机关的瓷碗盒子的时候,丁自远居然产生一种不真实的感觉。他把毫无异状的碗递到秦琼手上,一路隐忍的门神居然当面就把碗砸了,说出的话也像刚从冰箱冷冻格里拿出来一样——我任务已经完成了,麻烦你通知秦家族长,我要回中国学汉语了。

    丁自远还没弄明白汉语和中国的必然联系,秦琼就拉着丁自远的手冷酷状出门了,走了没几步,他就又恢复成一副讨好状,赖着丁自远去吃麦当劳。秦琼蹦跶哒走在前面,丁自远跟在他身后,多少有点疑问。他很想问问秦琼这个看起来没意义的任务是怎么一回事,却碍于不想跟秦琼过于亲近的想法,终于是没问,这也为之后的事情埋下了祸根。

    “我和秦琼取了瓷碗,已经是当地晚上7点多钟了,我们俩打算去吃顿饭,谁知刚走到拐角暗处,就又碰上了敌人。那些人和咱们这几天遇上的人一样,都是死士,我们一个半人多少有点吃力,杀到尾声,秦琼也挂了彩,就在我以为什么都结束的时候,居然还有一个人从我背后冲过来,这次不是冲着秦琼,而是冲着我。断了胳膊的秦琼为我争取了转身的机会,救了我一次。”

    “我说这些陈年旧事,其实是有点感慨,咱们出来做任务,一个人方便但不安全,人多了又总会有问题,我觉得呢,有问题说清楚最好,这样以后任务也会更顺利。”丁自远略顿了顿,对老罗笑道:“太可惜了,讲了两大段,好像还是没说够两千字,你多多包涵。”

    “丁、丁队,您太客气。”老罗答。

    “那我就当字数够了,”丁自远拍拍裤子站起身来,“除了值班的,大家都去睡上几个小时,明天早上跟着埃尔格去附近的部落。”

    丁自远说完,众人就散了,他走在最后几个。当时的情况,丁自远根本来不及回身,是秦琼杀了那个人。丁自远记得非常清楚,他用的是一把扎长的刀,切进动脉时太用力,刀柄只剩了个尾巴,在皮肤上形成一个坑,鲜血跟活泉一样不断地从坑里涌出流下。那人死透之后,丁自远将秦琼的匕首拔了出来,递给他。他神情还算冷静,手却凉的要命,丁自远好脾气地撕了自己的背心给他擦脸。

    “我不怕,”丁自远听见秦琼说,“我爸死的时候我摸过了,人血是暖的。”

    《御宅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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