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凰涅天下》分卷阅读988

    遵照哪个执行?

    西川提刑司犯了难。

    于是阿湖继续关在县衙牢里,两国大理寺开始了纠扯。

    至今,仍未有结果。

    这桩官司经过报纸的报道,成为今年上半年宋周两国的热闻。南北朝野都议论纷纷,观点看法争论不一。冯时行才开了个头,台上台下就都知道是那一桩案子了。

    当然,冯时行不是来学会上断案子的,稷下学会也没有资格判案,而是从这桩官司引出了一个令学界深思的问题:

    国家以礼法治国,但当二者相悖时:礼为大,还是法为大?

    同意死刑一方的,是维护“夫为天”的礼;

    同意徒刑的是一方,是维护婚姻关系不成立的律法。

    冯时行身为*司,更偏向于维护律法。

    他的观点才一阐述完毕,立即引起了稷下学者们的抢辩。

    一方是维“礼”派,一方是维“法”派,吵得整个殿堂都充满了火药味。

    学子们瞪圆了眼睛,一忽儿觉得这个有理,一忽儿又觉得那个也有理,脑袋成了浆糊,但听着这些不同的辩论观点的确大长知识,让人直呼精彩。

    记者们听得更加过瘾,吵得越厉害,就越有新闻可挖呀。

    辰光转眼到了酉初,鼓响三声,终场到。

    学子们离场时都一脸的意犹未尽。

    第三日上午,巳初开场,继续昨日未尽的辩论。

    这个案子南北刑法界已经吵了半年,南北学界也已论了半年,如今一下子集中在学会场上爆发出来,简直能从言语中听出金戈铮鸣,仿佛看到讲经台上刀光剑舞、杀气腾腾。

    上午一个半时辰,几乎没让人察觉,就溜过去了。

    午膳之后短暂休息,下午场开始。

    一些有心人注意到,从昨日下午场到今日上午场,名枫山没有开口说一句,只是认真听着每一位学者的发言,偶尔提笔记录几下。下午场,名可秀仍然没有发言。

    次日报纸持续大卖。

    因稷下论学对绵州弑夫案的辩论,这桩官司又在南北两国热议起来,人们一边看着报纸,一边谈论。除了“礼”和“法”两种不同观点外,很多人还指出为什么会发生齐氏阿湖这样的“弑夫案”?阿湖的叔叔才是罪魁祸首!还有刘大郎,明知阿湖母丧未过,这是知法犯法,怎么能算无辜受害?

    冯时行在学会上道,齐氏阿湖这个案子在神宗朝有过类似一桩,刑宗上名“登州阿云弑夫案”。

    当时王安石和司马光对这个案子有不同的看法。最后,神宗支持了王安石的意见,亲自下诏书赦免了阿云的死罪,改为三年徒刑。不久,阿云遇上了天下大赦,恢复了自由身,之后嫁人生子。但是,十七年后,哲宗继位,司马光得势,他上台后旧事重提,以谋杀亲夫的罪名将阿云逮捕,斩示众。

    北周稷下学者晁公武道,王安石的判决是以皇帝敕书为准,认为既然皇帝有敕书说,伤了人的罪犯只要自首,就可以减刑——阿云符合。王安石一派认为尊敕书为大,皇权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力,皇帝可以对任何一项法令做出制定与废除,并对法律有最终解释权。而司马光一派认为,法律是国家至高无上的权力,即使皇帝想改变法律,也要和士大夫朝议,不能乾纲独断,任意更改破坏法律的严肃性。这就是当时围绕登州阿云案的“律敕之争”。

    晁公武认同司马光一派的看法,认为:皇权虽然尊贵,但“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法是治天下,非是帝王一家之法,皇帝的敕令必须经过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司的共同签押认可,才能作为法律的解释和补充。

    朱跸就说:若按照法律至高的原则,阿湖案就不该判杀夫罪。

    李侗反驳说:虽然法律上不成婚姻,但齐氏阿湖在犯案时不清楚这一点,也就是说,她知道自己是以“妻子”的身份“弑夫”,完全违悖“礼”,判杀夫罪是没错的。

    北周稷下学者、前刑部侍郎卫仲英也道:要从犯案的出发点来判罪。就比如故意伤害罪和杀人未遂罪,同样是造成身体的伤害,但因出发点不同,故判罪有轻重。阿湖案的出发点就是十恶不赦之弑夫罪。

    大宋稷下学者廖迟也道:这个案子从出发点看,就是谋杀亲夫,这种和杀父弑君一样的忤逆大罪,绝不可姑息。

    苏澹道:且不提阿湖案的罪名,追根溯源,齐氏阿湖为什么会犯罪?首先是地方官府的责任,齐湖的叔叔为什么明知居母丧还敢嫁其女,这是道德教化不到位。其二,齐湖不清楚自己居母丧而且未满婚龄有权不嫁,这是地方官府的责任,让百姓不知礼不知法。其三,一个村子能有多大?齐湖被嫁的事齐家村会不知道?这些年朝廷督促村乡设立申明亭,让有德望的宿老解决乡里民事纠纷,监督乡里德化风气——齐湖如果不愿意嫁,为什么没有求助申明亭?说到底,这还是地方官府的责任。

    苏澹一向温雅,很少这般声音严厉,他的指责让台上台下都深思了。

    殿堂内爆发出热烈的掌声,表达出学子们心中的支持。

    谯定敲了下铜钟,安静殿堂后,他论道:阿湖案只是个案,但朝廷若不从此案得出教训,地方官府若不引起重视,则神宗朝有阿云案,本朝有阿湖案,焉知其后不会再有阿霞、阿水案?

    学子们又响起掌声。

    由小见大,促进国家治世的完善,这是稷下学会成立的意义之一。

    但是,争论的焦点还是在阿湖的罪名上,在礼和法孰为高的争论上。

    今日的午膳是白米饭配一荤菜,再加一小碗匏瓜汤(葫芦),谯定在饭前净手时打趣名可秀,“今日这道匏瓜汤是给枫山做的吧?”十几位分坐食案前的稷下学者们一愣,都哈哈大笑起来,这分明是打趣名可秀在学会上一言不发,做闷嘴匏瓜呀。

    名可秀微微一笑,“某是在思考一个问题。”

    《御宅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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