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音乐之王[重生]》分卷阅读28

    只见男人漆黑深邃的眸子仿佛是没有尽头的大海,就这样紧紧地盯着自己。那眼神看似淡漠冷静,但是眼底眸中不言而喻的意味却让戚暮是哭笑不得。

    想了想,戚暮试探性地问道:“既然都说了这么久了,要不……在我家吃顿饭?”

    “好。”

    答应得快速迅捷,完全不给戚暮一个反悔的机会。

    戚暮:“……”

    一直等到这位大神“吃饱喝足”、满意离开后,戚暮关上了自家大门,终于是无奈地噗哧笑出声来。

    “闵琛害怕虫子,括弧小拇指甲大小的”。

    “闵琛居然蹭吃蹭喝”。

    这种话,就算说出去,恐怕谁都不会相信的吧?

    嗯……连他自个儿现在都还有点不相信。

    想了想,戚暮忍不住走到电脑前,打开了某个熟悉的论坛。只见那论坛网页背景上至今还挂着某个男人俊美沉着的照片,和刚才那个因为怕虫子而连门都不敢进的男人……形成了天壤之别般的对比!

    戚暮再也忍不住笑意,他勾起唇角发了一个帖子——

    如果突然有一天能和你的偶像同桌吃饭,你觉得那会是种什么感觉?括弧要真的有可能一起吃饭的。发完帖子后戚暮便关了电脑没有再去关注了,他继续收拾着衣物,很快便将大大的行李箱收拾妥当。趁着天色还早,小七坐上了呼叫过来的电调车,呼啸一声就向b市机场而去。

    等到要上飞机前,戚暮这才想起似乎自己刚才还在多瑙河论坛上发了一个帖子。他用手机登录了上去一看,竟然发现这种帖子居然获得了几十条回复!

    莫扎特大神早已故去,咱们就不多说了。现存有可能吃饭的偶像嘛……多伦萨先生?哈哈,那我肯定激动得要昏过去了!哦我的上帝,我居然能和女神一起吃饭?我吃饭的时候放女神的钢琴曲当作背景音乐!……

    这种类似的回答倒是多种多样,但是也有几个提到了那个让戚暮无比眼熟的名字。

    和闵神一起吃饭啊……这也太爽了吧?上帝一定是和我开了个玩笑,我肯定要提前一周……不!提前一个月去训练自己的餐桌礼仪!柏特莱姆先生非常有贵族气质啊,我估计我这顿饭肯定吃了等于没吃,哈哈!戚暮忍不住地凝眸思忖了半晌,他怎么记得……他这顿饭吃得还是非常餍足的,好像没有一点没吃饱的感觉啊。果然,想象害死人啊。

    谁能想到,那个在舞台上能够号令柏爱、气势磅礴的男人,居然会怕虫啊!

    戚暮深深地觉着,自己这辈子就指望着这个八卦活下去了。

    而戚暮不知道的是,在隔了小半个b市的高级公寓顶层,某个怕虫的男人正淡漠着一张俊脸,身姿笔挺地站在光洁硕大的落地窗前。他的眼前是华夏首堵繁华喧闹的夜景,光彩朝华,霓虹灯闪,不夜城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闵琛拿着电话,低眸看向了脚下车水马龙般的街道。

    “你飞机起飞一个小时前突然让我去订票,我这哪儿订得到啊!华夏又不是德国,我们也不好动用关系,只有明天的机票了,闵。”丹尼尔垂头丧气的生气从电话里传出。

    男人微微蹙眉,最后也只得无奈地启唇:“嗯,好。”

    丹尼尔想了会儿,问道:“你要去港城做什么?哦对了,港城最近有个音乐节啊,你是想去看看吗?不对啊,你这种自闭症患儿以前可从来不喜欢去这种热闹的地方……”

    谁料丹尼尔的话音刚落,闵琛便危险地眯了眸子,语气也陡然一降:“你知道有个音乐节?”

    丹尼尔下意识地回答:“当然知道啊,克多里就收到了邀请呢,我当然知道了啊。不过人家可没邀请你,哈哈。”

    克多里·门萨是柏林爱乐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在全球拥有极高的声誉。很多音乐节都会邀请这些大师来进行演出,所以克多里收到邀请函,这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丹尼尔的笑声还在继续:“你又没人家克多里随和,所以别人当然不想邀请你了啊。再说了,让你去音乐节上表演钢琴,你肯定不乐意啊。你都那么懒了,你自个儿说说看,你上次进行钢琴演出是不是去年的事情了?”

    闵琛没有理会丹尼尔刻意的调侃,他微微垂下眸子,问道:“那克多里去了吗?”

    丹尼尔道:“没有啊,乐团里最近你又不在,他要管事的,哪儿能去啊。”说到一半,丹尼尔仿佛突然意识到什么,他猛然惊道:“等会儿闵,你问克多里去没去干什么?你不会……你不会想去吧?!!!”

    闵琛面无表情地颔首:“嗯。”

    “……你有时间去参加音乐节,你不回来管管乐团!!!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了!!!我跟你说,你……”

    在电话那边的人即将暴走的一刹那,闵琛睿智果断地关闭了通话,房间里顿时又恢复到了往常的平静。闵琛抬首看向城市里喧哗绚烂的繁闹景象,那光芒十分璀璨,但是照耀在这张深刻冷峻的面容上,却依旧显得清冷。

    “港城啊……”

    第三十一章

    港城面积很小,但是三面环海,属于热带的暖风从南海上徐徐吹入这座城市,将北半球冬季的严寒吹散。黑夜暗云,晚风习习,美丽的维多利亚港上停泊着大大小小上千只船,交汇在这迷人的东方城市。

    当戚暮到达这座袖珍城市时,他俨然发现自己身上的大衣实在是太过累赘了。等到他从机场换衣间里出来时,已经只穿上了一件薄薄的白色长衣。

    戚暮订的酒店是在距离港城市中心有一段距离的大屿岛,他乘着出租车很快到了酒店后,便将自己的东西放下,简单地收拾、梳洗了一番后,来到港城的第一个夜晚便平静地度过了。

    以前和维也纳交响乐团一起进行全球巡演的时候,戚暮曾经来到过港城。这座不夜城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可惜的是由于行程仓促,他始终没有机会多游历一番。

    因此,这第二次来到港城的时候,戚暮一大早就起了床,他梳洗结束后便打算出门游玩一番。

    俊秀昳丽的青年只穿了一件薄薄的t恤,将白色的长外套随意地扎在腰间,这种青春靓丽的搭配特别适合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所以在戚暮出门的时候,他隔壁房间刚准备进屋的客人也情不自禁地拉下墨镜,沉默地看了他好久。

    戚暮将门卡直接放入了自己的口袋里,他刚一转身,就看见了那个在一旁不知道盯了自己多久的男人。

    戚暮:“……”

    闵琛:“……”

    戚暮下意识地赶紧转头看向自己的房间大门,确定这里真真实实不是b市的公寓后,才终于相信了——闵琛不知道为什么居然又出现在了他屋子隔壁的事实!

    头上的黑白棒球帽遮挡住了青年的上半张面容,也有效地缓解了部分尴尬。戚暮左右思索了半晌,最后才笑着开口问道:“闵……先生,你也来港城了?是来游玩的吗?”

    “嗯,参加音乐节。”

    戚暮:“……”

    居然回答的这么直接!

    似乎察觉到了戚暮的尴尬,闵琛深邃的眸子里藏起了一抹笑意,他状若无事地说:“没想到又和你订在了同一家酒店,真巧啊。”

    这话闵琛是真的没有说谎,他并没有刻意让丹尼尔去做些什么事,只是希望自己不要住在繁闹的市中心,往偏一点的地方都没有问题。于是,在闵琛不知情的情况下,丹尼尔便订下了这间位于大屿岛的酒店,同时……也住在了戚暮的隔壁。

    闵琛看到戚暮的时候是真的非常惊讶了,但是戚暮……可不这么认为。

    让你昨天中午才一起吃过饭的人,第二天早上隔了上千公里再次出现在你房间隔壁,这任谁都会觉着……那个词怎么说来着?跟踪狂?

    戚暮的脑子里飞速的闪过这个词,然后他下意识地摇摇头,将这种莫名其妙的念头抛去。闵琛怎么可能是跟踪狂呢?嗯,肯定是想多了,肯定是。

    “没想到你也住在这儿啊,但是音乐节是在下个星期才正式开始呢,闵先生……是打算再游玩一番吗?”想了想,戚暮又客套地笑道:“我也正打算出去看看呢,要不我们一起吧?”

    一边说着,戚暮一边看向了闵琛手中拉着的小型行李箱。

    听了戚暮的话,闵琛诧异地挑起一眉,半晌,他轻轻颔首:“好,那就一起吧。”

    戚暮:“……”

    难道不应该是回答“我还要放行李,以后再一起吧”吗?!

    无论过程是如何,结果就是从第一天在港城游玩以后,戚暮每一天都会跟隔壁邻居一起四处游玩。有的时候是正巧地偶遇,有的时候是前一天晚上回屋前就说好了第二天的行程。

    总而言之,戚暮已经对“这段港城之旅似乎与这个男人分不开了”这件事实,真正认命了。

    虽然心里是稍稍有点忐忑,但是真正和闵琛相处以后,戚暮却惊讶地发现自己以往对这个男人的认知似乎有些偏差。

    戚暮以前曾经去听过几场柏林爱乐乐团的音乐会,在那样金碧辉煌的音乐厅中,这个男人总是用不可比拟的气势将压住全场的躁动,将所有的音符都掌握在他一个人的手中。

    就像郑未乔说过的一样,用《命运》作为结尾曲,这种事情当今世界恐怕也只有这个男人可以做到。

    但是就是这么一个理当高雅矜贵的男人,却能够跟着他一起,在铜锣湾拥挤的人流中穿行,在浅水湾温柔的海水中脱鞋下海,体验细细的海风吹拂过脸颊的触感。

    如果说做这些事的时候,闵琛仍旧是一脸淡漠的表情,那么在音乐节开场前一天时,两个大男人在迪士尼乐园里游玩时发生的那件事,终于是彻彻底底地打破了戚暮对闵琛的固有看法。

    迪士尼是全世界所有人无法破坏的童年梦想,戚暮小时候也曾经想过要去电视上提起的这个乐园,但是他的养父养母家境原本就只能算是一般,再特意去这样的地方,确实是有些高消费了。

    所以当来到了港城以后,戚暮最想要去的地方就是迪士尼。

    原本戚暮想着到这种地方的话,闵琛可能会不大乐意。但是令他意外的是,当他提出自己最后一天想要去迪士尼乐园的时候,那个俊美清雅的男人只是诧异地看了他一眼,然后便点点头,道:“那明天一起去吧。”

    “……”

    在这样的地方,除了一些童话梦犹存的少女外,更多的都是带着孩子的家长。所以当两个挺拔清俊的男人并肩走在迪士尼钻石一样的小道上时,不少或是惊讶、或是惊艳的目光毫不犹豫地向这二人看来。

    戚暮的皮肤一直很白,他用一顶黑白的棒球帽将自己的脸庞遮去,只露出饱满的唇。而闵琛似乎不怎么畏惧热带刺目的阳光,但是任这样一个戴着一副墨镜、写着一脸“生人勿近”的男人走在迪士尼的钻石小道上,真是让人怎么看怎么觉得怪异。

    虽然一路上闵琛都没有表现出半点不适应,但是等到吃午饭的时候,戚暮还是忍不住问道:“闵琛……你确定,你下午还要继续逛下去吗?”这几天的相处,戚暮感觉到最大的进步就是他已经可以直接称呼对方的名字了。

    听了戚暮的话,闵琛放下了手中的杯盏,微微蹙了眉头:“你下午不想逛了?”

    戚暮摇摇头:“我还想再逛一会儿,但我觉得……你好像不是很喜欢在这里逛?”

    谁料戚暮话音刚落,闵琛便抬了凤眸看向他,镇定从容地道:“不,我很喜欢。”

    “……”

    于是在下午的行程中,这个刚刚才说了“我很喜欢”的男人,仍旧淡漠着脸色,一副随意看看的模样,全然没有半点激动与喜悦。戚暮见状真是哭笑不得。

    《御宅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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