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音乐之王[重生]》分卷阅读7

    “呵,一个毛头小子以为自己几年不拿小提琴,还真能和我们相提并论了?”

    戚暮并没有理会这刻意挑衅的话语,听到自己的序号后,他便放下了手中不停擦拭着的松香,起身走到了前场。

    这场招聘会的演奏舞台是一个小型的剧院,几位b市交响乐团的重量级人物坐在座位的前排中央。一盏高瓦数的聚光灯将舞台中央照亮,留给选手一个站立的位置。

    戚暮迈步,淡定沉着地走了过去。

    “戚暮……?”坐在前排的b市交响乐团的小提琴首席诧异地念出了这个名字,然后立即转首看向一旁的白发老者,试探性地问道:“谭老,是……那个戚暮吗?”

    这白发老者冷冷地哼了一声,道:“听曲子。”

    那小提琴首席笑了一下,没有再多问。

    “36号,戚暮,德沃夏克《d大调交响曲》第二乐章,请老师们指教。”

    这话一落地,在一旁观看的卢姓中年人的脸色刷的就黑了下来,周围的其他选手也偷笑地捂着嘴,对他指指点点。至于坐在评委席上的人也是闻言一愣,b市交响乐团的小提琴首席杜胜先是好奇地问道:“戚暮,你原来选择演奏的曲目不是第四乐章吗?”

    德沃夏克的名字在音乐史上是一个传奇的存在,他一生有九首最为出彩的交响曲,其中传遍世界的第九交响曲还有一个名字——《自新世界》,而这首《d大调交响曲》便是九首中的第六首。

    b市交响乐团这次音乐会的主打曲目是德沃夏克的《d大调》和《金纺车》,因此这次来参选的40名选手都是从这两首曲子里进行选择演奏。原本郑未乔给戚暮报上的便是《d大调交响曲》的第四乐章,这也是整首曲子中最后的部分,收住结尾、扣人心弦。

    戚暮笑着弯了眸子,回答道:“杜老师,没有前面的三重乐章进行打底,我认为终章的演奏还是欠缺的,所以便想临时换成第二乐章。”说着,戚暮看似随意地扫了一眼旁边早已气得咬牙切齿的中年男人,眼底的笑意又深了几分。

    杜胜将戚暮的小动作收入眼中,然后笑着点点头:“好,那你便开始演奏吧。”

    戚暮礼貌地鞠了一躬后,将小提琴举起轻轻搁在了左肩,他深吸了一口气,接着便举起修长漂亮的琴弓,下一秒,如同轻柔羽纱的曼妙琴声便从琴孔中,缓缓流出。

    曲子的开头就让人倏地一愣,感觉头脑放空,来到了美丽的仙境。飘动的颤音,处理到极致的揉弦,随着小提琴精致声音的释放,让人几乎忘记了自己所处的位置,只感觉浑身处于一片柔软的温水中,仿佛踩在云絮上一般的祥和宁静。

    《d大调》的第二乐章在很多人看来,是整首曲子中最为平常的一段。不如第一乐章的那般激扬轻快,不如第三乐章的诙谐趣动,更不如第四乐章的激昂澎湃。但是,偏偏就是这样看似温和平常的一段柔板,在戚暮的手中却好像拥有了生命,让人感觉到了灵魂的平静。

    如果中,之前卢姓中年人演奏得是好听悦耳,能够达到华夏国家大剧院的水准,那么现在戚暮演奏的这一曲,已经超越了对方太多,就算是放在欧洲,都是首屈一指的水平。

    尤其是最后的收尾,那种意味悠长的韵味,让在座的评委都一时没有从乐声中回过神来,更不用说是其他听着的选手了。

    “我的演奏完毕了,谢谢倾听。”

    青年低悦好听的声音让在场所有人飞到天际的思绪都拉了回来,杜胜收起了刚才轻松的神情,郑重地看向了舞台上的戚暮。

    只见在明亮刺目的聚光灯下,这面容俊秀、身姿挺拔的青年仿佛能够与日争辉,尤其是他刚才闭眸拉琴的模样,仿佛真的有一种隐形的光芒在青年的身后闪耀着,让人无法直视。

    杜胜在心中暗自想到:如果这就是谭老经常说到的败家子……那么,他恐怕连败家子都不如了啊!

    而在舞台的一侧,中年男人早已愤愤地羞红了脸色。

    根本不用评委点评,他与这个青年的差距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他所演奏的只是《d大调》第二乐章,而戚暮演奏的却已经是整首乐曲,包括了前奏的轻快、后曲的幽默,只要听了他的演奏,就让人有种想要把整首曲子都听完的**。

    想到这,这中年人再也没脸呆下去了,他立即羞愤难耐地甩袖而去,背影看上去仓皇不已,像是落荒而逃一般。

    戚暮自然瞄到了这中年人的离去,他微微勾起唇角笑了笑,却没有多语。

    评委席上,坐在正中央的b市交响乐团首席指挥谭正辉老先生目光复杂地看了戚暮许久,最终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一直紧握着的手指也慢慢松开。

    谭老道:“表演得很出色,你可以下去等待结果了。”

    闻言,在场所有人都一下子愣住。而戚暮也是稍稍一怔,既而莞尔,礼貌地鞠了一躬后便转身离去。

    杜胜看着戚暮挺拔清俊的背影,疑惑地皱了眉头,小声问道:“谭老,为什么不给戚暮点评就直接让他离开?这样是不是……不大符合规矩?”

    谁料谭老挑起一眉,问道:“规矩谁定的?”

    杜胜倏地一愣,然后回答道:“你定的啊。”

    “哦,那现在规矩改了,我说得算。”

    “……”

    行行行,你指挥的乐团,你想干啥就干啥吧!

    ------

    小剧院的门外,郑未乔已经等了有一会儿功夫了。一看到戚暮出现他立即就迎了上去,二话不说就赶紧安慰道:“你已经多年没有碰过小提琴了,这才练习了没几天,这次失败还是情有可原的。你也不用往心里去,我听说b市管弦交响乐团下个月也要开始招新了,你可以去试试。”

    戚暮闻言微微睁大了眸子,好笑地看着郑未乔。

    郑未乔却将戚暮的沉默当作了默认,又赶紧说道:“实在不行,s市还有很多老师的朋友在,我们也可以去s市发展。s市交响乐团里有不少老师曾经的学生、同事,以你的水平要是再努力一把,肯定是可以进入第一小提琴组的。”

    温和灿烂的阳光下,青年黑色的头发被照射得显出一丝金黄。只见戚暮微微勾起唇角,昳丽俊秀的面容上便露出一抹自信的笑容来,他问道:“郑哥,你是在担心……我落选?”

    郑未乔闻言一怔,下意识地反问:“难道不是?”顿了顿,他这才想起不能直截了当地挑明这件事,只好委婉地说道:“我刚才听朋友说,谭老并没有让人给你点评就直接让你下台了……你也不要太往心里去,谭老是看着你母亲长大的,他这么做肯定有他的理由。就算这次落选了,你还有很多乐团可以去招聘。”

    听着郑未乔的话,戚暮唇边的笑容更灿烂了几分。他抬起头眯着眸子看向了碧蓝天空中被阳光照射得泛着金边的云絮,忽然问道:“郑哥,b市交响乐团……是一个什么样的乐团呢?”

    郑未乔愣了愣,回答道:“在华夏范围内,已经是首屈一指的顶级乐团了。”

    “那么……你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郑未乔不理解地皱起眉头,只听戚暮又说道:“如果它没有选我,那么……b市交响乐团,也不过如此。”

    青年平静淡定的声音里还带了一丝笑意,但是却让郑未乔整个人都怔在原地。他呆愣地看着戚暮提着自己的小提琴盒向前走去,走了半路仿佛才突然想起他这个落在后面的人,又笑着让他快点跟上。

    大脑的一片空白中,郑未乔忽然觉得自己可能看到了一个幻象。

    他从未见过如此有自信的戚暮,带着一股决然傲立的王者气息,仿佛他现在身处的不是乐坛后起之地的华夏,而是在那个矗立着一尊尊庞然大物的欧洲。

    他的脑中莫名地涌起了一个念头——

    这个人,应该站在金色大厅的舞台上,让柏林爱乐乐团成为他的伴奏,与他一起向世界展示交响乐的无穷魅力!但是这样的存在,世界上几乎没有……

    不!

    真有一个!

    当初的闵琛,便让柏林爱乐乐团成为了他的伴奏,一曲轰动世界,将钢琴之王的称号收入旗下。

    想到这,郑未乔的心里忽然涌起了一股冲动,这是自从他上了30岁以后就再也没有感觉过的热血,让他跃跃欲试地想与这个青年一起并肩前进,看看……他到底能走多远。

    b市的傍晚,街道上已经拥堵非常。广阔无垠的天空上全是被夕阳染红了的晚霞,如同火烧云一般要将整个城市席卷,让不少路人都忍不住地停步赞叹。

    东方的太阳,已经开始燃烧。

    而西方,却全然无知。

    第五章

    维也纳的清晨,天空刚刚苏醒,一片湛蓝之下是悠闲而不忙碌的众人。道路两侧是漂亮高大的梧桐树木,初秋的季节使那地上铺上了一层金黄色的宽大叶片,远远看去如同毛毯一般让人迷醉。

    罗遇森从出租车里出来的时候,正好遇上了一波赶着过红绿灯的路人。他提着自己的小提琴盒暗自咒骂了一句后,只得乖乖站在路边等着这一拨人走过去。

    罗遇森从警察局里出来已经一个星期了。陆子文的死亡原因已经确定是急性哮喘病发作,就算在之前罗遇森与之斗殴、使得陆子文受了点伤,在目前的医学研究中从未出现过因为斗殴而导致哮喘发作的事情。

    而且,罗遇森在监狱里也是满眼泪水地痛斥自己“为什么早走了那一步”、“为什么没有看到陆子文发病的事情”,他哭得是死去活来,让警察们面面相觑下也只得放了他离开,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他与这次突发事故有直接关系。

    按照罗遇森的证词和法医推断的死亡时间来推理,应该是在罗遇森离开休息室后不久,陆子文便突发急性哮喘,没有带药的他由于这场哮喘来得太过猛烈,还没有办法呼救便已经失去了意识,最终导致死亡。

    “嘀嘀——”

    正好是一辆快速驶过的出租车从罗遇森的面前划过,他惊吓地往后退了一步,差点就要摔倒在地,忽然便感觉被人扶住。等到回过神后,罗遇森转首看去,只见一个金发蓝眼的男人正笑着看着自己,问道:“哦这位先生,你好,没事吧?”

    罗遇森脸色不虞地点点头,也没道谢,就趁着绿灯赶紧往前走去。等到他开了门进入了马路对面属于维也纳交响乐团的红砖欧式小楼后,罗遇森没有发现,在他的身后,那个金发蓝眼的男人慢慢敛去了笑意,若有所思地望着他消失的大门。

    许久之后,那金发男人才倏地转身离去,他走到了马路对面的一颗硕大的梧桐树下,笑道:“这个罗遇森看上去……似乎很一般啊,闵,你是不是有点想多了?警察也说了他只是正好出现在了陆的休息室里、又正好在他发病前离开而已。”

    金黄灿烂的梧桐树下,一个身姿清俊的男人稍稍抬首,神情淡定地看着满树摇曳着的树叶。他穿着一件深黑色的长衣,衣服上看不出牌子,但是精良的做工却暗藏着典雅的贵气。他就这么站在路边,穿梭而过的车辆在他的身后驶过,自顾自地抬首望着满树的梧桐叶。

    金发男人发现自己被忽视以后,哭笑不得地说:“闵,是你说要来这里看看的,现在见了罗遇森……该死,你们华夏人的名字怎么这么难念……你见了他之后,怎么又不说话了?”

    一片蜷曲枯黄的梧桐叶随着秋风缓缓飘落,闵琛下意识地伸手接住,良久,他望着那片不再富有生机的树叶许久,忽然开口道:“丹尼尔,华夏有句古话叫做——无巧不成书。”

    丹尼尔诧异地看着闵琛,有些不解。

    “但是事情,真的……会有这么巧吗?”

    微凉肃杀的秋风将男人低沉的叹息全部淹没,又过了许久,一辆黑色的宾利缓缓驶出了这片街区。满街道的行人们还是那样来去匆匆,只有不断摇曳的梧桐树叶才见证了刚才这里发生了一段什么样的对话。

    而此时,远隔了小半个地球的华夏已经到了下午。

    当郑未乔从朋友口中得知戚暮居然得到了进入b市交响乐团的机会后,有些意外,但又有些莫名的意料之中。虽然他也知道戚暮是唯一没有得到评委团评价的面试者,但是他莫名地便觉得……

    戚暮,可以成功。

    郑未乔已经很久没有听过戚暮拉奏小提琴了,他也明白八年不去碰触小提琴,戚暮的水平早已不是当初,但是他就是有这个信心。因为他认为,昨天那个能够自信地说出“b市交响乐团没有选择自己、便不过尔尔”的青年,绝对不是在撒谎。

    话是这么说,但是当郑未乔开着车赶到戚暮家楼下后,他敲门敲了半天都始终没得到一点回音。等到打了电话以后,只听戚暮惊讶的声音从电话里响起:“嗯?郑哥你去我家做什么?我已经到乐团了。”

    《御宅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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