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二娃重生记》分卷阅读18

    那家蛋糕店坐落在一个交通很方便的路口,周围不算很繁华,但繁华城市一眼望去就在眼底。蛋糕店的老板是个老实本分的男人,三四十岁了,年轻时就带着老婆孩子出来打工,一步步踏踏实实地做下来,到如今自己开了个不大不小的蛋糕店。

    蛋糕店老板看着张旻是个听话懂事的孩子,年纪又小,便招他做了学徒。蛋糕店后面除了库房,还收拾出来了一间很小的房间,张旻就在里面住下了,还可以帮老板看看店。店老板在附近的小区里租了一套屋子,住着一家四口。

    每天五点,张旻就要起来给店老板打下手,七点的时候蛋糕店开张。张旻悟性高,又肯学,过了一年半载,张旻便也学得差不离,店老板也能放手让他独立完成许多品种。

    后来,张旻注意到每天早晨八点和晚上九点,都会有一个人来买糕点,每次就买上一个,而且还是不一样的。那个人带着一副细边眼镜,天天都是一身西服,眼镜细长,一副禁欲精英范,长得很英俊。这样一个人,每天早晚都会买一个不同样式的糕点,张旻觉得这个人很有意思。这样一个有些冷漠英俊的精英范,却那么爱吃甜食。

    看上一个人大概还是很简单的。觉得这个人长得不错,身上的感觉也很对,不讨厌,便可能就会轻易地纳入恋爱对象的范围。尤其当这个人很年轻,还没有谈过恋爱的时候。

    所有的恋爱实际上来追溯的话,大概从第一眼应该就陷入了恋爱心情;有些日久生情的,只不过因为某些原因没有发现或者没有承认而已。当然,这个前提是,一个人所谓很容易对另一个人产生恋爱的想法,实际上只是性想法。当产生这种想法后,在其他方面觉得很合适,便觉得遇上了对的人,若是不合适,便只是没遇上那个对的人而已。当然,性想法很容易产生,爱一个人却是难之又难的。

    当然,性想法大家都觉得太粗鲁,所以一般称之为恋爱的情绪。恋爱,练爱,自然不同于爱。不管怎么样,张旻觉得自己大概对那个人产生了恋爱的情绪,一般人所说的那种。

    在他每天日复一日简单重复而又辛苦的劳作中,这样被一个人吸引大概很平常,只是让他觉得不正常的是,他为什么会喜欢上一个男的。

    以前在村里的时候,他性格斯文,很懂事乖巧。村里接触的世界不大,他从来不知道世界上还会有男的和男的在一起,或者女的和女的在一起这种事。从来没有听起村里的大人说起这个,就算那些三姑六婆凑在一堆,八卦村里的闲长里短时,偷偷摸摸说的最多的也只是哪家男人又出去鬼混了,哪家女人又不守妇道了。

    他第一次知道还是在来到这个大城市后。在那些繁华地段,没到晚上时,稍微转一个路口的街头巷尾,全是各种ktv、洗浴中心、娱乐场所之类,门口站着各种浓妆艳抹的二十几岁的姑娘,还有也是浓妆妖娆的男生。后来他听周围那些人在那偷偷地说,那些男生不仅卖给女的,还卖给男的。张旻当时只是觉得,大概这就是村里人说的出来见世面,在村里,他大概是不会知道这样的事情的。

    不过当他知道自己这样时,刚开始他还是觉得不习惯的。但他一个人在外,从来也没有个说心里话的人,即使在家的时候,他也一般不和父母说自己心里的想法。他一个人的想法就那么单单纯纯的,倒也顾不上考虑其他,就那么一头陷进去自己的情绪里面去了。后来他想,那人肯定是发觉自己的想法,然后接近自己,追求自己,再然后就在一起了。若说真的多喜欢,大概也不至于吧,要不然为什么会那么轻易地就和别人结婚了。

    他想,虚伪的感情肯定是敌不过现实的,但人们还是一如既往地迷恋和享受虚伪的感情带来的疼痛,沉醉在其中自以为是的美好,不肯否定,也不敢否定。即使他自己,也是宁愿相信那段时间是美好的,只不过没有敌过现实而已。

    两个男人之间,也就没什么其他顾虑,很快两个人变便住到了一起。那男人是个律师,平常就很忙,经常晚上九、十点才下班,那时候刚好是蛋糕店打烊的时候那人便会接他一起回家。有时候,那人得加班到两三点,回去时他早就睡着了。但那个时候,那人倒很亢奋,沾着水汽的身体,每次都要把他折腾醒,弄上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虽然很累,但深夜从睡梦中醒来,迷糊中两人纠缠在一起的那种感觉,让他很兴奋,也很喜欢。

    有人说,所有动物的本能都是会记忆的,而性3快3感3更是最大的本能,最容易被潜意识而忘不了的东西。当快3感来袭时,如果某种东西印象最深、记忆频率最大,人便容易产生恋物癖。最夸张的莫过是古代社会,所有男人都迷恋的那双小脚罢了。什么走路的姿态都是空话,只不过那双小脚代表了整个社会的性象征和符号,谈之便兴奋。

    张旻大概也差不多,他迷恋上那个男人即使很累,但还是会对着他发3情,在他身上发3泄的那种感觉,也迷上了深夜自身陷入快3感不能自拔的那种感觉。到后来,要离开他时,他只觉得那比戒掉毒瘾还可怕,还痛苦。他想,迷恋上一个人的身体,迷上这个人的身体给自己带来的性3快3感,这种瘾症,大概也能和毒瘾媲美了,这可是深入本能的瘾症。

    他有时候也会觉得这种事情很奇妙,像他那样看起来冷冷淡淡、斯斯文文的一个人,想不到床3上却是那种放3纵沉迷的姿态。他知道,那个人也是迷恋死了他这种看着冷淡实际上床上热情得要死的性格。不过,迷恋死了又怎样,还不是和别人结婚了。人就是这么一种软弱的动物,为了适应社会,不被排斥、歧视,阉割掉自己的性3快3感,大概并不是件很困难的事。毕竟,愿意或不愿意,被阉割掉的东西总是不少的。

    他和那个男人在一起了七年,那时那个人已经33岁了,家里逼得太紧,两个人之间也早已陷入了平淡。那种平淡,让他们天真地以为,就算离开了对方,大概也会过得好,也没有什么区别。既然如此,又何必因为对方,忍受家人和社会不断地逼迫。

    要分开的时候,他们又像找到了当初的那种感觉一般,二十四小时都恨不得黏在一起,那男人也恨不得死在他身上才好。不过,这些都像是虚幻的烟火一样,改变不了两人的决定,只是增添一点让人沉迷的氛围而已。

    后来,张旻一个人在外面游荡了一年,当他觉得自己快像一根风干枯萎的野草,再谈什么过去、记忆都像笑话的时候,他便离开了那个城市,回到了家里。他走的时候,他知道,那个男人的妻子怀孕了。不过,两人早没了来往。他想,他应该也结婚生子才对,虽然,又隔了许久,他还是没有结婚,还是一个人就那么过着。再也没有压力,那些,都无关痛痒,也无关他自身。

    作者有话要说:  买的一加手机,今天摔倒地上,屏幕完全碎裂了!完全碎裂了啊!当时完全不敢相信!真是悲催啊,最近没什么钱的时候还老是破财!人生啊!

    ☆、46

    才过完年没几天,张旻就告诉他要结婚了,刘小白很惊讶,但什么也说不出口。他能让张旻不要娶个自己不喜欢的女人吗,那不就相当于让他别结婚。而且多说无益,张旻自己早就想过很久,心里磨了很多遍了。

    那天,那女生单独来找张旻,房间隔音效果不好,即使两人声音压得很低,他还是听到了。这女生也是初中才读完就出去打工 ,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在外面能做什么呢,很轻易便走上了歧途,像她这样的女孩子在那边还很多。那个女孩很坦诚,而且她一眼就看出了张旻的性向,只是来问他是否愿意做个形婚的交易而已。过年之后,她便出去打工,他继续留在家里,两人互不干涉,也不用在面对家里逼婚的压力。

    张旻觉得在目前看来,这是个不错的选择,虽然刘小白觉得有点匪夷所思。刘小白参加了两人的婚礼,婚礼上很热闹,与其他人成亲的时候没什么区别。吹唢呐、敲锣的,摆张小桌子坐在门口,凑时机地经常来那么几下,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吃过一顿饭,送上礼金,刘小白便离开了。

    他觉得有些茫然。他看到张旻站在人群中心,因为婚礼的紧凑和忙碌,脸上都显出些苍白来,还带着应付生硬的笑容。里面最高兴的大概就是张旻和小芳的父母了,满脸的褶子都快笑出了花,大概想象着自家很快就能抱上大胖孙。

    刘小白心里有些难受,他觉得不应该是这样的,可又要怎么样,他也说不出来。他攥紧了口袋里的那张纸条,还是下定决心,去村里的路边赶上去县里的汽车,走进了那条破旧阴森的巷子。

    他总觉得像有不好的东西在等待着他一样,可是他又不得不去。也许,他觉得又能有什么不好的东西呢,但又觉得非去不可。那张纸条一直团在口里,都起了毛。

    找到地址上的那家店,门脸很小,只有一扇门,门上挂着一张很厚的帘子,比较脏旧。刘小白小心地掀起帘子,只见房间里一片晦暗,只有从门口透进的一点点光线。

    好不容易眼睛才适应了那光线,刘小白有些忐忑地轻声问道,“有人在不?”连问了两遍,刘小白才突然看见一双闪着精光的眼睛出现在眼前,将刘小白吓了一跳,都不知道这人怎么走到近前的。

    那妇人嘶哑的声音道,“等你好久了,进来吧——”

    刘小白有些心虚,慢慢缩缩地放了窗帘跟了进去,屋子里顿时更黑了一些,又特别安静,让他心里又是一惊。没办法,他胆子太小了。

    刘小白也不知道那妇人怎么又突然拉开了一扇门,里面全是截然不同的空间,竟然像一处天然洞穴一般,四周都是山壁,只从顶上漏出些光线,而来时的门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早就消失了。

    山洞里面的地上,有奇怪的路径,像一副奇怪的图画,让刘小白觉得有些诡异。那妇人一直带着刘小白往山洞中心走,只见中心有一处高台,高台上摆放了一张石床。那妇人手上轻轻一抹,那石床的表面就变得光滑如镜,仿佛还漾起了一层水纹一般。

    刘小白都有些看傻了。那妇人朝他诡异地笑了笑,脸上带着难以抑制的神色,用更嘶哑的声音说道,“刘白,你想知道的东西在这都能看到——”

    刘小白不自主地靠近,只见石床上的水纹更加明显起来,刘小白只觉得脑袋发晕,一下便晕了过去。等他醒来时,只发现自己好像又回到了自己来的那个世界,他就躺在他意外落水的那条河边。

    还是那个村庄,不远处就能看到他家那个有点土豪的地主宅子。不过他没身体,只是一点模糊的影子的而已,附在了一个清秀斯文的书生的影子上。那个书生本来躺在草坪上晒着太阳,太阳快落土的时候,便拍拍身上的草屑回了家。

    刘小白只见他回了那栋土豪的宅子,然后迎出来一个大肚子的妇人。那妇人才二十多,眉目温婉,温柔地迎着自己的丈夫,一手扶着自己的腰。刘小白想,这大概是对恩爱的夫妻,但是他都不认识,他想,他应该不是回到了原来的世界。

    到晚上的时候,吹了灯,周围漆黑一片,影子也湮没在黑暗里,不过刘小白还是能看到,就像影子并没有消失一样。到了半夜,刘小白看到了一个姿容艳丽身子缥缈的身影来到那对夫妻的床前,他吓了一跳,因为那男的长得特别漂亮,更重要的是,这人长得和白灵很是相像,但面容明显比白灵更狰狞,戾气更重,一双眼睛就那么直直地看着床上的那对人,眼睛里翻滚着浓烈的恨意,看像那男人又带了些疯狂的执念,刘小白不禁打了个哆嗦。

    那女人却察觉到异样,早早醒了过来,见到床前那人时,眼里是止不住地恐惧,颤声道,“你,你想做什么?!”

    只听那人阴冷到骨子里的声音道,“呵,我来做什么你还不知道?上次去那贼秃驴处偷偷报信的就是你吧?果然黄蜂尾上针,最毒妇人心,看来我还是小瞧你了!竟然想要那秃驴将我魂飞魄散!”

    “你,你别过来!我肚子还怀着文君的孩子!你若害了我和肚里的孩子,文君肯定不会原谅你的!”

    那人的面容显得越发狰狞了些,隐隐都带了些青色,狠厉道,“呵,背叛过我的人还值得留恋么?笑话,肚子里的孩子又与我何干,还是与你这贱女人的种!”说着伸出手去,直直掐住那女人的脖子,那女人在床上挣扎不得,胡乱动弹。

    也许是那人和白灵有几分相像,刘小白见那人身陷痛苦与怨恨,心中很是不忍,但又完全动不得分毫,只能旁观。在两人僵持的时刻,刘小白发现那男子的眉眼不经意动了动,不知醒了有多久了。只见那人偷偷将手摸到枕头下,不知摸到了个什么东西,像白灵之人已陷入迷怔之中,早注意不了这人的动静。

    那男子用力将手中的东西一扔,只见一道金光,便打向了那人。情急之下,也许是身不由己,刘小白竟然从那影子中挣脱,挡在了那人的面前,他想,大概是这人和白灵太像的缘故。即使如此,刘小白还是眼睁睁看着那人慢慢消散,只剩下最后一丝魂魄,钻入了那女人的腹中。

    作者有话要说:  抽了,抽了,不要管我啊。。。

    ☆、47

    47

    不久那男人便陷入了迷怔之中,躺在床上日渐消瘦,一点也不复往日的清俊书生模样。那妇人倒没什么异样,只不过挺着个大肚子还要照顾卧病在床,不太清醒的丈夫,家里就算还有二三仆人,也过得辛苦的很,尤其那男人日不见好。

    一日,宅里来了个老和尚,在妇人的恳求下给那男人看过后,摇了摇头,道,“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施主中了失心术已太久,又受了大刺激,已是回天乏力。只愿早日脱离苦海,轮回往生,了却因果。”说罢便不管妇人面如死灰的神色,转着佛珠便离开了。

    那妇人像失魂般扑到床前,轻轻抚摸着男人的面孔,眼睛都失了焦距般。不过脸上也只是一瞬间的茫然,脸上转瞬即变成了狰狞的执念。那心里产生的后悔也只是一瞬而已,是啊,她才不后悔对文君使用了禁术,伤了他的魂魄,记忆零散得七七八八,在那人被那冥顽不灵的老道士缠住的时候趁虚而入,才得到了文君。

    得到便是得到了,如今还怀了文君的孩子,即使到如今成了这般,她一点也不后悔。那人的下落还是她透露给那老道士的呢,更何况,现在文君也是死在她怀里而不是那人的怀里。

    她从小便与文君青梅竹马地长大,在很小的时候文君便说过要娶她的。就算文君救过那人又如何,就算两情相悦又如何,人妖殊途,更何况还是两个男人,她为什么要退出呢。

    她的家族有远古时期遗传下来的巫族血脉,传女不传男,使用了家族传下来的□□,文君便将那人忘了,只记得青梅竹马的自己,只要得到了文君,这一切她都不后悔。即使很短暂。这对她来说便是真实,有何虚妄,没有那人,不记得那人的文君,便会和她在一起,便会成亲生子,得到了,便是真实,便不后悔。

    在文君死后没过多久,那妇人便产下了一名男婴。这男婴生下时,一头雪白的银发,轮廓与文君还有消失的那人都有几分相似,不啼不哭,睁开眼时便是一双红瞳,当时那妇人便被吓晕了过去。

    妇人从心底对自己生下的这婴儿产生厌恶,她觉得这根本就不是自己孩子,这是和那人一模一样的妖物,尤其那婴儿还会冷冷地看着她,让她有种想要发疯的感觉。就算这是从她身上掉下来的肉,她心中也生不出一丁点疼惜的意思。在那婴儿还在襁褓中,睁开一双红色的眼睛冷冷地看着她的时候,她有种想要掐死那婴儿的冲动。但想到这是她夫君留下的唯一一点骨血,终是没忍下手。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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