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蒙王朝》分卷阅读52

    “可莫要欺负苍梧了。”小贩十分心疼地快步走过来,把一碗淋了香油葱花香芹辣椒的豆腐脑放在坏笑的男人面前,又把小小一个碟子放在小豹子面前,里面撒着碎碎肉末一小把儿而已,小豹子开心得不得了,发出软绵绵的喵的一声,就巴着小爪子想要过去。那看着富贵的男人,却把小碟子轻轻拉开,伸出一根手指头摇来摇去。小豹子委屈的后腿蹲下,前爪并在一起,细长尾巴都耷拉下来,可怜巴巴的喝豆浆。

    “兀那公子,这兽人可是你家的?”旁边的卖画公子看不下去,忍不住开言道,“看你穿的也算是富人家,怎地连点肉食都不肯给他吃些,莫不成不是你家孩子,是当宠物养着玩的么。”

    “当然是我亲生孩子,不过我生他养他,拿他当宠物逗弄也不行么?”被责备的富人低头呼啦呼啦吃着豆腐脑,头也不抬。

    那书生气恼:“怎能如此对待孩子,你以宠物之心对他,他来日如何成长为顶天立地的兽人,难道你就让他在家从父,出门嫁人,做一辈子家养宠物么?”

    “那有何不可,谁家兽人不是这样?”那人吃了两口,饶有兴趣地抬头,发现这位卖画公子也是位少见的兽人圣徒。

    “身为兽人,若是想要习文,便可师从圣师,立言立行,若是想要习武,便可效法武圣,开疆拓土,像你这种小民之见,贪婪粗鄙之人,才会把孩子当做婚娶赚钱的手段!”那书生也不知想到了什么,十分义愤,说的已是慷慨激昂。

    无良男人诧异地问小贩:“哪儿来的愣头青,跑到不夜城做什么,平白给人赌气么?”

    “若不是为了见见采薇先生,我才不来这纸醉金迷,遍地糜烂之地,好好一座郑州城,能得采薇先生兴千古文运,是何其行事,遇上这么个无耻王爷,又是何其不幸?”书生悲愤地双手高举,一脸痛楚。

    吃着豆腐脑的人嗤笑一声,喝光最后一口,然后舔舔手指,用唾沫沾着肉末,递到小豹子面前,喝了一半豆浆的小豹子兴高采烈地摇着尾巴,小舌头灵巧地绕着手指,把肉末舔来舔去。“别摇,你又不是狗!”这人一句话,直把那书生气的七窍生烟,面色通红:“狗怎么了,摇尾巴怎么了,只有狗才摇尾巴吗,摇尾巴很丢人吗,你会不会说话!”

    这富贵公子回头看了他一眼,又是满面嗤笑,轻轻摇头,伸出手指沾了肉末,小豹子乖巧束手束脚站在那儿,就歪着毛茸茸的脑袋舔着手指上的肉末,吃完了之后恋恋不舍的看了那小盘子一眼,被坏爸爸拦腰抱起,宠物一般,晃着两条小腿就起了身。

    “来来来,给我看看,你这书生有什么好作品。”他晃悠悠来到书画摊前,书生鄙夷的一挡:“货与知己,不与庸碌。”

    不过他终究挡不住挂着的书画,虽然是个书生模样,不过画作倒是充满武者杀伐气,或为猛虎下山,或为将军战马,或为书生竹林,多以人物为主。看到他眼睛往这些画上转动,书生也有些羞恼:“这都是我早年作品,不成体统。”

    不用他说,对方也看出哪幅画才是真正的珍品,那幅画高悬在小摊最顶端,左下角乃是岩石山溪,旁边坐着一个书生,赤脚濯足在溪中,却仰头看着天空,剩下大片的留白。岩石山溪书生皆寥寥几笔,清廖之意却透纸而出,大片的留白,空无一物,却能感觉到,虽在深山,却放眼天下的气魄。

    “采薇先生八年不第,前三年满腔怒火,中三年旷达傲世,近两年,却能超脱尘外,隐然有圣者风范,你这幅画,两年之前,或许能入得了他法眼。”这人伸手抚摸着小豹子下巴,小豹子舒服得仰着脖子,眯着眼,发出喵呜呜声音,悬在空中的小爪子,蜷在一起,晃来晃去。

    那书生惊诧不已,没想到这看着颓靡废物,竟能说出如此犀利见解:“不意凡俗之中,亦有俊杰。”

    “天下俊杰,你才见过几个?”此人嗤笑一声,拿起细豪毛笔,在铺好的画纸上,提笔在纸上竖着画了三道,横着几大粗笔,竟毫无章法,用粗壮笔画画出一个笼子来。他用笔沾了沾水,清浅墨色寥寥三笔,在笼子外画了一根羽毛。又提起朱墨小狼毫,轻轻一点,一滴猩红墨水落在羽毛边,如同鲜血一般。他就用朱红墨,在纸上提了两行字。

    “身陷牢笼心自飞,朝游北海暮苍梧。”

    他伸手一摸,微微皱眉,似乎没找到私印。旋即坏笑着抓着小豹子的爪子,放在砚台中,爪上沾了水,小豹子极不情愿地扭动,在纸上画上一个爪印,气得乱扭,把墨水抹在了男人的脸上和华贵衣服上,男人也不着恼,伸脸蹭蹭小豹子的鼻尖,轻吻小豹子毛茸茸的嘴,头也不回道:“拿这幅画去悦王府,采薇先生自会见你。”

    “这画的什么呀?”小贩走过来,狐疑地看着。书生也皱眉看着这幅画,粗笔囚笼,拙劣至极,清浅羽毛,便把俗笔化为大巧若拙,那一滴朱墨,更是神来之笔,总血流如注,毛羽尽裂,也要展翅高飞之意,跃然纸上,而那两行诗,却写的仙气盎然,超拔俗世,无功利心,无愤俗意,正如他所说的采薇先生银雨霏,如今被文坛诸位大家品评,也是前三年愤世嫉俗,中三年经世济民,后三年超拔俗世,用笔十年,当可立言天下圣徒。

    “这人是谁?”书生拿起画来,轻声问道。

    “我也不知,只是每周会来我这小摊吃上一些早餐罢了。”小贩挠挠头,还是看不出什么。

    “他姓羽?”书生抽出一卷画筒,将画装进去,竟把所有画作起而不顾,直接奔着悦王府前去。

    羽歌夜搂着羽苍梧,悠哉迈步走进悦王府,一群身着红衣的兽人舞者正在庭院里舞蹈,见到羽歌夜都笑成一团,羽歌夜伸手过去,东摸一下西摸一下,笑得十足猥琐。再入内院,到处是繁华碧树,奢靡至极,不少仆人穿插其间,看到羽歌夜,都纷纷走过来,眼含勾引之意。

    “都先下去吧。”这时从正屋走出一个穿着灰袍的朴素男子,面容严峻,甚至有些严厉,让仆人们都微微皱眉,无奈地福身下去了。出来的人,正是紧锁眉头的楚倾国。

    “喝了一夜?”

    “喝了一夜。”

    “早起才回?”

    “早起才回。”

    “今晚演流光不夜大舞?”

    “恩,热闹热闹。”

    “掌心楼楼主争夺战,结果已出,听河如今被困在龙骖将军府,听说要卖到青楼去。”

    “……”

    楚倾国眼睛凝视着羽歌夜,难以置信的开口:“听河为了悦王府,这三年吃了多少苦,你真的要弃之于不顾吗?”

    “我不过是个闲散王爷,有什么本事救他?”羽歌夜将羽苍梧放下,苍梧快速跑了两步,就来到一身轻便装束的希奇脚下。

    “软禁三年,你心中有气,有怨,我知道,可你真的就认了命,认了怂?”楚倾国眯起眼睛,“不夜城经营三年,我不信你真的一点准备也没有。”

    羽歌夜垂手站立,茫然无助,像是受到惊吓的懦弱公子哥。

    “听河直到现在也没有向不夜城求救,我知道听河智慧过人,就算到了现在,也未必没有一搏之力。”楚倾国紧紧握着拳头,“可我不信他真的能平安无事,若是他有个三长两短,就一切都晚了。我认识的羽歌夜,是个顶天立地的男人,就算听河安然无恙,也绝对会去救他,而不是赌一个不知道的结局。”

    “希奇,我们走!”楚倾国厉吼一声,羽歌夜大喝:“不许走!一个不能拔刀的刀手,一个只会防御的剑客,你们去了有什么用?”

    “有没有用是一回事,去不去又是一回事。”楚倾国眼圈通红,回头看着羽歌夜,“若是能用我们的死,换回一个男人的醒,不虚此行!”

    希奇低头轻轻拍拍羽苍梧的头,深深看了羽歌夜一眼,转身走出王府大门。

    “这王府,自从你入了不夜城,就从未关过,歌伎舞者,杂耍马戏,奇工巧匠,骗子贩夫,不夜城里快活王,享尽天下快活事,歌夜,你真的快活过吗?”被文坛尊称为采薇先生的银雨霏,如今已经再无当年愤青的样子,一身湖蓝长袍,长发如墨,俊逸出尘。

    “雨霏,这不夜城我住了三年,若是今天我走出这座城,所有布置便都成了笑话。”羽歌夜慢慢撩起袖子,刚刚看似懦弱不语的时刻,他的双拳其实已经紧紧握住,手指把掌心握得鲜血淋漓。

    银雨霏笑如墨竹:“经营三年,你所图为何?”

    “有朝一日,翻覆天下。”羽歌夜咬着牙,一字一句。

    “得了天下,又是为何?”银雨霏一句话,让羽歌夜猛然抬头,豁然惊醒。他转身走入王府高声喝道:“奏《镇灵歌》!”

    “天下兴亡匹夫怒,身披戎装伐胡虏,刀枪为乐血为酒,共饮十方做人屠。风雪不灭钢铁志,沙尘不掩壮士心。四关雄立戍西南,必将铁马踏冰冠。纵有颓靡钝刀刃,自将侠骨震凡尘。勇卒暮年心不死,犹在梦中听战歌。”

    随着壮烈的镇灵歌响起,三年来涌入不夜城的贩夫走卒,奇技淫巧,种种响乐店铺奢靡酒家中,纷纷走出裸袒上身,手持兵刃的威猛兽人,或不持一物,却角色红白的雄性,他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额头扎着白色的头巾。

    就在不夜城中央最高的天下第一楼,一袭白袍问道:“西凤大火可灭否?”

    “不灭!”

    “北莽冰河可寒否?”

    “不寒!”

    “八千铁骑,今在否?”

    “在!”

    “可敢为我,一战否?”

    “敢!”

    “全军突击!”

    “这是什么声音?”正在州牧府享乐的州牧,面前表演歌舞的,是“悦王”大价钱请来的歌舞团,如今他左拥右抱,正乐得开心,就见仆从惊慌入内:“大人,不好了,快活王突然在天下第一楼集结一批不知哪来的人,不知要做些什么。”

    “这个不安分的废物,作死吗?”州牧冷笑一声,起身穿衣,来到州牧府外,就见远方一骑白衣纵马而来,不由大喝,“快活王,你要谋逆吗?”

    “本王快活去也。”羽歌夜朗声大笑,无邪匕首将州牧一头黑发全都削断,八千裸背铁骑跟在他身后,踏马声震耳欲聋。

    那一日,持着画卷的书生被八千白马的尘沙迷得热泪盈眶,那一日,郑州州牧吓破肝胆身死家中,那一日,八千白衣王从踏破不夜城门,向着云京狂奔而去。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段颓靡本来准备写三章左右,若是不写其实在情节上是有点缺憾的,但是我想大部分人应该都不爱看这段情节吧。。。

    ☆、101困兽之斗

    八千白马,齐赴云京,声势之浩大,与三年前北莽围城,也差不上多少。未出郑州,便已经被绿锋大营获知消息。四万绿锋大营的将士遥遥拦住了八千袒露着脊背,满面壮烈之气的白马义从。

    一马当先的皇帝岳帐竹团团张弓搭箭,一箭射在羽歌夜马前。

    “悦王殿下,请速速回不夜城,无论何事,请先上奏陛下,否则再进一步,便是谋逆。”竹团团面容冷峻,沉声说道。

    “竹团团,我敬你是当朝皇上国帐,不会和你动手。我此去云京,是为了救一个人,见一见皇兄,别无它意,还请国帐,行个方便。”羽歌夜在马上微微弯腰。

    “歌夜,我也算是你的长辈,今天奉劝你一句,别为了一时冲动,自毁前途,回不夜城去吧,好好当你的快活王。”竹团团虽然仍没有半分通融,然而所说的话,却是语重心长。

    “都是大隆的子民,我们怎能兵戎相见?”羽歌夜极轻极轻的说话,声音却清楚传到每个人的耳朵,“我身后的八千人,跟我一起见识过洛蒙森林的焚天大火,见到过西凤皇都的漫漫黄沙,见到过玛士格雪山的皑皑白雪,见到过北莽冰冠王城的铁马冰河,他们每个人,都是为了大隆历经生死的功臣,这样的士兵,难道会和我一起,谋逆大隆,把曾经染满西奴北虏的长刀,对准自己人吗?”

    绿锋大营中沉默的将士面面相觑,低低的议论声响起。

    竹团团左右一扫,立刻止住了军中喧哗:“悦王殿下,守护京畿,是我职责所在,恕难从命。”

    “王爷,一以敌五,若等闲耳,何须如此谦让。”羽歌夜身后,一骑前来,在羽歌夜身边低低说道。看到有人异动,竹团团张弓搭箭,向这里瞄准。

    羽歌夜轻轻摇头,缓缓解开自己的衣服,裸袒出白皙精瘦的上身,无邪匕首嗖地掠过,将他肩膀割开一道伤口,鲜血缓缓流下:“竹团团,今日这八千人,死一个,我砍自己一刀,死两个,我砍自己两刀,砍到我死为止。”

    竹团团面色一变,他身为当朝国帐,本身经历两朝,自己的帐子竹圆圆更是当朝凤君,自然知道,后宫之中那隐秘传闻,一时便有些犹豫。

    “烦劳竹将军将我送到云京,我不多要,只带三百人,尚不及紫禁城中卫戍力量,难道竹将军还不放心吗?”羽歌夜策马而立,竹团团审视他良久,轻轻挥手,四万大军分开道路,围在八千白马两侧,一路赶赴云京。

    羽歌夜单人独骑,来到了云京城下:“我乃世宗孝景皇帝亲子,大隆悦王羽歌夜,为我开门。”

    “悦王?”守城的士兵,先是迟疑片刻,旋即才有一声不知起自何处的“快活王”低低传出,这名守城兵迟疑片刻:“殿下稍后,容我向九门提督禀报一声。”

    “恕我无礼了。”羽歌夜微微一笑,云京大门被强猛烈焰生生轰开一个巨大空洞,边缘还燃着金色的火星。因为城门忽然关闭正围拢在城门的人,猛然看到城门被轰开,都呆滞着表情,看着城门口,因为逆光,那里只有一个策马持疆,瘦削却笔直的男人,然后视线及远,看到了门外整齐列阵的数万士兵,不由大惊失色,纷纷躲避。

    《御宅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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