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了最野的受[快穿]》分卷阅读13

    想开窗的意图,醉酒的缘故让他声音都变得柔软了起来,像一只被虐待了的小绵羊。

    任武扬一脚刹车将车子停了下来,随即干脆将跑车的车篷给收了回去。

    他一推车门,长腿一迈就下了车,靠在车头边儿上兀自给自己点了根烟。

    吹散了白天的热度,夜晚的风还是很凉的。

    冷风呼啸而过打在脸上,徐九整个人都清醒了不少。

    但以前只喝过啤酒白酒和劣质红酒的人哪儿体验过这种后劲儿,他犹自有些晕,晃了晃脑袋冲任武扬伸手,声音绵软又有些沙哑:“兄弟,借根烟儿。”

    任武扬整个人动作一顿,随即缓缓递了根烟给他。

    徐九接过那根烟,没等找火儿呢一只手已经把一个锃亮的火机送到了他面前。

    那只手手指又细又长,隐隐可以看见里面凸起的血管,比自己那双常年在工地上干活的手不知道嫩了多少倍。

    第一次见到这么好看的手,或者说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观察一个男人的手,徐九不由有些看得愣住了。

    这时候“咔哒”一声火机被人掀开了盖子,防风火苗自动燃起,徐九连忙下叼起烟凑向那簇不起眼的小火苗。

    “谱儿还挺大。”宁静的夜晚,荒无人烟的山野里忽然传来任武扬的一声轻笑。

    狠狠地吸了一口尼古丁,徐九忽然打了一个激灵。

    等等……荒无人烟?山野?任武扬?!

    慌忙抬头看去,这回他酒真醒了。

    看了看自己指尖还夹着的烟头,又看了看自己的脚下、千万豪车的脚踏上落着的烟灰,徐九忙摸爬滚打地从车里爬了下来:“任、任总,这哪儿啊?”

    任武扬没有说话,而是掐灭了手中的烟,俯下身来近距离地观察起了徐九。

    如同危险的大型野生动物一样,看完了他还在徐九身上嗅了一嗅,似乎是在确定猎物的信息。

    徐九:“……”腿都不听使唤地打起了颤来。

    该死,一定是喝了酒,不然怎么任总一靠近,他就想起了他们初次决斗的那个晚上了呢?

    不不不,一定是任武扬在勾引他。

    妈的,不愧是男主啊,这眉毛是眉毛、眼睛是眼睛的,还这么高,身材这么好……

    万里挑一的称号真不是白来的。

    正当徐九觉得无所适从的时候任武扬开口说话了。他说:“你跟那个daniel……是什么关系?”

    小天儿吗?

    徐九没搞懂任总怎么忽然问这个,但他还是一五一十回答:“那是我室友,兼……gay蜜。”

    要是平常的时候徐九是无论如何说不出gay蜜这个词的,但架不住他现在喝了酒,就忍不住皮了这一下。

    “他可是个名媛呢,负责带我入圈,嘻嘻嘻。”

    “哦。”任武扬点头,仍旧近距离地用眼神洗礼着他,但目光已经不似刚才那么尖锐了。

    “……”忽略了对方的怪异,徐九想,这又是特意跑来看我拉琴又是给我撑腰的,还在我朋友面前表现得那么好。

    他也不傻,知道现在已经到了今晚上的重头戏。

    他对那方面没什么经验,但按他这些年的阅历经验来说,主动出击赢得几率会大一些。

    于是徐九捧着任总的头,猝不及防地在对方性感的唇上摁了一个吻。

    是蜻蜓点水般一触即离的吻。

    因为再深入的他也不会了。

    ——都他妈都没谈过恋爱,哪儿会什么接吻。

    被亲了的任武扬明显愣了一下。

    随后他整个人的气息都变得危险了起来。

    这个时间过得有点漫长。徐九觉得自己身上就跟被片儿刀刮过好几遍似的,任总的眼神看起来像是要吃了他。

    徐九这才反应过来,之前听杨小天说他们约炮的一般都不喜欢打啵,因为感情不到位,亲起来没劲儿,甚至还有人比较忌讳这个。

    ……莫不是自己犯了任武扬的忌讳?

    正忙着后悔,转瞬间徐九人已经被任武扬摁在了前车盖上。

    身体承受着狂风骤雨,徐九既有些难受,又觉得有一种从脊椎骨蔓延的爽包裹住了他的全身。

    忍不住呜咽了一声,徐九想,这野外的天气可真他妈的无常啊!

    第9章 心尖宠09

    叮!

    忠诚值:+10

    信任度:+15

    乖巧度:+5

    依赖度: 3

    恭喜宿主,获得积分:330点。

    当前账户积分余额:420点。

    徐九被一阵叮叮叮的声音吵醒,一睁眼就发现自己的积分暴增!

    这令他兴奋地忘乎所以,嗯,让他来想一想,忠诚值和信任度应该是在体积狭小的跑车上被翻过来调过去,有时候要依靠臂力和身体各个部分强撑着才能达到任总的要求,就这么里里外外地折腾了一宿他都没有退缩得来的。

    这种忠诚和对男主的绝对信任,徐九回想起来都觉得感天动地。

    至于乖巧啊依赖啊什么的,他只能说那是系统脑补过度。

    不过送上门儿的积分没理由不要,徐九还是乐乐呵呵地接受了。

    在松软舒适的大床中打了个滚,徐九身边没有一个人。

    看了看时间,已经上午十一点钟了,这种情况下任总应该早就去工作了吧。

    之所以认定这是任武扬的家,因为这他妈大的,简直就是一座城堡啊!联想到本市极其周边寸土寸金的地价,除了任武扬那个变态以为还有谁能有这种手笔?!

    房间内几乎没有任何多余的摆设,只有一个柜子和一面更衣镜。

    柜里放了两套衣服,一套西装一套休闲服,正正好好是徐九的号码。想到自己昨天精心打扮后穿出门的衣服早就化成粉末儿被遗留在野外了,他直接选了比较休闲的那套就给穿上了。

    白色衬衫和卡其色短裤,明明看起来只是很普通的款式,却异常修身,尤其那裤子包裹的臀部,既翘又挺的,将镜子里头大男孩的形象衬托得更加阳光耀眼。

    看来真是一分钱一分货啊!

    以前徐九不懂都一样的衣服怎么有的十几块,有的好几万,等真穿身上以后一对比才发现其实还是有区别的。

    他没在镜子前过度欣赏自己的美貌,抓起桌上属于他的钱包和手机,推开门,佣人们有条不紊地做着自己的工作,没有一个人看他。

    “那个……任总在吗?”

    也没有一个人回答他。

    徐九一路从二楼走下一楼,每个人都在低头做工,但个个儿高高在上的,似乎全当他是不存在。

    啧。

    料想到自己不会是任总带回家来的第一个人,估计这些人早就习惯了,徐九也无所谓,循着大门就出去了。

    这房子四周视野开阔,绿化面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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