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际之四面楚歌》分卷阅读94

    莫名其妙眼神和莫名其妙笑意,他大概也能猜到一点。

    对于楚朔来说,宁夭就像是一道无解谜题,他心思让人难以捉摸,他过去诡秘难测,自己却不曾参与。这样宁夭,就像黑夜里一颗散发着光华宝石,对他有着难言吸引力。他想要他,于是就毫不犹豫把他要过来,绑自己身边。你是我,就是我,先占有了再说。

    然后,再摸着石头过河吧。

    其实,这个说法对双方都有用,有时候宁夭也不太能理解楚少将脑回路。比如今天回家时候,宁夭一下车,就正好看见楚朔带着俩奶团子走出大门,好像专门来迎接他似。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楚少将带孩子方式。

    只见他一手抱着暮暮,暮暮趴他肩头,小屁屁就对着宁夭,嗯,这还算比较正常姿势。可是另外一个呢,宁夭下意识就往楚朔另一只垂下手那里看。好吧,朝朝被他抓着衣服拎了手里,整个人荡半空,有点儿婴儿肥小脸蛋上满是严肃,不知道想什么。反观楚少将,那随意姿态就像拎着一捆大白菜,刚从菜市场买回来那种。

    宁夭觉得朝朝一定想:拎着我这个一定不是我亲爸。

    宁夭步走过去把儿子救下,就听楚朔说道:“他们吵着要见你。”

    “又不会说话,怎么知道他们要见我?”宁夭抱着朝朝,挑眉问。

    楚朔镇静回答:“感觉。”

    宁夭额上三杠黑线,这真是好酷炫答案。不过转念一想,这三父子之间或许真有什么心电感应?奶团子还他肚子里时候,就对楚朔有特别反应,每次楚朔摸一摸,就会特别安分。不过……

    “你今天怎么那么早就回来了?”

    “军部没什么大事,就回来了。”

    两人一边说着话,一边走进屋里,宁夭听到电视声音,往客厅那边一看,才发现小公主也。

    “宁哥哥!”小公主看见宁夭回来,飞站起身奔过来,可爱脸上满是欣喜,伸出自己肉肉小手摊到宁夭面前,“宁哥哥你今天带好吃回来了吗?”

    宁夭认命把亚尔曼交给他那袋子吃递给小公主,深深觉得自己形象已经无法挽回了。小公主现特别喜欢她宁哥哥,因为他这里总是会有很多好吃;小公主也特别羡慕嫉妒恨她宁哥哥,因为他永远都吃!不!胖!对于已经开始有爱美之心小公主来说,嫁给了她心爱楚朔哥哥宁夭,已经成了她好参照物。

    她时常看着自己肉肉小手,再看看旁边被楚朔宠着宁夭,两相对比……啊,人生是如此艰难,想她小小年纪就有如此深邃忧伤了。小公主还清晰记得有一次,她不小心向她宁哥哥透露了她这种忧伤,于是他捏了捏她婴儿肥可爱小脸蛋,这样安慰她:

    “别担心,艾丽尔,你这叫‘肥美’。”

    我又不是五花肉。呜呜你们都是坏人。

    可我还是想吃。

    小公主复杂心情,宁夭和楚朔当然无法体会,两人沙发上坐下,继续着刚刚话题。不过此时朝朝暮暮都坐到宁夭怀里去了,一人霸占一条大腿。暮暮还是安安静静样子,朝朝就活泼多了,小手不停比划着,嘴里咿咿呀呀,不知道跟弟弟表达些什么。

    反正,两个人都交流很开心就对了。

    没过多久,就是下午茶时间。因为宁夭爱吃甜点,于是楚朔专门派人请了一位荷芝斋糕点大师回来,每天都给宁夭做,再泡上一杯茶或者咖啡,就能把宁夭哄得妥妥儿。

    只不过宁夭吃时候朝朝就开始不争气流口水,那乌溜溜眼睛紧盯着宁夭勺子,看它移到这边移到那边,小脑袋便跟着转来转去。宁夭无奈放下勺子,一边拿起手帕给他擦口水,一边踢了踢楚朔脚,“少将大人,去泡奶粉。”

    朝朝暮暮因为是早产儿,早期喝了一段时间母乳之后就一直喝特制奶粉,专门加了很多营养素给他们调理身体。几个月下来朝朝身体已经跟普通顺产婴儿差不多了,甚至还要好一点。就是暮暮一直有点儿低血糖,吃不胖,眉宇间也一直带着点病气,跟朝朝放一起时候,明明是一样脸庞,但就是显得清秀漂亮些。

    两个奶团子,大家往往都有种感觉,朝朝像楚朔,暮暮像宁夭。这放双胞胎身上,还真是有些……奇怪。

    楚朔去泡奶粉当口,宁夭把桌上甜点推远了点,免得朝朝看见了继续流口水。看暮暮多好啊,一般都是你求着他吃他才肯赏脸张嘴。

    既然不能吃东西,那宁夭就抱着两个娃看会儿电视,电视里正放某个专题节目,主持人和嘉宾侃侃而谈,回顾着这两天星际海发生大事。看到那演播室里放出来视频,宁夭才恍然,今天是巴塞国庆日啊,他这一忙,倒是把这个给忘了。

    而且,今年国庆日好像有点不一样啊。宁夭看着那画面里盛大阅兵队伍,微微眯起了眼。

    “亚瑟·雷蒙?”楚朔声音耳边响起,他递过奶瓶,目光同样落阅兵队伍里那个领军年轻男人身上。那是个和楚朔差不多年纪男人,金发碧眼,身材挺拔修长,虽然穿着军装,但却没有楚朔那一身铁血气质,反而显得俊美非凡,让人一眼就无法从他脸上移开,这种足以被称为神眷容貌,整个星际海独此一人——巴塞帝国三皇子亚瑟·雷蒙。

    此时,阅兵队伍正走过巴塞首都梵耶那条著名樱花大道,那是一条充满了人文气息,樱花与绿草互相交织而成大道,是梵耶这座黑色钢铁之城中,唯一一点柔情。

    一列列士兵配备着精致骑士长剑,迈着整齐步伐走过这里,深蓝色军服,锃亮军靴,反射着金属光芒银质勋章,上面刻着徽记,正是巴塞赫赫有名皇家禁卫军。

    亚瑟·雷蒙就走禁卫军前方,率领着身后长长皇家仪仗队。漫天樱花瓣打着旋落下,拂过他微微卷曲金色头发,长长睫毛,路过皇宫时,他立正、转身,军靴碰响,拔剑,直指长空。

    “巴塞!必胜!”

    铿锵话语汇成洪流,震响了这座钢铁之城。日光那剑身之上掠过,锋利剑刃凌空斩下时,劈碎了落花,连带着那个毫无杀伐气亚瑟·雷蒙,都染上了巴塞那冷酷肃杀军风。

    宁夭忽然想起巴塞那个开国皇帝,他回忆录里曾经提到过:他之所以同意打造这样一条直通皇宫樱花大道,不是为了那些文人、画家笔下美景,而是为了这一刻,把所谓美瞬间摧毁那种破坏感。

    时过境迁,那位被称为‘屠夫’开国皇帝已经变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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