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神证道》正文 第七百九十章 庆余生

    ?

    余庆,十五岁的少年郎,为了姨妈,为了五张小嘴巴。即使知道舟山偷猎是违法的行为,他也帮忙放哨。可是,得到的虽然很贵重皮毛一张,但比起,那些猎人,简直九牛一毛,他们不光皮毛,还有肉。而且,好几只的。他们最少一次也会狩猎上五六只驼鹿。一只驼鹿的肉就160斤,驼鹿的皮毛并不值钱,也就约等于25斤肉。他每每分配的时候,会用皮毛换肉,他们以伪善的口吻说他还小,只支付他二十斤肉。

    路上碰到了人,一看是王叔。王叔是村里面的猎人。

    “余庆啊,不去喝几杯”

    “王叔,现在有活儿吗。”余庆关心的是这个。若是有活儿,必定二十斤肉到手。舟山的最多动物就是驼鹿。他们小村本应当近水楼台先得月。可是,官方下了禁令。说驼鹿的姿态很好看,不准猎杀。但是余庆知道每每初春的时候,官方都会带走一批优良的驼鹿,听说是用以和他国交易。

    王叔回答他,“现在还在冬天,等几个个月吧。”

    余庆很失望,其实他是知道的,是想得到侥幸。打猎的时候,每年都是在官方将需要的优良动物带走后,才开始狩猎。

    王叔半眯着眼,话锋一转道,“余庆,你是我见过最老实的人,这么有干劲,早可以娶媳妇美满家庭了,为何还要那样拼死拼活照顾你姨妈,你可知道,除了她还有五张嘴,想想真恐怖,真能生。可是……”

    后面的话听不清,他飞快的跑了。有些事情有些声音,他真的不想听到。王叔的声音如同金刚钻,钻进他的耳朵,一直在他耳边徘徊。他好心伤。

    “怎么,现在才回来。”

    好像余庆欠着她一样。

    姨妈竭斯底里的叫道,“食物呢”

    “没有。”

    “你说什么”

    “今天没有。”

    “哥哥,尼蔻肚子饿了。”

    “好饿,好饿。”

    一帮孩子出来。

    这感情牌,余庆真的想死了,他好累,身体好累,心也好累。

    躺在狭小房间,毛糙床铺上,四脚朝天,背脊,大腿,手肘得以休息的感觉好舒服。外面吵吵闹闹的,很忧心。姨妈总是指桑骂槐自己,而这些小孩不懂事,因为自己就应该给他们吃的。要知道,自己的这份责任,是从着舅舅的。本应该舅舅做着自己的这一切。

    深夜,他起来了。他还是受不了,他就是这么老好人。他要给他的弟、妹找吃的。

    寒风很凛冽。但他不管,他要做就做。他每次都是这样的,他的责任心很强。哪怕他知道,他完全可以离开这个家,哪怕他知道他这样做很傻瓜。很多人都跟他说过他是真的蠢。但他不觉得,他有时候还会感觉良好。他也不知道怎么的,他只有对自己用“老好人”来形容。生来就是一个个老好人。

    余庆来到了小镇,他要做一些特别的事情。他想要得到食物啊。他的弟妹们是多么的苦,寒冷的事情不用愁,可以相互取暖,但是饿肚子是命中基,无法避免。他要做的特别事情是,在有马车经过的地方,最好是转角的地方乞讨。不过,他来到这里发现,转角的地方,最佳乞讨地方都被乞丐们占据了,那些是职业乞丐。他们以乞讨为生。他曾和某一位深入交谈,知道,他们乞丐在没有事情做的时候才乞讨,有事情做的时候,他们会做一些脏活累活。

    玻璃橱窗内琳琅满目,黄色的,白色的。

    “啊,面包,那些是面包。”他想到,如果有两块面包,就可以让他的弟妹们今晚上不挨饿了。

    “你是要买面包吗,”

    “嗯嗯,”

    “你要买哪种。”

    “最好的。”他刚乞丐了两个小时,因为没有好的地方,又是深夜人很少。他已经忍不住了,那种迫切心情,他唯有。

    拿了一个,然后又叫另外一个。他在店员去拿另外一块的时候,他捧着面包,拔腿就跑。

    “啊,强盗,”

    “快抓住他,他抢劫面包!”

    “尼蔻,赶快吃了,”

    “哥哥,你不吃吗,”

    “快点。”

    睡眼蒙松的尼蔻一口也咬不完,她发现这不是梦境。因为吃下去后,真的肚子有填饱的感觉。她忍不住狼吞虎咽。等到她吃的很抱还剩一大半,她抬头发现哥哥不见了。

    余庆去自首了。

    监狱被打的很惨,一块面包引发的惨案,他被判刑三个月。当他想到他的姨妈和弟妹,他越狱,一共七次,到最后,已经是两年过后了,他的罪行的判刑还剩四十三年。他不是不想出去照顾姨妈和弟妹们,而是打听到了消息。他的姨妈和弟妹们都不在那个村子。听说,最后,姨妈只带尼蔻走了,其他几个都送人了,很显然的送人和卖了是没有区别。他心灰意冷。他想到,出牢房赎罪释放的时候将是五十岁,老年。更是心如死灰。

    张叶,“你终于给我推荐一个。”

    “在下不才历经三年,终于给张叶大师你找到一名养子。”

    “哦”张叶表示好奇,自己当初只说找一个老实可靠,没有反骨的人。想不到,钱百万倒是有心了。这样就说的过去,为什么一找就是三年。说真的,这三年宴会也不来,张叶以为他故意得到了东西后不办事了。看来,是自己误会的想多了。应该是一定都在一直进行,是没有空闲时间吧。如此,自己还真要给他再制作一个宏伟雕塑才行。当然,被提名的这一位,自己满意才行。否则,三年时间找来一人,自己并不满意,那算啥。岂不是双方都尴尬。

    张叶问刚成年的少年,“你的名字叫什么。”

    少青年回答:“余庆。”坚定眼神。

    “很好,”第一眼就给张叶很好的感觉,张叶非常赞赏余庆的坚定眼神。

    钱百万,“那么,我来接受下余庆的身世。”

    张叶抬手,在耳朵地方,制止道:“不用了。”如果说知道的身世让自己不认同岂不是一场空。张叶可不愿意在等多少年。所以,先不用介绍身世,慢慢来。等到想知道的时候,再知道也不迟。

    难得有人给他第一眼的感官如此不错的。先珍惜一下。以后若是真的不行,那是以后的事。至少,现在观感百分百。先保持现在的感觉。张叶对钱百万道,“你可以回去了。”

    在临走前,钱百万对余庆告诫道,“张叶可是雕塑大师,你可要好好的伺候。”

    余庆大声道:“是。”

    张叶倒是觉得钱百万多此一举,因为自己若是想要谁怎么样,是完全没问题的。不过,他没有说什么,毕竟钱百万处于好心的说。

    张叶,“余庆,你过来。”

    余庆走过去。

    张叶拿出一物,“你可知道这是什么。”

    “木头。”

    张叶点头,“没错,就是木头。我雕刻就是用木头,木头比较顺手,美观也不错。”

    余庆不知道,张叶对他说的意义,他并没有去思考。他已经将思考留给了曾经。曾经他是一个爱动脑的人。但是,现在他不想了,他觉得,他自己已经死去了。经历了那么多的残状。虽然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人生方砖,但他觉得与他无关了。他已经完成了他最大梦想,衣食无忧。不是他的姨妈,也不是他的弟妹。将他完成心愿的却是陌生人。而且,可以兼得,一直将依靠陌生人。不过,陌生人是一切熟人的开始。他才经历和钱百万从陌生到相识,然后是这位,名气不小的雕塑家。听说祖孙三代都叫张叶,还真奇特。

    对他而言,雕塑中看不中用,应该是最冷门的行业才对。他认为,现在的时代,应该是科技璀璨的时代。虽然,不知道为什么,现在的科技的支撑点都杀死依靠考古,考古发掘远古科技,然后从陌生到熟悉的运用并且掌控。这就是最新的科技潮流。他对科技方面比较感兴趣。他从小就立志成为科学家的,可是天公不作美,让他的父母错死,然后寄居在姨妈家,有舅舅在还好,舅舅一死,姨妈简直原形毕露。一点用都没有,还整天发牢骚。为了感恩才不舍弃他的。还有就是,那些弟妹,他现在认为,当时纯粹是可怜。其实,当时他是很纯真的,他并没有认识到这点。因为在监狱无力的那几年,如果过去看到现在的自己也觉得不认识吧。当决心遗忘从前,从前比别人的记忆还淡。人也变得阴沉着了。虽然说,他努力保持面部表情不僵硬。但这很累,是事实。其根本原因无法释怀,他不相信这个世界。

    “你很紧张,有什么心事吗”

    “我……”余庆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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