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妻入怀:陆先生,请低调!》第一百一十七章 不满足

    沈曼记得资料中显示:

    埃德蒙常年穿着深蓝色棉布夹克,一身扫地工人的打扮,脖子上挂着简易的相机,终日在纽约某个固定街道和第五大道街头来往。

    就是这样一个不起眼的外国老头,却是街拍界的始祖。

    他从十几岁就开始拍摄纽约的街头时尚,他每天蹬着自行车,50多年来用相机捕捉纽约街头时尚风潮。

    早些年街拍客叫“扫街”族,一些摄影爱好者们常会提起“扫街”一词,指的就是拿着相机到任意的某条街上去抓拍的行为,拍摄的对象和主题比较即兴。

    还有一种街拍客堪称“骨灰级”的“扫街”人士,他们对街拍已经到了一种痴迷的程度,而且题材早已不再限于时尚街拍,而是不放过街上任何可能出现的拍摄目标。

    埃德蒙正是这种骨灰级的“扫街”人士。

    有人称赞他是“最正直的摄影师”;也有人称赞他是“最勤奋的摄影师”;还有人说:“我们为德蒙着盛装”。

    那敏博跟埃德蒙热情的拥抱后,又为沈曼做了介绍,有了那敏博的热情引荐,沈曼顺利的和这位拍客鼻祖般的存在搭上了话。

    “哦,好漂亮的女孩!这是你这次拍摄的新目标吗”

    埃德蒙眼眸含笑跟沈曼拥抱时,很绅士得体,放开手后对那敏德用英语半调侃半认真的说道。

    听到这话沈曼的眼神一亮,手掌攥成拳头,牢牢地放在自己的腿侧,努力控制着自己内心的激动。

    她现在无比庆幸自己当初的决定,就是去雅思培训班学习英语口语。

    而刘蕊却完全听不明白他们在说些什么,她看着沈曼那激动的表情,显然她是听懂了。

    她有些郁闷的低声对着沈曼说道:“你能听的懂”

    “是啊。”

    此时沈曼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埃德蒙和那敏博的身上,对刘蕊的话,回答的有些漫不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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