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妻种田:山野夫君,强势宠!》第120章 银笔

    “沾墨水写”

    曲雷厉猜测着,用鼻尖沾了砚台里半干未干的墨汁,在草稿纸上画了一笔。

    墨迹又细又匀,沾一次墨水大概能写一个字,笔画多的字可能要沾第二次。

    曲雷厉不觉得这东西很有用,但还是鼓励道:“很不错,拿着比鸡毛舒服。”

    白珊珊捂嘴笑,“大相公,不是这么用的。”

    “嗯”曲雷厉疑惑地看向白珊珊。

    白珊珊把食盒收了起来,站起身,往砚台里倒了少许清水,研磨了一会儿。

    “给我。”

    曲雷厉不解地把笔交给白珊珊。

    只见白珊珊握住笔头,又是阵旋转,原来,另一头也能拆下来。

    银笔中心,竟然另有乾坤!

    白珊珊紧跟着把笔尖没入墨汁中,旋转墨囊上方用银子包边的木塞,就见玉管底部见了黑,随着木塞的旋转,墨汁渐渐升高,直到墨汁几乎盛满,白珊珊才停下。

    “银匠师傅手艺真不错。”使用到现在,白珊珊非常满意。

    墨汁进了笔芯,笔尖有孔……

    曲雷厉隐约意识到了这支笔的真正用法,眼神里透出几分期待。

    白珊珊麻利地将笔装好,右手握笔,在草稿纸上一笔一划地写出了自己的名字。

    白珊珊——三个字娟秀俊逸,不同于毛笔字,却也有特殊的美感。

    曲雷厉惊道:“这么好用一次能把笔芯里的墨写完可以写好几百个字吧”

    那可比常用的毛笔方便多了。

    看珊珊手里的笔盛了墨,一点也没溢出来,随身携带一定非常方便。

    白珊珊也非常惊喜,这支笔的使用效果远远高出了她的预期。

    笔尖的银头被银匠打磨得非常光滑,丝毫不卡纸,出墨也很均匀。

    本来想做一支凑着着用,比鸡毛好写就行。

    而这支笔,比她在现代买的几十一支的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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