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门》第四十一章 要谁的命

    朱高煦将起火的毡帐割下一大块,顶在他的弯刀“冷月”上,嘴里一声唿哨。

    各人也都发出信号召唤坐骑,他们的马儿本来就散放在毡帐附近自由啃食青草,当下便长嘶回应。

    朱高煦领头从还没全部烧着的毡帐里抢出,一个纵跃,便到了他的乌云踏雪马背上。

    “好样的,小狼!”他喂了一把奶酪到马儿嘴里,接着在马脖子上一拍,“走,小狼!”

    这匹马被他命名为小狼,张辅也是醉了。

    众人各自上马,因为冒充鞑靼骑兵,马背上便携带有重兵器比如缴获的马刀、狼牙棒、长枪之类,当即提上。

    朱高煦打算换上一把狼牙棒,在他看来,狼牙棒的好处一是重,二是长度足够,可以将敌人的脑袋击破,三是它不像刀一样单面有锋,狼牙棒上哪一面都有锋利的刺,对于骑兵来说这真是一个大杀器。再则,一个男人就应该拿一根狼牙棒,这样才能充分展示他的威猛。

    张辅却表示反对,鞑靼骑兵最厉害的是他们的弯刀。

    弯刀可以放在马鞍的一侧,刀刃弯的部分长长伸出,而靠近刀柄的部分是直的,比一般的弯刀靠近刀柄部分长得多.,这样保证不会误伤自己。

    而一冲入敌阵的时候,鞑靼弯刀就很容易顺带将敌人连人带盔甲削掉,也为骑兵自己本身节省了体力。

    弯刀也比长剑和直刀更容易拔出,弯刀重心靠前,便于劈砍,更适宜马上劈砍、划割且不易断折,劈砍的攻击面积要比刺击大太多,精确度要求过不高更利于掌控,如果是其它兵器在马战中杀伤敌人后易把尸体串在武器上,影响下一次攻击。

    最后他总结了一句:“弯刀的造型符合流体力学,更适合于劈砍,你懂得什么叫流体力学吗”

    这句话很有杀伤力。

    流体力学是什么朱高煦当然不懂,但是,他觉得弯刀用起来不够威猛,发挥不出他的力量,他喜欢一下就能把敌人拍成肉酱的武器。

    张辅为了说服他,叫他拿着狼牙棒比较一下,朱高煦也觉得张辅说的不错。因为他的冷月出自名家之手,采取的是特殊材质,比寻常武器要锋利沉重得多,因此,在与狼牙棒的比拼中,冷月完胜。

    可见兵器形状虽然重,但质地才是王道。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刀,哪怕做成菜刀样子也比别的武器厉害。

    不过他也考虑了张辅的提议,在马背上常年准备了一把狼牙棒,做为备用武器使用,在不同的场合可以随时更换。

    张辅骑马冲在前边,在进部落的时候他早已留心察看,部落里有多少青壮,马厩在哪里,奴隶在哪里。但明显里边没什么男子,对于老人妇孺,他可不觉得有什么需要他谨慎面对的。

    朱高煦的目标是部落首领阿古达木。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杜甫这个书生都知道的事,朱高煦哪能不清楚

    但是阿古达木和草原上的狼一样狡猾,也有着与之媲美的无比伦比的耐心,他躲在一个毡帐之后,指挥部落里所有能够动用的战斗力,一定要消灭这些胆敢冒充高贵金帐武士的明狗。

    这些明狗还以为他们伪装得很好,但是,他们的汉人面庞和身上的血腥味出卖了他们,以为会说纯正的鞑靼话就是鞑靼人了吗

    生活细节,言行举止是无法改变的,你们这些汉狗能蒙骗老阿古达木了吗

    老阿古达木还没糊涂到分不清谁是狼谁是羊的地步。

    纵使几个人当中,确实有两个是正宗的鞑靼人,但是他们早已背叛了长生天,成为汉狗的帮凶!

    因此,他将妻子打发出帐篷,去雪泡子里找冻羊,没一两个时辰是不能回转的,至于哈斯其其格,是她将汉狗带进部落的,就应该接受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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