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谍克星》第一百二十章 展开调查

    “到底是怎么回事您快说说,到底是哪里不对头了”冯慕华立时来了兴致,这个年代的治安不是太好,帮派之间为了争夺地盘和利益发生火并是很正常的事情。只不过,这些帮派的成员十分复杂,有的是地地道道的黑社会,有的却是给日本人做走狗。

    “奇怪的地方在于射进死者身子里的子弹。”孙大富下意识地看了看四周,虽然他知道这个屋里没有别人,但是出于多年的工作习惯,在说到重要的地方的时候,他还是会下意识地四处看看,随后又压低声音,继续说道:“根据我们的检验发现,打死死者的两枚子弹出自同一把手枪,是产自比利时的勃朗宁m1906。”

    一听到这句话,冯慕华的瞳孔不由地猛然一缩,作为军人兼职军迷的他自然知道这把勃朗宁m1906,这是勃朗宁公司生产的一把袖珍手枪,手枪全长只有114毫米,只比火柴盒长一点儿,比成年人的手掌都要小很多,就算是握在手里也不容易被发现,所以又叫做掌心雷,对面笑。

    后世著名的军事题材的电视剧《亮剑》里,楚云飞送给李云龙的那把小手枪就是这个型号。

    孙大富说的不错,这件事确实是有些奇怪。冯慕华虽然没有混过帮派,但是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出于工作的需要,对他们也有所了解。这个年代是个乱世,枪支管理的很混乱,一般有点条件的人为了自保都被买一把配枪。帮派中的弟子挂枪的就更常见了,但是,一般情况下,帮会里的人都是挂驳壳枪,这种枪俗称盒子炮,不仅威力大,弹容量足,价格还很便宜,真可谓是物美价廉,关键的问题是,这种枪打起来还威风凛凛,十分能体现出本帮派的威仪。

    像这种袖珍小手枪一般的帮会成员是不愿意佩戴的,价格昂贵不说,弹容量只有六发,打着打着就没了,威力也不足,跟对方的盒子炮比起来简直就是玩具,若是跟人家当面对上,肯定是只有被吊打的份儿。

    实际上,喜欢这种手枪的人也不是没有,但是不是帮会的成员,而是另一群从事特殊工作的人,这群人就是间谍。

    当然,也不排除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那名死者是一名帮派的高级成员,对方为了专门暗杀他而专门买了这支造价昂贵的手枪。

    侦查工作是十分细致的工作,容不得一点儿马虎,任何一个细微的可能性都不能放过,要么去求证,要么去排除,所以,冯慕华还是谨慎地问了孙大富一句,道:“孙叔,那名死者在帮派中的身份怎么样是不是有人专门为了对付他而买的这把手枪。”

    孙大富也早就想到了这一点,早就把那名死者的各种信息摸清楚了,摇了摇头,面色凝重地说道:“可能性不大,死者这是一名普通的帮众,没什么地位,不值得对方如此处心积虑的对付他。”

    如此一来,凶手的身份就很耐人寻味了,当然,并不一定说只有间谍才会买那把勃朗宁m1906手枪,理论上谁都可以买,但是这把手枪是间谍们最喜欢用的手枪,这也就是说,那名凶手,很有可能是一名间谍。

    虽然只是一个猜想,事后也可能证明是自己胡思乱想,但是搞侦查工作的,有一丝丝希望,就得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就算事后证明自己是白忙活也不亏,最起码是排除了一个隐患。

    但是,万一对方真的是一个日本间谍,那若是因为自己的这一次麻痹大意而逃脱了,那自己就是严重的渎职行为,是对国家和民族的犯罪。

    于是,冯慕华立即站起身来,将自己的手枪和匕首带好,穿好衣服,对孙大富道:“孙叔,事不宜迟,咱这就去现场。”

    “好。”孙大富到这里来就是搬冯慕华这个救兵的,听到他这么说,自然没有二话,站起身来简单地收拾了一下就跟着冯慕华走了。

    孙大富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还将正在吃饭的姑爷带走了,文家的人一看就知道又出事了,但是他们都知道二人工作的特殊性,谁也没有多说什么。

    还是那句话,都习惯了。

    自从升任分局长以来,孙大富也有了自己的配车,只不过他不会开,年纪大了又不想学了,所以就在分局内专门找了个人给他当司机。

    冯慕华还是喜欢自己开车,这样以来,自己临时有事要走一下也很方便,于是几人就分别乘坐两辆车,向命案现场疾驰而去。

    案发现场双桥巷距离文家不远,没多久几个人就赶到了。这里出了命案,警察们早就将现场一带封锁了起来,见到新任的分局长孙大富赶来,立即齐齐地立正敬礼,道:“孙局长好!”

    这一声局长叫的孙大富是格外的舒服,他万万没有想到,本来已经快到退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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