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李不言爱自芬芳》第四十九章 存在的必是合理的

    瞿志道:“真是人一上百形形色色啊,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都有,竟然还有热爱乞讨的人!”

    吕世凡道:“不过从另一个角度讲,从施舍者的角度讲,也许乞丐的存在是一种心理需要的结果。当一个人心情不好的时候,绝望难过的时候,他看到可怜的乞丐,仿佛有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同病相怜之下,就想施舍他、给他钱,然后自己心情就会莫名其妙好一点起来,这是很奇怪的一种心理作用。

    乞丐毫无疑问是弱者,就好比流泪是软弱的象征,但难过的时候哭一下却能让人好过很多,而让你施舍的乞丐就如同给你提供了一个心哭之所,哭过之后你就会感觉心里舒服很多、平衡很多,有点类似于助人为乐的功效,虽然助的是别人,乐的却是自己。谁都有心情不好的时候,所以乞丐的存在就成为一种必然,当然心情好的时候自然就没有给的心情,反而有一种极嫌恶的心态。

    另外,给乞丐钱又会让人感觉在道德上有一种优越感——自己是多么富有同情心、善心和爱心的人,是个被乞丐检验过了的好人!别的不讲,光凭男人在追求女人时,碰到乞丐施舍给钱,便能以最显明的方式彰显自己的爱心,从而即刻在女人心目中为自己加分不少这一点,就表明乞丐有他天然的存在价值。

    再者,这可能也是一种心理补偿的需要。一个人平时干了一些坏事,又没有忏悔的对象,内心的愧疚无处宣泄,便向乞丐施舍,对乞丐多做好事,以求自己心安,正如奸商为赚钱不择手段,干了太多坏事,所以要经常去庙里拜拜,他不一定是真信,只是为求心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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