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李不言爱自芬芳》第二十四章 由动口到动手

    两小混混里有一个个子高一点,且呼之为高混混,另一个自然就是矮混混喽。

    高混混心里想:“我行走江湖十多年,练就一身好身手,坑蒙拐骗、敲诈勒索、打架斗殴、杀人放火,样样精通,唯一的弱点就是嗓子没别人高,吼架吼不过别人,今天这小子想用高音就想镇住我,攻我之短,我也扬长避短,不进他圈套。”

    于是他不跟吕世凡啰嗦,上来就动手,只见他一把抓住吕世凡的手,往身后一扭,动作极其敏捷,像猫又像豹,像吕世凡这种只知道天天的书呆子,细皮嫩肉的,又不爱运动,手无缚鸡之力,哪里是高混混的对手,三下两下就被高混混反绑起来,动弹不得,只听吕世凡“啊”的一声惨叫,龇牙咧嘴地不住叫疼。

    瞿志见状,一边抄起一个空酒瓶,往桌角用力一碰,砸碎,露出锋利的玻璃尖刃,一边叫周沐风报警。瞿志拿起砸碎的空瓶冲向高混混,高混混吓得赶忙松了手,连退数步,退到安全区以内,他上下打量着瞿志。

    瞿志跟吕世凡有所不同,虽然身高也才一米七五左右,但比较壮,横向发展得比较好,而且热爱运动,曾想进校篮球队的,无奈身高差一点,没进去,但对篮球的热爱一直未减,没事就约朋友去球场上打两圈,所以瞿志的身材还是很具有威慑力的。虽然长得不是很帅,五官谈不上精致,但浓眉大眼加上一张略带沧桑的国字脸,倒显得有几分粗犷,眉眼之间不笑的时候自有一股英气暗藏,发怒的时候则英气更是扑面而来,似要吃人一般,笑的时候则转为傻气,显得一副憨厚的模样,很具有迷惑性,让人搞不清楚他到底是英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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