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魂使信条》第一章

    罗宾原名罗兵,是个堂堂正正活在红旗下的死宅,一生过得精彩。他幼年丧母,由父亲独自带大。曾经因为看多了武侠小说跑去学武,也出国留过学,后来又接触网络,呆在家里码字。等码字到仆街,赚的钱不够吃饭,便出门去做游戏策划,一直混到剧情大拿,兼顾ip建设、维护和变现。年薪跟真正的成功人士比不算多,总也有四、五十万。

    他三十岁结婚,因为妻子天生有恙的关系,一直没有孩子。好在罗兵对此并不在乎,反而松了口气。——身为单亲家庭出身的人,他一直担心,自己的责任心够不够用来养大一个孩子。既然注定没有,那就是天意了。

    游戏开发行业收入高,但工作辛苦。好在罗兵从小过得不轻松,相当耐艹,所以就年复一年,一周六天,偶尔七天,每天十四小时,夜以继日的干活。这样的日子单纯到苍白,直到某天罗兵的胃溃疡恶化成胃穿孔发作,口吐鲜血的仆倒在岗位上,被呼啸而来的救护车拉去医院。

    从生死关头兜了一圈回来的罗兵顿悟了——劳资这么辛苦干嘛,家里要房有房,要存款有存款,却没有孩子。等我七老八十挂了的时候,存个几百万上千万又有什么用难道拿去填坟

    于是罗兵毅然辞职,滚回家去重新当死宅。有了钱的死宅是可以为所欲为的,包括舔着纸片人,在书房里静静的腐烂。至于老婆受不了,要跟自己离婚,那只是理念不合罢了。从那以后除了孝敬父亲,罗兵彻底实现了人身和财务的双自由。

    直到某天,已经倏然一身的罗兵不顾年纪,为了新的纸片人老婆怒肝某个游戏,奋不顾身的不知道第几次挑战连续四十小时熬夜。终于他眼前一黑,走完了只有死宅才懂其中真髓的浪漫一生。

    下一秒,罗兵睁开双眼,发现面前多了七、八条正对着自己流口水的恶狼。以为坠入死宅地狱的他刚要仰天长叹,却发现自己居然变成了婴儿。不等罗兵从一脸懵逼中恢复过来,又有一名穿着布衣,扎着绑腿的壮年大汉从天而降,徒手杀入狼群,表演了一套手撕活狼的重口味绝技。

    这位大汉正是年轻版的怒拳班纳大师,三十岁就达到宗师境界接近圆满,即将高升为黑日修道院首席,可谓前途无量。转眼间打死五条狼,吓跑剩下的他揭下狼皮,准备卖了补贴修道院的用度。回头班纳看见婴儿正好奇的盯着自己,目光纯净无垢(大师您眼瘸)。叹息之余,决定发发善心,把婴儿带回修道院抚养。

    于是从此班纳为一个名叫罗宾的孩子伤透脑筋,操碎了心,修为再无寸进,却毫无悔意……当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命运之奇妙,莫过于此。

    时光流转,罗兵变成罗宾,来到了这个世界十七年。他土生土长,对黑日领一带的语言和风俗都已经烂熟于心。只要低调一点,看起来跟普通人没什么区别。刚到这个世界时的新鲜感早已消失得渣都不剩,留下的只有无聊。

    没错,无聊至极。这是个没人会说死宅好恶心的世界,因为死宅根本活不下去。这里没有网络,没有游戏、动画、漫画、甚至连纸质的书都没有……缺少了一切用来帮忙杀时间的东西,你还宅天天宅在房间里数完手指数脚趾么

    于是这些年间罗宾重拾曾经的激情,夏练三伏,冬练九寒的苦修武艺,只因为真他喵的闲到蛋疼。对习惯了被海量信息轰炸的现代人来说,这个只能用羊皮卷和竹板来记录文字的世界空虚得可怕,活生生把曾经的死肥宅逼成了肌肉少年。掏鸟窝、捅马蜂窝、踹牛屁股,罗宾样样精通,手法娴熟得无以伦比。

    无聊比劳动更能改造一个人的灵魂,罗宾流着血泪在竹板日记本上这么写道。如今他回想起曾经深恶痛绝的专业技术书,都觉得那是绝世瑰宝。

    所以除了回报黑日修道院的恩情外,这些年罗宾战天斗地搞生产,顺带怒艹骑士大爷,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就是用来打发时间。伟人说过,与天地人斗,统统其乐无穷。如今这是罗宾奉行的真理和仅剩的快乐,他觉得自己已经闲到离精神变态不远了。

    因此在两个月前,得知威廉爵士要去首都,参加三年一次的王国礼仪时,罗宾兴奋得眼冒精光。这几年他基本已经可以在黑日领一带为所欲为,但由于包括年龄和传统在内的种种原因,班纳严禁罗宾外出旅行。最多最多,也就跑十几里路,去给刀剑玻璃和水泥铺子送货。至于三百里外的首都雷姆顿是什么模样,罗宾是只有听别人吹牛的份。

    雷姆顿,号称天赐之城。据说跟繁华如天堂的首都雷姆顿相比,黑日领最多算五线城市的城乡结合部。虽然吹牛不上税,但罗宾总觉得,那些家伙的话如果都是真的,恐怕就连他上辈子呆过的魔都,比起雷姆顿都会相形失色。

    当然,对罗宾来说,真相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新地方可以折腾。现在黑日领的附近他早已拔剑四顾心茫然,拳打南山骑士领,脚踏北海修道院,天下无敌,只剩孤单寂寞冷。要不赶紧找个更大的池子施展拳脚,岂不是白白浪费了大好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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