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焰大公》第64章:贵族

    艾德蒙勋爵被红头套盗贼公会暗杀,这就是事情的结论。

    门萨并没有交代真相,因为他深深知道:在这个骑士为尊的世界,只要不逆乱谋反,犯再大的罪过,超凡骑士都能免去一死。

    事实上,哪怕是两国交战,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刻,一国之王也不能斩杀超凡骑士。

    因为站在大义角度讲,人类还要靠超凡骑士作为剑作为盾,去镇压兽人,驱逐精灵,屠杀魔兽,所以每一个超凡骑士的性命都异常宝贵。

    但门萨这个人虽然一向以公正怜悯,谦虚有礼的样貌示人,可谓优点多多,但缺点也非常明显,那就是他最极度憎恶那些想要自己性命的混蛋,遇到一个埋一个。

    这次也是如此!

    哪怕在最后占尽优势,完全可以用人质交换一笔巨额赎身金,门萨也坚决不肯放过艾德蒙勋爵,这才自编自演了这场刺杀案。

    反正红头套盗贼公会债多不压身,门萨这么做心安理得,丝毫不觉得愧疚。

    第二天,门萨亮出自己世袭男爵的身份,将还想霸占着城堡的艾德蒙勋爵手下给赶走,然后马不停蹄地带着蔷薇花佣兵团入驻其中,并且为它换了个名字——新星堡。

    这是符合法律的,因为帝国明文规定:领地内的所有东西,都属于它名义上的贵族,别说是城堡,就算是西土镇上的居民,也成为了门萨这位世袭男爵神圣的私人财产。

    但为了避免麻烦,门萨还是吩咐人,特意将艾德蒙勋爵的遗产清点一遍,以便将来应对他背后的家族。

    能够培养出一位超凡骑士,这样的家族必然不简单,说不定其中就潜藏着实力强大的正统骑士,门萨不得不慎重对待。

    在清点完一位超凡骑士遗产后时,门萨原本还有所期待的脸庞,却是露出匪夷所思的神色:“原来乡下贵族这么穷的嘛听说他在这里搜过了二十年民脂民膏,到头来才积攒出两百二十三枚金币,其中绝大多数还是银币,连半个紫金币都没有。”

    这也不怪门萨惊讶,当他还是尼诺家族继承人的时候,头上顶着没有任何实权的勋爵头衔,但每年都能收到皇宫颁发的薪金,这笔薪金是用来保证王都贵族血统不衰弱,维持体面,大概有三百枚金币左右,折合三枚紫晶币。

    这是合理合法的,作为拱卫皇室的贵族,他们既是封臣,也是战士,当皇宫面临危难之时,所有的贵族都将披甲佩剑,为皇室流血流汗。而这些薪金,正是皇室颁发的奖励,作为高高在上的统治者,他们自然希望士兵越发强大。

    在这样的金钱攻势下,王都贵族能够置办大量珍惜材料,辅助后辈晋升超凡骑士,所以王都贵族出现超凡骑士的比例,高达十二比一,而其他地区出现超凡骑士的比例,却是三十五比一,其中的差距十分恐怖。

    原本门萨看到这个数据,还以为是王都的骑士文化较为浓郁,人人以成为超凡骑士为荣,力争上游,这才造成这种区别,但如今看到现实,才发现边远地区的贵族,他们赚取的金币,连基本的体面生活都维持不了,更别说购买价格高昂的珍惜材料了。

    按照账目记录,艾德蒙勋爵一年在西土镇收两次税。

    第一次收税是在夏季,因为这个时候西土镇种植的苹果大丰收,外界的商人会乘船过来采购,一次大概能收入三百金币。

    而到了秋冬季,地里种的小麦丰收,除去来年的种子,以及居民口粮,大约能富余两三千斤,商人们也会闻讯赶来,这个时候更要收税,大约能进账五百金币,其他时候则一穷二白。

    艾德蒙勋爵为了增加收入,已经把税收调高到百分之六十,按理来说,应该大捞特捞才对,但现实却是:西土镇三面环山,一面临河,交通极不方便,这就导致外地商人赶过来后,纷纷把价钱压到最低,而且根本不怕居民还价,因为只有他们才会光顾这里。

    门萨招来之前管理农业这块的豪面包大叔,听他描述,才发现这种情况已经存在七八十年了,几乎从西土镇建镇开始,大家都是用极其低廉的价格,贩卖自家辛辛苦苦种出来的农作物,否则根本卖不出去。

    商人处于主导地位,几乎只用外界二十分之一的价格,就能买到大量优质产品,而且要多少有多少,如果采购的量大了,他们还要农夫给折扣,极尽压榨之能事。但一转手,他们就以四五十倍于的价格出售,赚得盆满钵满。

    “这就是垄断啊!”

    其他人还在纳闷:自己辛辛苦苦种地,而且种出来的东西还比其他镇子多,怎么过得却没有他们富余但门萨一眼就看透了其中的原理:市场由商人决定,他们说买价是多少就多少。在这种情况下,别说赚钱,没因此赔钱已经是商人良心泛滥了。

    若是以前,照这种情况发展下去,西土镇再过一百年也不会变富,反而有可能越来越穷,只不过,门萨如今作为西土镇的领主,可不想自己的财富,被那些无良商人剥削,用在妓院,赌场甚至是买艺术品等等方面,他决定找出个办法。

    但在这之前,门萨却是精心打扮,只见他上半身穿着黑色鹿皮猎人服,精致衣装尽显强健的体魄,水蜥皮缝制而成的浅蓝色裤子紧贴着身体,让整个人看上去多了几分柔和。超凡骑士不需要过分注重外貌,他们本身就是魅力,但门萨却让这份魅力更加光亮。

    他收拾整齐,已经迫不及待到自己的领地上好好巡视一番!

    门萨迎着阳光走出城堡,竟然是如此光彩照人,但他的好心情没有维持太久,冲前方病恹恹的人喊着:“露西,出去散散步吧你这样子,只会把自己憋坏的!”

    露西看到衣着光鲜亮丽的偶像出现在面前,却是毫无兴致,她虚弱地笑了笑,没有说话,只是在眼角不知不觉挂上了一抹晶莹。

    自从门萨决定放过爱娃后,黑面就彻底沦陷了,在她面前鞍前马后,毫无男性尊严可言,活得像只卑微的狗。

    这并不是爱情,而是出于对超凡骑士的本能依恋,后者的精神力渲染了其灵魂,这让黑面如飞蛾扑火般冲到爱娃身边。

    至于露西,那是什么

    门萨表面上在安慰露西,实际上心里非常焦急:“不要一副颓废的模样!你这样子还怎么当内应,帮助我收复蔷薇花佣兵团”

    葵虫在一旁候着,自从决定跟随门萨,他所表现出的行动力异常惊人,几乎一天二十四小时不离门萨,他插嘴道:“大人,不如就让我来劝说露西吧”

    门萨看着露西,后者还是哀默大于心死的模样。

    他叹了口气,不再强求,拉紧鹿皮手套,套牢鹿皮大衣,整个人一副贵族老爷的模样,看上去完全没有一丝作为骑士的威严,在领主和骑士两个身份之间转换极其自然:“那就麻烦你了!这里可是我们未来的地盘,霸业的开始。”

    葵虫咧了咧嘴,虽然早知道自家主上是个离经叛道的角色,年轻时就敢公开反对骑士血统至高论,闹得满城风云,但老是听到这些中二言语,还是有些受惊:“门萨大人,你现在贵为世袭男爵,可要成熟一点啊!”

    门萨卸下战斗时的姿态,双目含笑,神色温柔中带着三分威武,就像个邻家大哥哥般可爱可亲,如果没见识过他杀伐果断的英姿,还真会被这英俊爽朗的外表欺骗。

    作为超凡骑士,他对寻常人而言,一举一动都具有非同寻常的魅力,哪怕只是个微笑,映在别人眼里也如春风般温暖,连过往灵魂的创伤都为之愈合。

    艾德蒙勋爵如今下落不明,而新领主走马上任,西土镇转眼间就换了主人,镇民原本还在担心他们的未来,但一看到门萨充满亲和力的微笑,心神恍惚间,又觉得生活充满了光明。

    这并不是门萨故作姿态,而是由于他的生命等级超出普通人太多,自上而下,造成碾压般的灵魂撞击,当他威严,众人无不瑟瑟发抖,而当他温柔和煦,众人又觉得阳光普照,浑身上下都像是浸泡在温泉中,暖洋洋的。

    “我这副形象,放在地球上,绝对是bug级别的明星啊!”门萨心中得意,但很快就收敛起来,并没有太过沉浸其中,毕竟这只是普通骑士水准的魅力,还不算突出。

    农业官豪面包是个有着桃形胡子的老人,但由于祖上曾出现过骑士扈从,这种英勇的血脉流传下来,导致他年过中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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