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焰大公》第41章:十管青铜血

    金贝尔家族背靠苍白公国,更有黄金骑士坐镇,实力无比雄厚。

    若不是那位国王有心打压日益强大的金贝尔家族,用国内大半收税权作为交换条件,将这个家族的根基迁向王都,金贝尔的实力会更加可怕。

    在苍白公国,金贝尔家族是能与一国王室争锋的恶龙,锋芒无双,但到了天子脚下,却只能沦为一条忠诚的剧毒地狱犬,颇有几分为富兰克林家族看门守院的感觉。

    他们死命追踪门萨,但也不敢过于嚣张,为了遵守暗中的潜规则,连白银大骑士都无法出征,只能派出青铜级别的超凡骑士。

    在左森失利后,金贝尔家族知道有人在捣乱,追踪力度大幅减小,连续搜索数天也没找到门萨的踪影。

    而这期间,安吉丽娜已经利用自己的门路,带着门萨出来王都,外面的阳光甚是明媚,她叮嘱着:“虽然是个尴尬的开始,但以后可要好好努力啊!”

    门萨挺着鼻子,大力呼吸着自由世界的新鲜空气,紧闭着双眼,忍不住流露出陶醉的表情。

    当日,他无缘无故被囚禁在金贝尔府上,虽然只过去了三天,但那被人拘束的感觉却如此霉烂,就像是这世间最剧烈的毒药,让人痛得窒息。

    “还是实力太弱小,被人随意揉搓!就跟地球上一样,加班加点无人权,还是要自己强大才能应付一切艰难险阻!”门萨在心中暗暗想着。

    或许是想到了曾经的不如意,门萨才更珍惜眼下的生活,他转眼露出冷酷的表情:“放心好了!不论是做佣兵,还是做贵族,我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成为超级强大的骑士!”

    最后一句话,门萨几乎是吼出来的。

    那咆哮声如同惊雷般炸裂开来,传遍四野。

    安吉丽娜眼前一亮,“咣当”“咣当”拍着门萨宽厚的后辈,尽显女汉子风度:“哈哈哈!还是老话说得好,有野心的男人最有魅力,别再被人绑过去做种猪了。”

    “那么就再见了,做贵族可是很忙的,千万要注意身体。”

    看着她消散如风,一点点消失不见,门萨松了松不太合适的领口:“笨蛋!成为领主有什么难的”

    话虽然这么说,但门萨心里也清楚:做领主可是一项技术活。

    他在这个贵族圈活了这么久,总是时不时听见这家倒霉蛋被暴怒的平民用粪草叉干爆了,又或者是那家倒霉蛋败光了家产,混得还不如佣兵,一个比一个惨。

    倒是那些借由贵族制度,从而晋级超凡骑士的幸运儿,很少很少。

    只不过门萨拥有来自另一个时空的高级知识,搞农业,搞商业,甚至是搞神权都是一把手,倒是不怕混不下去。

    门萨打量了四周,这里是王都郊区,保持着原始森林的风貌。

    据小道消息称,这片森林曾经是精灵的故土之一,连空气闻起来都是甜美芬芳。

    直到现在,还有不少人声称看到过那些亚人类矫捷优美的身影,然后投入爱河,与之渡过一个火热妙曼的夜晚。

    门萨此时却无心寻找那样的艳福,他揪着新“借”到的上好衣袍,总感觉手脚被束缚得很紧:“先找个裁缝店,否则再穿这衣服非把我皮磨烂!我记得这个方向有一个村庄,那里是奥米茄骑士的封地,先去看看。”

    金贝尔家族在卡拉比帝国可谓是数一数二的庞大组织,很多宗骑士的命案都直指这个家族,但因为没有证据,这些案子到最后不了来之。

    其中甚至包括四位白银大骑士,以及六位主元素骑士,更有消息称,金贝尔家族是大黑帮“龙口”的本支,但真真假假,谁也分辨不清。

    但据门萨所知,这位奥米茄骑士却丝毫不惧金贝尔家族。

    这倒不是因为这位奥米茄骑士有着强大的本领,能够做到无视黄金骑士,事实上这货只是个中阶骑士扈从,比门萨还肉脚些。

    奥米茄骑士之所以不惧金贝尔家族,是因为其中涉及到两个大家族之间的仇怨!

    苍白公国王室由于某些历史缘故,家族内部传承着的神灵骑士血脉日益衰弱,至今为止都没有拿得出的高阶骑士,而在其管辖下的金贝尔家族却越发强盛,大有取而代之的意思。

    两个大家族因此结下梁子,彼此看对方都不顺眼。

    而奥米茄骑士,虽然只是个王都郊区的勋爵,但祖上却是苍白公国王室的成员,如果他相助金贝尔家族,哪怕只帮了一点点,传回国内,免不了一个“苍奸”或者“白淫”的帽子。

    在贵族圈混,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站队,你不好好站队,给自己认了七八个老大,那消息传出去,迟早被人干掉,所以门萨相信奥米茄骑士不会告发自己。

    话虽如此,但门萨也不打算与奥米茄骑士碰面。

    只是在这片领地上随意找了个农舍,敲敲门,等主人出来,然后亮出骑士身份,极其大方地掏出左森的钱包,把这里整个包了下来。

    整个过程中,对方都没有半点不配合,甚至还再三表示不能要骑士老爷的钱,若不是门萨坚持自己是个好人,而不是打家劫舍的土匪,他恐怕就要叫了。

    迎着初春的阳光,门萨倚靠着茅草屋的窗户坐下,看上去颇为自得。

    他正在检查自己的身体,自从晋级超凡骑士后,这具身体经历了元素洗礼,各项数据都有大副提升。

    门萨自我审视,发现他的感觉更加灵敏,力量,速度,耐力相较以往都增强不少,尤其是胸膛下的那颗心脏,在静止时都发出沉闷的跳动声,好似一道雷电在其中不断撞击着。

    如果说普通人的身体只是一块木板,脆弱易折,那么骑士的身体就是一块石板,坚固了数倍。

    按照门萨的估计,一般人使尽全力打在自己身上,除非要害,否则根本不能给自己造成丝毫伤害。

    不破防!

    这就是骑士的强大之处,身体素质太过强大,宛若钢铁铸就,能免疫普通人的攻击。若是双方都没有武器的情况下,骑士只怕能爆出千人斩的惊人战绩。

    审视完毕,门萨并没有自得自满,因为这是骑士最基本的水平,即便是用药剂提升上来的超凡骑士,都能单挑数百个普通人。

    紧接着,他想到了宛若火神降临的左森,不由皱眉。

    左森和门萨同阶,但双手有九千斤力道,堪称天下无双的大力士。

    更可怕的是,左森还能凭借斗气催动大规模火焰元素,在当时一挥手就烧塌了整条街道,将岩石焚成焦炭,如此恐怖却不是白银大骑士,实在令门萨心生向往。

    “这就是主元素骑士……生命层次超脱凡俗!即便只有一骑,也能凭借无上攻击力抗衡数十骑同阶高手。也不知道我……”

    门萨由于体质特殊,超级耐热,并没有因火海的肆虐留下疤痕,但他也高兴不起来,那道无以伦比的英姿却令人颇为神往。

    相比外界的传言,门萨更了解自身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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