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监里的男管教》第243章 我要翻案!

    姚静,竟然说什么不能帮我太久!

    这话,几个意思啊

    我一愣,脑海中瞬间想到一件事儿,姚静的罪行记录卷宗我之前并没有调阅到!

    这一异状曾经令我多少有些狐疑。

    毕竟,姚静并非是潘婷笑和明佳那种颇有名气的囚犯。

    甚至连这二人赌球和性贿赂的犯罪卷宗,我都能从狱政科陈倩那里轻而易举调出,但姚静的却根本无从找到。

    我记得很清楚,当时就此情况我专门问过陈倩,而倩姐的回答是,连她也没有见到过!

    这种情况令我大惑不解,当时,我就已经隐隐感觉到,这个姚静,绝对不简单!

    最后,陈倩只是从囚犯服刑期限记录登记表上帮我查到,入狱时,姚静获罪的刑期是四年,目前已经服刑两年多,减刑一次。

    也就是说,大概还有一年半的样子,姚静就能刑满释放。

    一监区里,关押的基本都是这种刑期在五年以下的犯人,要么是入狱的时候刑期本身就不长,要么是服刑达到一定年限,从其他监区转过来的。

    比如犯下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刘瑶琴,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开始时是在二监区服刑,直到四年之后,才转入一监区。

    因此,对于姚静将在一年多之后出狱这件事儿,我并没有任何意外。

    事实上,我倒是希望她能够尽早脱离苦海,重新开始璀璨人生才好呢!

    以姚静这样的能力和神秘的身份背景,如果做的是正经谋生手段,不整出一番事业来,成为不了人上人,打死我江枫都不信。

    可,她特意说出这句话,含义就有些令人玩味儿了。

    明明一个既成事实的情况,干嘛还要说得如此郑重其事

    我不由心中升起一丝警觉。

    总觉得,姚静下面的话将会传达出某种出乎我意料之外的信息。

    “你怎么就不能帮我了呢”我问。

    她看着我,轻轻叹了口气。

    姚静脸上忽然带出一股很奇怪,似乎有些依依不舍的情绪,“江枫,我可能会申请翻案,所以…”

    我去!

    她的话差点没将我直接从轮椅上吓得蹦起来!

    翻案,这绝不是一个轻而易举能办到的事儿啊!

    事实上,为了维护司法权威,一旦经过判决的案件,翻案率极低。

    这并不难理解,毕竟任何能证明司法审判过程出现污点的情况,对于各个层次的领导来说,都是一件很尴尬很恼火的事儿。

    尤其是那些做了初步认定,最终形成判决的基层法院,更是对此讳莫如深。

    这其中的深意,就不多说了。

    因此,如果想要翻案,所经历的司法核准程序就要报批很长时间,然后在满足翻案条件的情况下,需要重新采集、整理犯人的犯罪事实记录和审判中出现模糊不清或者误判的证据。

    这其中的环节很多很复杂。

    比如,《刑事诉讼案》第二百零五条就明确定义: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然后,还有经过时间长短不一的等待,以及反反复复调查,最后才会给翻案申诉定出一个时间期限,如果超期,还要提请延期…

    这个周期,长的可能会经过几年十几年,短得也要几个月、一年左右。

    既然姚静最多只不过一年半就要刑满释放,她干嘛还要做这种很可能出力不讨好,白耗精力也起不到预期效果的事儿呢

    我有点迷糊,心中一动,除非是…以证清白!

    对,只能是这个解释!

    我知道,某些曾经刑满释放的人员,哪怕在出狱后,还要为自己的案情不断上访,千辛万苦奔走相告,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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