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的倾城奢宠》第四十一章 墨珩喜欢的人

    墨珩:“喂――”

    “是我”一个好听的低音,墨珩不知道用什么去形容,你说它是人间最美的音符,也不为过。

    “嗯,我知道,我,我。昨天打电话,就是想问一下,你要回来么”

    “我计划留在fbi”

    “这样啊,真好,你在美国么”这时差有点大啊。

    “法国”

    墨珩觉得,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无趣的人,说话一本正经,计划,cow爷爷我还计划呢。死吧,挂了吧。可是这好听的声音……让他舍不得。

    “你打算待几天

    “看情况吧”

    “我也有点想去,最近挺累的”

    “嗯”

    “但是我不会法语”

    “英语也可以”

    我可不可以不会英语。

    他出来了,那凤华是不是也一起。

    墨珩有点烦躁。

    自己守着贞操等了这么几年,让别人捷足先登,他会被气死的。

    “我订明天的机票,你去接我”墨珩命令。

    那边竟然出奇的说:“好”

    “真的啊,我没有开玩笑,到时欧我要是被露宿街头,肯定恨你”

    “不会”

    “那挂了”他得收拾行李。

    打电话给小助理。“帮我订法国的机票,越快,越好”

    “小祖宗,好去那干啥,咱今天不是有个访谈”

    “爷爷我要放假”

    “这,这违约……”

    “你看着办,办不了,我辞了你”

    “辞了我,你找不到,比我更好的了”

    “那我,到要看看”

    “好好好,哦服了你了,只能去三天”

    “三天只够我飞到那的”

    “够你转地球一圈了”

    “到时欧说,快去订票吧”

    “好吧”

    下午三点。帝都机场。

    “小祖宗,你早点回来”“真不用,我去找个翻译么,你到那边……”

    “啰嗦,我走了,没事,我罩着你,放宽心”

    “……”就因为是你,我才一直操心的好么。

    墨珩三点的飞机,帝都时间凌晨一点抵达。法国时间八点。墨珩觉得这个机票时间很好。一路上打个游戏,睡个小觉,亦或看个书,也就过去了。然而,墨珩没有那么容易。

    他在想,到时候要说什么。

    “像个大姑娘似的”墨珩唾弃自己。

    墨珩流利的写下:

    朝阳的光芒洒落在塞纳河

    埃菲尔铁塔高耸入白云间

    香榭丽舍大街上如水游人

    普罗旺斯薰衣草迎风绽放

    都不如你的一个音符,

    一缕秀发,一抹笑容。

    ――墨珩喜欢他,藏着掖着,二十年。

    他幽默风趣,他开朗阳光,他温文尔雅,他的一切阳光明媚,积极向上,他喜欢一个人,那个人是男人。从三岁的相见,到如今二十三岁。

    他和他流转之间,光阴流淌。

    他喜欢他这件事,这世界上只有他一个人知道。一个人果真如同一棵树,他的枝桠多么繁茂葱郁,他就有多么深入泥土。

    那是地狱。

    风华也喜欢他。和他不同,风华的喜欢是阳光的,普照在阳光之下,经受暖阳的洗礼。

    没有人知道,他有多么希望,自己也可以和风华一样,一样的告诉所有人,他喜欢他。就算不告诉所有人,告诉他一个也是好的,再好不过。

    可是,他不能。他是一个男人,多么羞耻的一件事。

    他从小在魔鬼的训练中走来,三观早已不知飞向何处,竟然,竟然还会觉得羞耻,真的是奇葩。

    墨珩恨自己为什么不可以不顾一切的去喜欢他。

    只因为他的喜欢太深了。

    二十年前的一见钟情。

    二十年后依然情深入骨。

    墨珩啊,墨珩,你真是这世界上最痴情的人啊。

    墨珩嘲笑自己,眼角满是苦涩。

    他不是同性恋,因为他除了他一人,再未对他人心动过。

    墨珩想笑:那短他咀嚼着回忆无数次的往事,涌现在脑海。

    那天阳光明媚,海浪拍打着沙滩。有几只海鸥在天空翱翔。

    曼珠沙华在北海道的一个附属小岛上被教官训的,灰头苦脸,满身泥泞灰尘。

    他看到一个男子走来――夜尘白。

    他还真是漂亮。

    他的蓝眸外是一圈绿色的阴影。瓷白面孔,黑色的头发。

    他真的没有把星星偷了放在眼眶里么。

    墨珩不顾教官的喊叫。因为他的眼睛吸住了他,无法自拔。良久他顺“你长的可真好看,你叫什么名字啊,做我媳妇好不好”

    那男孩红了脸,如同天边的彩霞。墨珩,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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