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心日记》第243章 11月16日

    公司终于给出了答复:买断是不行的,可以给奉献奖,即21n。什么意思呢就是一年给一百元,工作几年给几百块,额外再加二百元,如我工作了十年,即得一千二百元。当然这也是有前提的:保证完成工作产量,不然也是不能给予的。

    这样的答复根本不是员工想要的,员工想要的是自己的最大利益。你公司百分百股权转让了,企业法人也变了,我在原公司工作了那么多年,想一分不出转入下一家公司,你想心里能平衡吗大多数员工想得是:先清除与原公司的工龄关系,给予一定的赔偿,再保证与新公司合作。这个要求诉说了一个多月,公司一推再推,最终得到这样的答复。

    公司拿出法律依据,言辞上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这激怒很多员工,情绪突然就变的失控了。在等待答复的这些日子,工作秩序从上一次的混乱已经逐渐变的平稳,回归到了正常,现在突然又迸发出来,集体抗议对公司答复的不满,大量的员工拥到领导办公室讨要一个说法,但领导不予回击,坚持要工人回到工作岗位,态度强硬。

    这无疑是火上浇油,更激化了员工的内心矛盾,也不管什么领导不领导的,开始怒怼拍案,把领导气得抽身离去,也不上班了。

    公司随即贴出公告,告之员工违反了《就业规则》的哪几条,可以依法怎样处理的情况。用法律来震慑员工的内心,以期让员工安分守己。

    可是,起不了多大的作用,法律是没有错,可我们员工感觉利益受损也没有错,这只是员工跟公司之间的利益协商问题,我们请不起律师,公司一个律师团,我们要求的是给予工龄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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