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声无痕》第一章 桂香刺颈

    三日后,唐木书房,长庚星初下;十亩枯荷,隔竹闲鸦。三更过半,第三泡茶已经烧好,唐木赤手拈着紫砂壶,一口滚烫的茶水倒入口中,足含有半刻钟时间,才缓缓咽下,然后静坐于蒲团上,细细的品着剩下的茶,他的心并不宁静,五十丈外竹叶落地的声音都足以让他格外紧张,一年多前,他甚至会寒毛耸立。这两年,至从妻子离世后,他多希望有熟悉的身影夜来幽梦忽还乡,着一身青绿罗衣,踏着竹叶,如仙子般落在浣针湖的莲叶上头。每次醒来,不过风过云起,雨霁日出,该来的还是会来,留不住的总也留不住。唐佣不好喝茶,也不好饮酒,他见过太多的伪君子喝茶,也见过无数江湖客醉生梦死,可能是喝茶的人妄图争取更多的美好回忆,而喝酒的人妄图消灭更多的悲伤回忆,他恨那些笑里藏刀的伪君子,也恨那些道貌岸然的江湖客。可是唐木早上喝茶,傍晚饮酒,他却由衷钦佩着唐木,甘愿为他舍弃身家性命,他知道唐木已经到了随心的境界,是整个江湖最稳最能放下,也是最善良,武功最高的人。他时刻以唐家为荣,这俩年在江湖上许多人听到唐姓,都会报以敬仰的目光,这是他最引以为傲的事。唐木随手捡起一壶滚烫的开水,轻轻一抛,铁壶仿佛被一股将将好的力道拖着,慢悠悠的轻轻落在唐佣面前的檀木桌上,唐佣吃惊之余,也由衷开心,他内心知道,这两年主人的心境和武功都已至化境,几十年内江湖也不会有敌手。

    唐木端坐着,凝视着唐佣身后的一幅字画,红酥手,黄藤酒,满园春色宫墙柳。他平静的似乎没有了呼吸,似乎在等待着什么。唐佣没有动一壶热水,他在等水慢慢变凉,等主人回过神来,此刻,他不会开口,只是陪唐木静静的坐着。半个时辰过去了,紫气东升,微微的薄雾如一层细纱抚着平静的湖面,竹叶落了很多,却看起来什么也没少。他似乎想起了在江畔巨石上浣纱的少女,他似乎认识她,皱着眉头,正在掂量被冷落的初遇,等他回过神来时,却似乎一切都变了。

    “水,凉了。”唐木悠悠的说道。

    “公子,夫人先去已久,他也死了,水怎能不凉。凉如夜霜,风犹刺骨”

    唐木转眼看着唐佣,带着满足的浅笑。“洗去风尘后,再见你的脸,轮廓较两年前已是分明许多,不知这两年你似乎能分辨黑白,胸有万物。”

    “公子天作之才,所学包罗万象,前些年承蒙公子教诲,奴能学公子一二,已是颇多,近年行走江湖,追查寒剑,更是经历无数,想来,凭我的资质,能有此成就,实属不凡。”在唐木面前,他总是如实所言,尽是心中所想。

    “你错了,两年前,你大约只有我的两层,在外历练这些年后,如今,亦还有我的两层,这两年,我精进无数,你更是成长甚多。出了唐家,江湖上武功在你之上的大约有四十多人,能打赢你的不超过三十人,有一大半已经归隐,绝不再出山。即使在唐家,除了祖母,叔伯姑母们以及我众位平辈兄弟姊妹外,你当是首屈一指,许多技艺即使对阵我寻常的同族兄妹,你至少可以与之斡旋三百招。我的后辈中,目前尚无人能在你手中过一百招。”唐木亦对唐佣无甚隐瞒和忌讳。

    “我想,即使那四十多人中有十人联手对战公子,公子纵使处于下风,凭借一手莲花七梦,亦能全身而退。不像我许多次险些被蟊贼所伤。甚至赢不了只有一半功力的寒剑。”唐木满脸惭愧的说起往事,甚是悲怆。

    “一去两载,我亦曾托人询问,可却对你所知无多,这些年你辛苦了,今日,只有我主仆二人,我想听听最真实的江湖,你且说说见闻和轶事。”唐木还是一如既往的平静。仿佛一尊大佛安坐在房中,自带着无数光环。

    “前年中秋前半月,我被江盗划伤了左臂,在江左梅村的一间酒家里呆了十余天,几乎每一天都会有不同的江湖故事,大都是去苏州吴家作客的,中秋前日吴家惊魂神剑吴大先生五十大寿,可就在中秋前夜的宴席后,吴家大公子吴非为人所杀,后来我反复推敲旬月,才断定凶手就在酒家中遇到的行客中。”

    “御剑吴非已有吴大先生八成技艺,即使是你,杀他也得在一百八十招后。想来吴非之死定有蹊跷。”唐木淡淡说来。

    “正如公子所言,吴非死状蹊跷,平躺于榻上,手足自然,无打斗痕迹,全身无伤口,脖颈为人指力所伤,瞬间致命,蹊跷的地方在吴非死后,口鼻吐香,与桂花香丝毫无差,尤为浓郁,直到三日后才逐渐消散而去。”

    “说说梅庄酒家的江湖客吧。”

    第一日白衣醉剑

    “第一日,清晨,枫青瓦墨白墙,双鹭初踏湖波,江南露重,渔舟晨归,寥寥炊烟,天大白,雾倾斜,人已醒。太湖岸杂草繁盛,秋,尚远。我在楼上等水凉时,一个白衣少年推门而入,他很瘦,感觉是大病了许久,走路颤颤巍巍,仿佛宿醉未醒,眼睛迷蒙的环顾四周,匆匆到一张靠窗的椅子坐下,靴子满是湿泥土,发间有杂草,白衣似乎被露水打湿,迎风却飘舞不起来。他有剑,乌黑的剑鞘仿佛黑夜一般让人发怵。左手手指修长而白嫩,右手却泛黄而粗短,仿佛两只手来至于不同人,一个花花公子,一个寻常村夫。”

    “你不饮酒,却住酒家,他不懂剑,却揣着宝剑。世间事,总是这么不对称。”

    “我也甚感诧异,他没有说一句话,要了一壶上等高粱酒,对着窗外的烟柳和尘土慢饮着,仿佛在等一个至关重要的人或是一个痛下决定的时间。他的面色愈发疲倦,可眼睛却愈发明亮起来,酒家偏远,除了渔夫和农人就是牧童和牛,他坐了很久,没有匆匆而过的马匹,也没有歇脚的行客。约至午时,烈日悬空,江南仲秋微热,一壶酒尽,他再要了一壶。大家都以为不会有人再来时,一对稍显古怪的男女先后走进酒家,男子约莫而立之年,矮而壮实,**着上身,一条黑色的裤子,麻绳作腰带。全身呈古铜色,双臂如烧红的铁柱,目光如矩,想必外家功夫已练至炉火纯青。他应该参加过数十次惊险的战斗,可是全身没有一处伤痕,可见他的腿上功夫一样了得。女子偏瘦,足比身前的男子高出半头,竹帽浓纱,一直垂到肩头,微微可见目光,甚是婉约,口鼻覆于另一层纱巾中,纵有明珠入眸,也难已看清其容貌。她一身乌衣将全身裹得异常严实,左手执一把细剑,只有一尺二寸长短,手指如削玉,恰似翡翠凝水,恰似琥珀融脂,右手隐于长袖之中,不由使人幻想翩翩,她颦蹙间,定有西施之美。隐约可见腰间悬有数个深色的袋子,想必是暗器名家。她蹑足前行,步伐很小很慢,却能跟上男子的速度,轻身功夫定是非同小可。他们在另一边靠湖的窗前坐下,男子要了茶和点心,女子要了酒和牛肉。男子吃的很慢,用筷子拈起点心,轻轻咬下一小口,细细咀嚼着食物,用江南的绿茶送服而咽下,看似十分讲究,像极了名门公子。女子吃的很快,转身对着太湖,撩起纱巾,一壶酒就尽了,在人们诧异的一瞬间,牛肉也尽了。没有人愿意将男子想成婉约如水的女子,也没人愿意将女子当成大碗饮酒大口吃肉的莽汉。可一切就这么发生了。他们吃的很快,一句话都没有说,放下银子就走了,乘一艘渔舟,竟往苏州而去。白衣男子还在窗前坐着,一动也不动,似乎没人来过,似乎没人在楼上注视着他,似乎醉了酒,似乎受了伤。”唐佣端起只剩残温的水壶,饮下一大口水,唐木始终端视着墙上的字画,时而皱着眉头,时而长呼一口气,没有沉思,也不愿意打断。

    “炎热的下午让人困倦,白衣少年却愈发精神,仿佛酒喝得越多,人越是清醒。他静坐了整个下午,直到黄昏时,一个浑身腥味的中年人走进了酒家,他浑身都湿透了,却没有淌出水,破碎的黑衣服,很是名贵的靴子,右手握着一把锋利厚重的钢刀,左手拎着一个大箱子,箱子很是精致,与粗犷的中年人很不相配,可是这样一个精美的物品却在他的手中,任由他挥使,正如一个如花似玉的少女嫁给了丑陋的老人,任由他百般玩弄,却没人愿意多说什么,世界就是如此不公平。这样一个人就径直走近,坐在了白衣男子的邻桌,将箱子仍在地上,如此沉重的箱子落地,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此人若是江匪,一定是最著名的江匪。他要了一壶酒,一碗牛肉面,用面下酒,吃得很细致,酒喝完时,面汤也喝完了。中年男子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白衣男子,终于把目光放在了箱子上,然后从里面掏出一大锭黄金,扔给店家,说为所有人买单,然后扛着箱子,挽着刀,走了。他走的陆路,也是苏州的方向,他身怀重财,却大摇大摆的走了,他定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他很招摇,却也很事故。我开始欣赏这样的江湖人。白衣少年不愿让别人为他买酒,尽管他身无分文,尽管店家百般劝说,尽管我很注视着他。他还是说动店家,然后抽身去清扫了东厕,再满足的离开了,他离开时,天已经黑了,我没能注意他去的方向,他大概是去追中年男子,可能是暗中保护他,他应该不是贪财的人,否则凭他的耐性,不会是个一文不名之人,他还那么年轻。”唐木微微的动了下眉毛,仿佛又听到了竹叶交错的声音。

    “他来的时候的那把剑走的时候一定不在了吧遇见如此好的东西,摘星怪怎会轻易放过可怜老参怪辛苦十年,收罗尽天下毒物泡制冶炼一把黑水剑,儿子却不会剑术和毒功,左手寒冰手,右手烈火刃倒也不输乃父当年,不过可惜了那把毒剑,落在摘星怪手里,不知将残害多少武林豪杰和平民百姓。”

    “公子足不出户,竟然知道这些武林二流角色的名号,奴真是佩服不已。”

    “不尽然,这两个在江湖中也算好手,即使是你出手,也得花费些心力。而那对夫妇是前些年一夜杀尽滇南七十二怪的雪山仙子与火云怪物,两人自幼相识,配合默契。论单打两人皆非你敌手,若是两人配合,你撑不过五十招。”

    “难怪后来吴大先生邀二人作上宾,原来真是实至名归。”

    “摘星怪二十年前蒙受吴大先生救命之恩,想必那个箱子便是祝寿礼,而老参怪的儿子离开时才发现剑丢了,必是去追摘星怪了。”

    第二日尼姑与采花贼妓女与和尚

    “第二日,白日出水浮秋枫,半湖瑟瑟半湖红,江南秋晚,细柳扶风,对景白鹤入苇丛,天旷远,地无痕,三两声。我隐约梦见前夜三更时马蹄由急而缓,至清晨,下楼打水时,马还在,人应睡下不久,马腿还是湿的。水煮好后,起风了,秋风很是棉柔,像酒楼里半醉的女子的舌头,不多时,一股幽香盖住了风中的淤泥气味。有人打马而来,但是车轮声更明显一些。在这样的天气,没人不想去窥望雕车里的女子,然后匍匐在马车边,任由她温暖的脚掌踏过脊背,款款的走下来,她也许经不住这样的风,却没有人不愿意搀扶她走进酒家,用身上最干净的一块布为她擦去凳子上的污垢,用最美丽的丝绸盖住桌子,用官窑里进贡的陶器温最好的酒,为她斟上半杯,看她温润的唇含住温和的酒,仿佛朝阳染红的不是偌大的太湖,只是她倾世绝伦的一张脸,没人敢看她的眼睛,只是惧怕亵渎了仙子心中纯净的一池甘露。我们在此讶异,彷若等待千年,我第一次知道,一柱香的时间竟然如此久远,似乎掠过了我白活的三十余年。令人费解的是一柱香后她还没有出现。”

    “等我的眼睛逃开一座地狱时,马车已经停在了酒家门前,赶车的是一个大和尚,棕色的脸,壮硕的身板,一身灰色的长衫经过一路风尘却仍然尤为干净,他可能是西方的罗汉,踩着云朵而来,静静的站在尘土之上,店主人牵着马,和尚轻轻的走到马车一侧,细声喃语问道:‘主人,太湖到了,咱们在酒家歇歇脚,再走吧。’车内并无回声,和尚平静的揖在车外,一动也没动。约莫半刻钟后传出来略带娘腔的男子声音,‘不急,中秋尚早,昨夜**未醒,今朝又得美酒佳肴。美哉美哉。若得伊人一倾眸,衣带渐宽释清愁。’言尽后,只见车帷一闪,如光消,如雾起,其人已在酒家中。和尚稍慢,也跟了上来。轻功练至此,横行江湖想必已是无忧。他一身青罗衣,雪白裳,银白靴,头发很整齐,佩玉冠,脸很精致,如同刀刻磨出来的那么端庄。全身上下无一分硬物,可能此刻连兵器都是软的,否则他定无处隐藏。他就坐在靠湖的一侧,斜对着朝阳,只要了一壶酒和三条烤鱼。他不喝酒,酒是和尚的。他吃鱼只吃鱼皮和鱼肚肉,其余都是和尚的,他吃的不多,可也不瘦,他满身散发着清香,却不呛鼻。他很奇怪,若没有和尚,他只是像一个花花公子。若没有他,和尚只是个酒肉和尚,可偏偏他们在一块,似乎主仆,似乎师徒,似乎朋友,所以很是奇怪。可能世界上原本就没有奇怪的个体,奇怪只是陌生的个体不明缘由的组合,只是意想不到罢了。他们很不一样,和尚吃很多,话也很多,仿佛不是仆人,青衣公子话不多,却满脸欢笑。似乎天生一副讨人喜欢的面孔。和尚问道:‘去年我犯下杀戒,被方丈打成重伤赶出庙门,承蒙您屡次相救,并一路教诲,我已是俗世之人,为何您总不让我留一束青丝’青衣公子很是不屑的回道:‘你不留头发可以区分我俩的不同,所以我觉得尼姑很稀奇,你觉得青楼女子很是迷人,大概就是如此罢了。’‘你为何不喝酒’和尚自顾自的吃鱼,青衣公子没有回答,他可能一时未能想到如何作答,也可能只是不愿说出心里的悲伤,他不愿意喝酒,是因为他曾醉过,醉了七天七夜,传说七天里,江湖第一美女巫山白帝公主出川探亲,路过他所在的集镇,可他却睡了七天,他以为他已经死了。他爱美人胜过于自己,所以他发誓不再喝酒,发誓不再错过世上的美人,为此他去扬州一年,住遍了所有青楼,却未曾沾一滴酒。所以,半月前他听说庐山上的有一个倾国倾城的小尼姑,关于美人的消息,他真的是无所不知,于是在七月二十一日的夜晚,他潜入庵房,待了一整个晚上,走的时候留下了一根玉簪,可是她是个尼姑,可是尼姑应该是情愿的,不然整个夜晚都听不到嘶喊,可是在他走后的清晨,便开始了忏悔和恼怒,她恨他的薄情,也恨他的薄情,也恨自己留不住他,她以为他是经书里至高无上的恒河十佛,甚至是万佛之祖也可以。之后的某一天,她下山了,她要还俗入世,回家出嫁,她告知了主持,便匆匆赶去苏州,她为何而去是去找他还是因为吴大先生是她的父亲,她仅仅只是回家贺寿。可是他在何处他轻功如此之高,从未与江湖人交过手,人们不知道他是谁,也没有听过太多他的故事,因为大多女子都是心甘情愿的,所以他有很多秘密,江湖一大半是男人的江湖,江湖的男人们不知出于何种目的,管他叫大马蜂,于是他就真的成了大马蜂。人们以为大马蜂是根据脸来命名的,所以他应该很丑,所以从没人想过大马蜂竟然是一个翩翩公子。世间事总是如此让人捉摸不透。好在他是个认真的人,他似乎喜欢上那个尼姑了,哪怕只是黑夜里的一夜**,可是那种感觉却像大雨蒙住了眼睛,海水灌满山峦,让他无处可去。他知道她是吴家的小姐,所以他要去苏州,一切都没有任何缘由,可原因就是如此简单。”

    “和尚饭量很大,吃完鱼还要了八个馒头,等他吃完,日已上枝头,西房的客人醒了,她昨夜来得很晚,所以今天起的晚些,可她却在抱怨。她是有多想离开这个地方,她轻轻的推开房门,一件很大的紫色斗篷笼罩住了全身,紫色的纱巾蒙着的嘴唇和鼻子若隐若现,她好美,她的一双眼睛可以让太湖羞怯,可以让鸾凤还巢。斗篷太长,我看不见她的鞋子,可是她的脚有多美呢大马蜂与和尚目不转睛的盯着她,他们定然不会放过这样一个绝色美女,哪怕只是看,也要用全部的目光去看,把她每一个细致的动作都牢牢记住,如果能用眼睛画画,他应该是吴道子,而他应该是赵佶,我愿意是张择端,将她画的更具体更完善。大马蜂就斜坐在长木凳上,右手撑在背后,左手绕在鼻子周围,双腿轻轻的放在凳子上,仿佛飘在低空的一片乌云,他是真的快要下雨了。那神秘女子轻轻的从木阶上走下去,第一步仿佛春风踏浮萍,细雨沾梨花;第二步恰似红蜓绕青梅,乌云压城摧;第三步宛若秋月凉如水,霜红枫微白;第四步犹如东风凋碧树,柳絮绕梁走;第五步最似晨露浣溪纱,青云蔽流霞;第六步彷若艳日正当空,斜风无飞影;第七步犹似秋水拍长天,落霞踏湖岸。她注意到两个不速之客,可她心里却喜欢被这样一个翩翩公子端视着,她才二十多岁,可至少有二百三十个男人这样看过她,可是他的眼睛是最有感情的,因为他看着紫衣女子,心里想的是小尼姑。可她却一无所知,她害怕被那个慈眉善目的和尚直勾勾的盯着,所以她想尽快离开,匆忙往门外走去,她武功似乎很不错,走得很快,可样子却很婉约。在经过身边时,和尚再也忍不住了,伸手要抓女子的手,紫衣女子反应很迅速,匆忙一个闪转,可是和尚功夫毕竟高一些,回手一指挑落了斗篷。所有人都惊呆了,和尚,大马蜂,店家和芦苇还有整个太湖,她竟然没有头发,确切的说,她是一个小尼姑。当斗篷被挑落的时候,大马蜂就知道了她是谁,他脚轻轻的一动,身子就快速飞起,空中对和尚施出了两掌一脚,和尚都没有避开,被踢飞出窗外,落在湖畔的大柳树上,惊走捕鱼的孤鹜。他轻巧的落在尼姑面前,当她还未反应过来时,已经被大马蜂拥在怀里,那一瞬间她震怒却又感觉欣喜和熟悉。可就在他的舌头隔着紫纱轻轻的拨弄自己的唇和舌头时,她确认了那种感觉,用尽全力的拥抱着这个男人,似乎想要将自己溶进男人的身体里,大马蜂也拥着她,飞出窗外,落在湖畔的柳树上,空中一脚又将和尚踢回了屋子里。他们拥着约有一个时辰,然后小尼姑坐在他的大腿上,一双美如太湖的眼睛柔柔的拥抱着大马蜂的脸,那本是娇小的身躯仿佛就是大马蜂的一部分。他们细细呢喃着,时而有欢笑,时而有愤怒,时而就相互盯着对方的眼睛,总之她们没有一刻安分着。可能是围观者本身就不安分。”

    “他们从柳树上下来时,已经是晌午时分。和尚已经吃过午饭,并带了一些美酒和牛肉送到马车里。大马蜂要了一份青菜豆腐汤,一盘清炒豆腐块,一盘青菜,一盘酒菜,一盘切细的牛肉,和一条清蒸的太湖鱼,小店太偏,没有美味佳肴,可他们却吃得很是开心,足足有一个多时辰,菜没吃多少,他们却都饱了。在他眼里,世界上已经没有菜了,只有眼前的这个人,很巧合的是,在她眼里亦是如此。从此以后,他们都有了自己的名字,他不再叫大马蜂,他叫潇湘公子,她不是小尼姑,她叫吴笙,所以他很喜欢漂泊,她不爱说话。一切都变了,那只惊走的孤鹜又飞了回来。他们终于走了,潇湘公子让吴笙坐他的马车,而他骑吴笙的马。吴笙在潇湘公子的搀扶下,走进了马车,却立马甩开公子的手,大声惊呼:‘啊…啊…!她是谁’以一种愤且惊恐的表情质问潇湘公子‘她到底是谁,为什么不解开她的穴道。’潇湘公子哈哈大笑的捋了下吴笙的头发,说道‘那你以为和尚为什么会驾这辆车,他为什么三番五次的送食物到车里,而她并没有被点穴,只是和尚太不懂风情,昨夜风云过于猛烈些,她至今还乏力而已。哈哈哈!’她听懂了他的意思,面颊粉红,也十分相信他,静静的走进了马车,马车上两种完全不同的女人的香气交织在一起。他们走了,没再说太多的话,和尚驾车很稳,他骑马却很是生疏,他可能很少骑马,以他的家财,他完全可以乘车坐轿子;以他的轻功,上天入地何须多一匹马作为累赘,可这是吴笙的马,他很感谢这匹马将吴笙带来此处,他不喜欢骑马,可他却喜欢骑这匹马。他们走得很慢,也很惬意,以他们的速度,到苏州至少要三天,可谁又在乎这三天呢,再多三天又如何”

    第三日蛇蝎美人

    “第三日,一夜的大雨,下至凌晨,天公似乎还没睡醒,一直耷拉着脑袋。乌云不时牵着手,制造些灵动的闪电,太湖炸开了锅,再也平静不下来。白雨跳珠,急风入梦,秋渐凉,人来人往尽,不是故乡。店家起得很早,特意关照了我这个流落在外的病人,他似乎有许多故事,在一颗平静的心上巧妙的避开了更大的波澜,也许只是自我的一种掩饰而已,可他却在我这里找到了鼓舞,纵使生活不易,中年丧妻,母老子幼,但总比我优越,所以,今天是他一个美丽的开始,人总和一个想象中的人对比,从那里获得挫败或者欣喜。雨很大,湖水涨得不多,却有些浑浊。这样的天气想必不会有渔夫出去,往来的小舟一定是紧要的行客,一定花了大价钱。可就是这样的天气,梅庄的人都躲在屋内烧着热茶,湖中却来了一艘蓬船,蓬船很小,约一丈二尺长,在碧波滔天的太湖,连沧海一粟都算不得。一个花甲之年的老翁头戴斗笠,身披蓑衣,赤着脚撑着竹篙,竹篙轻轻的触碰着水面,仿佛不费吹灰之力,蓬船却行驶如箭。这个看似不起眼的老人一定有很深的功夫,更有极好的驾船功力。在这太湖上,有如此厉害的身手,要么是湖匪头子谢家三兄弟,要么是吴家的高手,而谢家兄弟不过四十岁上下,所以他一定是吴家的高手。他们远远而来,雨太大,听不见任何其它的声音,只见船稳稳的停靠在酒家的码头上,船上走下来三个人,前面是一个年近古稀,瘦骨嶙峋的老人,他走得很慢,却稳稳当当的走着,坐了许久的船,船如此颠簸,却能走得如此稳的人,一定是武功很高的人,即使他很老了。跟在老人身后的是一个少妇,如果不是一身缟素和哭红了的眼睛让人忘而却步之外,只要眼睛不瞎之人都清楚的知道这是一个绝色尤物。面容虽然赶不上小尼姑,至少也有**分姿色,但是少妇成熟的气息,和完美婀娜的身姿以及对自己身体每一个部位的利用,是初尝禁果的小尼姑所不能比拟的,她不急不慢,仿佛全身每一寸肌肤都安静着,她的一身白衣被雨水打湿了不少,挺拔的胸脯、纤细的腰和圆润丰满的臀部,修长的腿和一双小金莲朦朦胧胧的露出水面,足以摄人心魄,她一动不动,可看她的人却仿佛翻越千山万壑,从遥远的沙漠戈壁走出来,看到的第一壶清水,谁能忍住不上前端起,狠狠地吞入嘴中,然后再细细地把弄观摩这晶莹剔透的玉壶。她很有风味,一身缟素应该是初丧夫,更让人神魂游荡不止。人很奇怪,可能生下来就只属于某个人,期间,可能克妻,克夫,克死父母孩子,可总会属于某个人,卑微到被他践踏在脚底,波澜不惊的过完一生,她就是只能属于潇湘公子的那种女子,可惜潇湘公子走得太快。撑船的渔翁跟在最后。”

    “她眼睛肿着,楚楚动人,谁见尤怜,她真的很难过,这种天气走这么远,在如此破落的酒家歇脚,像她这般如此娇贵的美人自然很是失落,见到的人也为她难过,更为自己难过。店家见了三人,匆忙上前,一揖到底,颤颤兢兢的说道:‘吴二爷难得造访蔽店,小店蓬荜生辉,二爷快请屋里坐,我给二爷弄最好的茶,最好的酒菜招待三位。’他是对渔翁模样的人说的,很是惶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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