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君之铃》第四十八章:穿越的书签

    万物的灵识究竟是谁赐予的

    这似乎是个无解的问题。

    有的人生下来就是一个人,有的狗生下来就是一条狗,有的野草天生就是一株野草。

    如果真要每天思考自己从何处来这个问题,生活应该会无聊透顶吧。

    所以书签某a某一天忽然有了灵识后,便很顺其自然地接受了自己是个书签的事实。

    a不是某a的名字,而是它的分类,代表它只是某个生产厂家生产的竹质书签,正如塑料是b、金属是c、纸质是d一样。

    当某a第一次发现自己是一根书签时,它特意在商店的镜子里看了看自己的模样:约一根食指长的淡白色竹片上,点缀着七朵金黄色的小花,竹片顶端有一个小孔,上面系着青色流苏。

    某a是一根再普通不过的书签了。

    当那个穿着陈旧衣裳,一看就不怎么富有的女人牵着一个扎马尾辫的小女孩走进商店时,小女孩却一眼就相中了某a:“妈妈!我要那个有七朵葵花的书签!”

    正因为某a普通,所以价钱不高,那个被女孩称呼为“妈妈”的女人很爽快地买下了它。

    某a想,小女孩在琳琅满目的商品中一眼看中了自己,不得不说是一种奇妙的缘分吧。

    于是小女孩成了某a的第一个主人。

    某a被女孩带回了家,被夹在了一本名叫《安徒生童话》的书里。

    一开始,某a还挺为自己找到了一个主人而开心的,尽管那时候它还不知道什么叫“开心”。

    然而很快,某a就不这么想了。

    某a没有见过别的女孩,所以她不知道别的女孩的性格是不是也像它的主人这般闹腾。

    主人每天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无论是对熟悉人,还是路上的陌生人,她都要拉着人家的衣袖“发表自己的观点”。

    例如,看到过路人提着早餐袋脚步匆匆地经过,她会忽然跑过去,仰头对那个人说道:“阿姨,你觉得今天的天气怎么样我觉得挺好的。”

    或者:“妈妈!你喜欢我今天的裙子吗反正我挺讨厌今天吃的西红柿的!”

    “叔叔,你是老师还是警察我喜欢警察,好酷哦!所以我以后要去做小偷,这样就能天天跟警察叔叔见面了!”

    诸如此类的对话每天发生,以至于女孩妈妈的好友有一次终于忍不住对女孩妈妈说道:“你娃哪都好,就是喝盐开水聊天——净讲咸话!”

    某a心想,主人当然不只是会讲闲话,她还很捣蛋。

    为了不去上学,把床单裹在身上装成木乃伊,导致她妈妈找她找了一早上。

    模仿电视剧的角色,在厨房边捣鼓边唱道:“民以食为天,柴米酱醋盐,一日三餐谁都不能离。众口也能调,靠的是招招鲜,做人好比小葱拌豆腐,清清白白走四方。”结果差点被桌子上砸下来的开水烫伤。

    上学的书本被她撕得稀巴烂,老师说她的书是“被老鼠咬过的”。

    还有,最令某a生气的是,她差点把某a掉在厕所里了!

    不过,女孩也有安静的时候,那就是每晚临睡前她的妈妈会坐在床头,给她讲述童话故事。

    “有一只100万年也不死的猫……有100万个人宠爱过这只猫,有100万个人在这只猫死的时候哭过……可是猫连一次也没有哭……猫问白猫:‘我可以待在你身边吗’……猫抱着白猫,流下了大滴大滴的眼泪……从晚上一直哭到早上,又从早上哭到晚上,哭啊哭啊,猫哭了有100万次……猫再也没有活过来。”

    “她弯下腰,在王子清秀的眉毛上亲了一吻,于是她向天空凝视——朝霞渐渐地变得更亮了。她向尖刀看了一跟,接着又把眼睛掉向这个王子——他正在梦中喃喃地念着他的新娘的名字。”

    昏黄的灯光照在女孩妈妈的脸上,女孩伴着她低柔的声音入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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