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棺起驾》第⑩章 红妆

    “顺其自然”一词最早出自《灵城精义何溥》。

    是这么说的。

    这句话拆开来看很好理解。

    讲的是人体的骨头与脉络配合得当,则顺其自然,而以正合。

    ——听上去像句废话

    恰恰相反,这不是一句废话。

    《灵城精义》是明代人借五代十国时期何溥之名所撰,本身是一篇“伪作”,就像是我哪天突然失了心智,发了癫,想去借古代作家莎士比亚的名头去写书一样。

    事实上,它是一本风水书。

    它说的“骨”和“脉”,本身就与医学没有太大的关系,谈的是阴与阳,生与死的道理。

    殓官去看尸体。看得见骨头血肉,却看不见气腔和脉络。

    因为人死了,血不流了,气不顺了,这些脉络也就不见了,就像是行车的道路常有,车辆却不常在。

    在无数人文作品里,为了去美化人,美化人类这个族群本身。

    我们喜欢把思想和肉身分开,好比“思想是不败的,思想刀枪不入,他死了,但他的灵魂还在。”

    我们迫不及待地想把人剥离出兽的行列,或将人性从兽身上割去,自比豺狼虎豹,自称万兽之王。

    ——就像分开“道理”和“行为”。像是分开“骨”与“脉”一样。

    这绝不是“顺其自然”。

    人心的痛苦大多来自此处。

    举个鲜活的例子。

    “我就是馋她的身子,我下贱。”

    ——好了,话题扯远了。

    让我们回到这个“顺其自然”的故事里来,回到这段短暂的旅途中去。

    ……

    ……

    一共二十四个小时,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在这天发生了很多事。

    对伍德来说。

    他从椿风镇出发,往王都去。在路上遇见了许多人,重新认识了很多人。

    故事从一把染血的枪开始。

    也要从一把染血的枪结束。

    ……

    ……

    对薇薇来说。

    她紧紧跟在丈夫身后,不知要往哪去,路途上的艰难险阻吓住了她,可她却盼着苦难来得更猛烈些。

    她希望能像故事里那样死去,死的像个女主角。

    可惜这不是她喜欢的苦情戏剧本,反倒像一场童话。

    ……

    ……

    对达里欧达芬奇来说。

    身上的幻形魔药所剩无几。她知道,踏出镇子重回荒原的那一刻,就已经和“安稳的生活”说了再见。

    不过她已经不需要那张面具了。

    寻血犬说的对,面具要是戴久了,撕下来时就得伤筋动骨,血肉模糊。

    但丈夫为她揭下面具时,她却没感觉到疼。

    ——她这才明白,伍德在怀念“达里欧先生”时,丈夫冰冷的外表下,藏着一颗多么温柔又炙热的心。

    对黒德尔阿明来说。

    他强壮到显得畸形的体魄不光能保护他,虬札紧实的肌肉也妨碍了血液的流通。这导致他听不清,看不见,活得浑浑噩噩,记性也不好,大脑、牙齿和头发跟着提早变老,变得麻木,变成机械。

    在拿到新枪,踏出房门,扣下扳机的那一刻,他才感觉到自己活得有多么。

    在这一刻,他获得了新生。

    ……

    ……

    对达奇先生来说。

    这条路很长,他幻想着自己在旅途中的,各种各样的死法。

    他丢下了露丝,丢下他愿意用生命去护送的书信。

    他丢下了薇薇,哪怕这个姑娘孤立无援,楚楚可怜。

    他一开始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跑,只知道跑就对了——这和道义与胆量无关,他只想做力所能及的事。

    他的脑子里只剩一个想法。

    ——那就是跑回椿风镇,把消息送回去。

    他跑得很快,邮差的脚力超出普通人一大截。

    他感觉自由自在,厚实的鞋底踏在柔软的苔原上,鼻子撞开清冷的空气,微风拂面,身轻如燕。

    挥动双臂,协调身形。

    闯过马车,抛下过去!

    有那么一瞬间。

    他的栗色头发让汗水浸湿,身体中的血液在加速流淌,万事万物的色彩都开始变得鲜亮。

    这是他从地窖里爬出来时,最开心的时刻。

    他忧心忡忡地盼着薇薇女士能多撑一会!

    他满心期望着,能靠这双腿跑回镇上!

    再快些!再快一点!

    跑到黄绿相接的草地里,跑到峡谷的隘口前。

    就在这时。

    谷口里亮起了百余只绿油油的狼眼。

    达奇先生浑身的热汗霎时变得冰凉。

    ——他要死了。

    “咕咚——”

    他吞着唾沫,生怕惊动了这些狼。

    身上汗水挥发出浓烈的腥味,很快就会涌到狼的鼻子里。

    在这一刻,他不想死,只想活下去。因为他还有信没送完,他还有必须要完成的。

    他不是个文化人,他只骂了一句。

    “艹他妈的!我是倒了血霉!”

    一头母狼迈出隘口,从阴影中钻了出来。

    他猛地转过身。

    抬腿!跑吧!

    ——跑得过狼吗

    ——他根本就不敢想!

    他能从信件里,感受到各种各样的情绪。

    和以往的工作不同,达奇先生给伍德送信时,他难去形容这种感觉。

    ——像是生老病死的自然循环,像枯树将死,落下的种子抽出新芽那样。

    充满了!

    是的,活着!

    活下去!

    活着……

    达奇在尖叫。

    他的恐惧。

    他的兴奋。

    他狂跳不止的心。

    像是咽下薪炭,胸口有不息的火焰。

    都在提醒着他,告诫他。

    活下去!

    身后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

    它们越来越近了!

    爪子撕扯草皮的声音要来索他的命!

    他听见了凶狠的犬吠,要把他撕碎的低吼。

    达奇干脆闭上了眼睛,开始痛哭。

    可双腿是停不下来的,他得去送信,送出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封信。

    他想——

    ——这是我人生中最糟糕的一天,我本想当伍德少爷的恩人,没想到撞上狼,还可能会把它们引到驿站去。

    我的腿呀!

    你们听听话!

    别跑了!

    别跑了呀!

    这下……我要变成伍德的仇人了!

    他闭着眼,却让马车残骸绊得失去平衡,往前飞扑出去。

    他想。

    ——我要死了。

    他在半空中蹬着腿,挥着手臂。

    他的身体差使他接着跑下去。

    更加汹涌的西北风吹散了他额前的发丝。

    达奇先生睁开眼时,万事万物都在飞退。

    他抬头去看,看见黑压压的狼群往前涌,看见在风中狂舞的马尾巴。

    他看见小刀结实有力的手臂,抓住了他背上用来钩挂背包的绑带。

    “哈哈哈哈哈哈哈……”

    达奇先生开始笑。

    小刀一手提着达奇,一手牵住缰绳,将烈马的头压低。这匹马驹失去主人之后还不怎么听话。

    小刀也跟着达奇一起笑。

    “哈哈哈哈哈哈!”

    情绪的感染力强得可怕!

    达奇朝着狼群嘶吼。

    “畜生!来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小刀将达奇先生扔上马背,扔去枪。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达奇先生举枪,瞄准的手法生疏,但学会开枪的过程非常快。

    砰——

    他什么也没打中!

    可是他快笑出泪来。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小刀的嘴里灌了风,连话都说不清了。

    “喊它的名字!你喊它!”

    达奇:“它叫什么名字!”

    小刀:“野狼!”

    “哈哈哈哈哈哈哈!”达奇骂道:“艹!这名字起得真磕碜!哈哈哈哈哈!”

    小刀大笑:“我没读过书!但我喜欢!”

    达奇再次填药上弹,举枪。

    “野狼!”

    砰——

    狼群中有畜生应着他的呼唤,脑袋往下栽,不一会就淹没在狼群的狂流中。

    达奇喊:“管用啊!哈哈哈哈哈哈哈!”

    小刀:“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们像是疯了,跑出几百米才回过神来。

    达奇问:“我们要往哪里去”

    小刀说:“带你回家!”

    “回家哪里是家”达奇先生不解。

    “伍德先生喊我来找你,一开始我不愿意,可他和我说……”小刀夹紧了马腹,“我遇上的每个陌生人,能变成仇人、爱人、亲人、友人,他们有贵人也有贱人!当然能变成新的家人,其中也包括你!达奇!往有人的地方去,就能回家!”

    达奇慌了,他看着黑压压的狼群。

    “我们会闯祸!会害死他们的!”

    他们离驿站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马驹受不了小刀的“暴力驾驶”,在驿站前的石砟路上摔得血肉模糊。

    达奇和小刀撞在草料间的草堆里,脑袋七荤素。

    等他们爬起来,狼群已经快攀上驿站的篱笆架了!

    “火!火!!!给我火!”

    达奇嘶吼着!扶着小刀狼狈地爬了起来。

    他俩往大门赶,刚进门就被伍德用一桶酒浇得浑身湿透。

    达奇让浆液泼得神志不清。

    他看着屋子里的人,看见地窖的盖板。

    短短的一瞬间,他想通了。

    再也不要躲回那个阴暗的地窖里!再也不想这么活下去!

    他掏出身上最后几根火柴,冲出门去,想引燃身上的酒液,想和这群狼崽子同归于尽!

    他怒吼着,开始狂笑。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火柴沾上湿润的皮肤时。

    ——噗呲一下。

    火灭了。

    伍德和达奇先生一样,浑身是酒。用看弱智的眼神看达奇。

    “这是啤酒,你想什么呢你觉得这黑店老板舍得用高浓度的烈酒来招待客人”

    达奇先生感觉十分尴尬,他去看小刀,小刀也往身上淋满酒液。

    他又往身前的狼群看。与他相隔不过五六步的距离,这些狼打着喷嚏,像是在避瘟神。

    伍德把酒桶推了出来,往桶里撒下盐和糖,葡萄和洋葱,薇薇偷偷藏下的一块巧克力也掰碎了,撒进去。

    一同加进去的,还有野荔枝的果仁,正是店老板用来麻醉客人的致幻麻药。

    这些东西对犬科动物来说足够致命。

    (附议:爱狗人士要记得。)

    此时此刻,他确实像个厨子。

    狼群像潮水一般起起落落,不愿离去。

    可猎物身上散发出来的致命味道却让它们心怀忌惮。

    在寒武纪时,在神奇的自然界,在芸芸众生开始“军备竞赛”时,在物竞天择的演化中,在食物链的底层,有这么一条尴尬又不失礼貌的自我防护路线。

    ——只要变得不好吃,变成毒物,就不会被吃掉。

    达里欧达芬奇一马当先,从窗口翻了出来。酒浆把他一头红发浇得发黑,眼睛里透着股机灵劲。

    “日上三竿!”

    她舒心地嘶声大喊,举起了枪。

    “午时已到!”

    砰——

    狼群中炸开了血雾。

    像是迎接新年,迎接新生的礼花炮仗!

    阿明紧跟其后,脱得只剩下一条内裤。因为鳄鱼皮衣可受不了啤酒的糟蹋。

    还好,他没把内裤输掉!

    他紧紧跟在达里欧身边,一前一后,做援护射击。

    有几头不知死活的畜生龇牙咧嘴,弓着身子,要扑上来!

    “靓仔登场……”

    薇薇坐在门槛上,眼睛让酒液辣得眼泪直流,抱着胡琴,按照阿明先生的吩咐,猛地拨下命运的音符。

    咣——

    琴弦崩得薇薇手指生疼。

    阿明大喊:“救星驾到!”

    六朵烟花照出一片赤红,巨大的子弹动能打得狼尸飞出去老远。

    ——血如雨下,溅出碎骨,划伤群狼的皮肉。

    同胞的血让野狼们开始怯懦,开始心生退意。

    达奇追了上去,他想把刚才受的气都还回去,他逮着一条身形瘦弱的狼崽子,两手箍着狼吻,想把这畜生的下巴给拧断!

    他手里的可怜虫是敢怒不敢言,卷着舌头闭上眼睛,连爪子上的肉垫都不愿去碰这可怖人类身上的浆液。

    它的同伴伺机而动,却叫伍德一勺酒液泼得嘤嘤狂吠!吓得夹尾逃窜!

    伍德将达奇扯了回来。

    “可把你能耐的!”

    达奇找回神智时,他怅然笑出声来。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萱丫头跟着笑,她的笑点很低。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等狼群走了,小刀松了一口气,在地上躺成一个大字。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阿明先生光着膀子,难得迎来休假时光,是没力气去笑了。

    萱丫头走到他面前。

    阿明:“有事”

    萱丫头笑眯眯地说:“对,那把枪本来是我的。”

    阿明展示着转轮手枪。

    “是这一把”

    萱丫头点头:“是的,我连名字都给它起好了。你得赔我。”

    阿明耸肩,浑身上下除了一条内裤,什么都没了。

    萱丫头一拳过去!

    阿明不避不让,从嘴里飞出一颗金牙。

    丫头眼疾手快抓住了牙齿,去水槽洗干净了,镶在嘴里,露出灿烂又昂贵的俗气笑容。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阿明歪着脑袋,像是被打懵了。

    不一会,他也跟着笑起来。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薇薇嘟着嘴,只觉得这群人可真奇怪。

    她喊来范克里夫,和范克里夫作伴。

    而范克里夫对着女主人的手心轻轻舔了那么一口,舔到野荔枝的味道时。

    它头昏眼花,就这么倒在地上。

    薇薇:“你这傻狗!你!!!”

    她想了想。

    “噗嗤……哈哈哈哈哈哈哈……”

    打也不是,骂也不是。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只有伍德没笑,一向如此,很少会有大喜大悲的情绪出现在他脸上。

    他隔着驿站大门,看着沙发上的露丝。

    露丝的尸首也浇了啤酒,妆容褪去,酒液让尸体露出原貌。

    她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没了妆容的点缀,从尸斑和臭味来看,她是真的死了。

    要讲究一点,就是天然去修饰的那种死。

    店老板刚刚揭开地窖的盖板,偷偷去摸露丝尸首的苍白脚踝,像几十年没见过女人的色情狂。

    不经意间,店长和伍德四目相望,眼神撞上了。

    伍德食指抵住嘴唇,示意噤声。

    用哑语告诉老板。

    “我会为你守口如瓶,你得付我封口费。”

    小老头愣了那么一会,鸡贼地点点头,肆无忌惮地开始展现对脚踝的追求。

    这个可恶又可悲的小老头想象着,如果能重来。

    ——他错了,他不该嫌活人麻烦,也不该一个人单干,应该有个妻子,他的妻子也应该有这么美丽的脚踝。

    可是没有如果,也没有重来。

    他伸出手,又将手收了回来。

    像是良心发现,或是做贼心虚。

    抬起头,他叫露丝腐烂的尸体吓得脸色惨白。

    慢慢地,他涨红了脸,又怒又羞,躲回了地窖里,再也不肯出来了。

    伍德笑出了声。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们重新踏上了旅途,目的地是王都。

    从三人一狗,变成了六人一狗。

    是的。

    一切都顺其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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