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万界分身》第二十四章 找个事情做

    该干什么呢

    修炼

    谷衣心法境界的事情都是交给僵尸分身了的,因为僵尸分身家底厚实,不断氪的话,进步不是起源分身能比的,哪怕现在进度慢了,也不是起源分身能比的。

    境界有了,起源分身差的只是法力多少。但是自从林牧学会吸收月华以后,每个月修炼那么几天,就比以前不停修炼一个月效果好几倍,林牧就再也不修炼了。

    况且现在本体融合了手机分身,起源分身现在能够吸收光能,每天晒晒太阳,然后自己再转化一下,比修炼轻松多了。

    那做点什么呢研究下异能

    飞行异能还不如飞行功能好用呢,土遁,哦应该叫万物归虚异能的话,自从改名之后,林牧就没有再发现更多用途了。不过就现在来说,这个异能已经很够用了。

    而血异能,基本是跟鬼子杠完就没用过了。至今为止,血异能只能在击杀普通人的时候,有点用处,这样的话是不是有点太废物了

    就选血异能开发一下吧。

    不过具体开发方向,林牧还没有什么头绪。

    “如果我的异能能能控制鲜血,我该做点什么好呢”

    遇事不决问网友,林牧直接在网上发了个帖子,然后扔到一边。

    “安娜,准备一下,好久没出门了,我想出去浪,咳咳,出去逛逛!”

    安娜作为林牧的私人助理,除了有事情出去办的时候,大多都是在林牧家里待命。

    当然,只是工作时间!

    然而,林牧长期都是在僵尸世界搞事情,不对,好像也没搞出什么事情,只是在修炼。

    这边本体要么在床上躺着装睡,要么盘着腿装打坐。

    安娜大部分时间都是一个人在那里做自己的事情,然后给林牧安排三餐。

    至于翡翠玉石的事情,刚开始还忙一点,把品质差一点的批发出去,好一点的就要去找人雕琢,不用一直看着的。

    于是安娜这些日子很闲。

    至于林牧让安娜准备一下,出门。具体要准备什么,林牧也不知道,就那么一说,显得有逼格不是么

    停车场,看着安娜的甲壳虫,林牧突然觉得有点不搭调,自己堂堂暴发户,坐这么女性化的车,是不是有点……

    “安娜,咱去买辆车吧”林牧挑起话头:“我堂堂男子汉大丈夫,出门坐你这么娘……咳咳,这么萌萌哒的车,感觉有些不太好。”

    安娜看了林牧一眼,没有反驳:“好的,那您决定要买什么车了吗”

    “没想好。”林牧摇了摇头:“这不刚想买么哪有那么快我连有哪些车都不知道。”

    说着林牧拿出手机,输入了“好听的汽车名字”。

    “保时捷不好听!法拉利不行,会让我想起法拉第,破坏气氛!兰博基尼还是不太好听!对了,这个可以,玛莎拉蒂!我觉得这个好听,咱们就买玛莎拉蒂吧!”林牧高兴的拿起手机对安娜道。

    安娜很是无语,她平时跟林牧交流挺少的,毕竟林牧大部分时间都处于神游状态。

    只有吃饭的时候,林牧才会跟安娜聊上几句,安娜也能看出来林牧是个不太着调的人。

    万万没想到,林牧想买车,第一个选的不是性能或者价格,居然是名字好不好听!

    安娜带着林牧到了4s店,林牧看了一下几种车型,最后选了一辆白色grancabrio,花了三百万多点,林牧选择它的原因——林牧觉得好看。

    林牧觉得现在自己买车,除了好看,真没什么用。毕竟如果不是今天突然觉得自己坐一辆很卡哇伊的车有点怪怪的,都不会想到买车。

    车暂时拿不到,还要等一段时间。林牧还是坐着安娜的甲壳虫离开。

    “老板,接下来又想去哪里”坐在车上,安娜向林牧询问目的地。

    林牧突然有点懵,自己出门是要干啥来着

    对了,要研究一下血异能,然后自己没头绪,要出来走走寻找灵感!

    “安娜,我想去旅游!”林牧顿了顿,又补充道:“去看看壮丽山河!”

    “要不,咱们再去买辆房车吧”林牧一脸憧憬:“可以开着房车去旅游。”出于林牧的宅属性,出去旅游都想带着个房子去,林牧第一时间想到了房车。

    安娜看出林牧现在有点想一出是一出,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没兴趣了。

    “开房车去有各种问题需要解决,你需要找地方加水,找地方倒排泄物,想回来了还要开回来。如果您是突然想去旅游,建议您坐飞机来回,快,而且方便。”

    林牧一听这话,突然又没兴趣了,想看风景,自己飞着去好了,没那么麻烦。

    最后林牧也没个决定,只是开着车乱逛。

    看着道路两旁的高楼大厦,以前的林牧根本没有心情去注意这些。

    那时候,林牧只会忙碌的走过,想着的是工作,挣钱。

    现在一副游览的心情去看,却感觉有种说不出的美,让林牧心情舒畅。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林牧让安娜把车开到江边,找了个烤串的地方,就坐在江岸边,吃起了烤串。

    以前林牧偶尔吃烤串,都不会点太多,作为一名吃货,放开了吃烤串,估计一顿下来,几天的工资就没了,所以只是尝尝。

    现在有钱了,敢放开吃了,却感觉没有以前那种味道了。

    看着江水两岸,灯火通明,林牧心中找点事情做的想法越来越强烈。

    在另一个世界待久了,林牧感觉和这个世界有点格格不入的感觉,林牧想给自己找点事情做。

    这样,自己才会感觉融入了这个世界,成为了其中的一部分。

    吃完烤串,安娜把林牧送回家,然后离开。

    林牧现在窗户前,看着繁华夜景,心胸在盘算着,到底做点什么好呢

    鲜血是流淌在一个人身体中的大河,沟通着一个人的身体各个部位。以前林牧可以用它来杀人,自然也可以用它来救人。

    难道自己要去当一个医生凭借着医疗功能,自己怎么也能成一名合格的医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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