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坟去》第494章 一蓬皮毛

    ;

    都说兔子急了也咬人,陈千秋显然发起火来,可比兔子厉害的多,她攥了一把伤口上渗出来的血,直接偌大一个符文写在自己胸前的衣服上。

    陈千秋深吸一口气,就赤着那双伤痕累累的腿脚,对着眼前的凶煞狠狠冲去。

    凝聚的凶煞犹如烟花四分五裂,在陈千秋眼前炸开,他们虽然被陈千秋撞击的散开,但是却并没有消失。

    人头拥挤推搡着想要重新粘合,可还没靠近,就被一张大嘴吞吃入腹,明黄的兽瞳静看着眼前的陈千秋,裂到耳根的兽口里猩红的长舌,缓缓扫过参差狰狞的犬齿……

    一阵剧烈的大风吹过树梢,原本跟着带路的露逢春安静前行的疯狗,突然疾行几步,他耸耸笔尖,刮来的风里,带着明显的血腥味。

    看着疯狗突然改变方向,唐十四连忙追赶上去,“怎么这么多尸骨!”

    零星散落的尸骨遍地都是,人还没有靠近,就能感觉到骨头风化断裂的声音。

    疯狗捡起了地上被人明显掰断的荆条,上面沾染的斑斑血迹,微微凝固,显然被造成这个伤口的人并没有走远。

    疯狗怀疑这是陈千秋留下的,因为她离开时并没有来得及穿鞋。

    很难想象,赤着脚的她,在这种初冬的山岭里要怎么生存。

    程佛衣很快赶到,比起地上的尸骨,血迹更为让他感兴趣的哪些好像被松针剐蹭下来,沾在松针上的毛发。

    半截微黄,可是后半截却硬挺如针漆黑一片。

    程佛衣站在松树前比划了一下,发现毛发的地方比他都要高出半个身子,这样的高度,根本不可能存在风刮上去,又或者一些小型敏捷型的动物。

    可如果不是松鼠这类,那眼前毛发的主人,又是怎么把皮毛蹭在这么高的位置。

    程佛衣拿不定主意,只能带着发现的毛发去拿给陈隐分辨,还没靠近,陈隐就一连打了三个喷嚏。

    “把那玩意拿的离我远点,这臭的,比酒都上头!”

    程佛衣捏着一把皮毛,进也不是退也不是,“这东西出现的蹊跷。”程佛衣说,“而且这位置也有点耐人寻味。”

    程佛衣比划了一下他发现皮毛时的高度,“估计会是很大一只。”

    陈隐抬手一边捂着鼻子,一边就着程佛衣的手腕观看他手上的毛发。

    “看来这家伙最近伙食不错,这皮毛油光水滑的,一声的腥骚气。”

    “你知道这皮毛的主人”

    “说认识也谈不上,只是刚好对他有那么一点了解。你拿着皮毛去问问露逢春,看这东西是不是她要带我们去找的那个东西。”

    程佛衣只离开了一会。就很快回来,他对着陈隐几不可察的点点头,显然是应证了陈隐的猜想。

    陈隐看看今夜天上的圆月,眼神渐渐冷下来。

    “在山里吃还不够,竟然敢把爪子伸到我这里来……也好,我今天就给你剁了爪子!”

    “你们都回去吧。”

    疯狗已经选定了方向,本想继续前进,奈何一边的陈隐却突然开口。

    “这一次不是你们能跟来的,为了让你们多活一会,我劝你们还是现在就回去!”

    “为什么!”唐十四第一个不愿意答应,“我们要来找的是陈千秋,现在陈千秋没有找到,你凭什么让我们回去!”

    一边的老鬼是知道陈隐为人的,如果不是出了什么问题,陈隐绝对不会这样。

    &
猜你喜欢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