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让他太痴情》第七十二章:我就是个混混(求首订)

    江初白招招手,无所谓地道:“没事没事,各位来得太及时了。”

    说完,他还不忘嘟囔一句:“我还没打够呢!”

    警察拍了拍他的肩膀,劝道:“小伙子,打架可不提倡!打输住院,打赢坐牢。你们这些年轻人气盛,等出事了就来不及了。”

    墨雪应该是怕他又出什么幺蛾子,于是抢先江初白一步回答了警察:“是是是,我们知道了警察叔叔。”

    警察满意地点点头:“随我们回局里,做个笔录。”

    一听,江初白的双眼都瞪了一下,他顿时“戏精附体”,一脸痛苦地说:“警察叔叔,我都伤成这样了,能不能明天再去呀”

    出于担心,墨雪还以为他是真的痛,也说:“是啊,让我们先去趟医院吧。”

    警察点点头表示理解,答应道:“行。那等明天好了。”

    江初白的脸像是夏日天气似的变化无常,刚才还一脸痛苦,现在就已经笑逐颜开:“谢谢警察叔叔,警察叔叔再见。”

    等一切归于平静,墨雪忍不住狠拍他:“你都被打成这样了还没打够,再打下去你就没命了。”

    被打倒伤口,江初白疼得整张脸快拧成一团,又委屈又怨怒地说道:“那你还打我……”

    墨雪意识到自己是碰到他的伤了,立马变了脸色,关怀备至的语气尽显温柔:“没事吧走,我们去医院看看。”

    “去什么医院。”江初白随即拒绝,“那些医生的水平没准还不如我呢!”说罢,他转身要去找自己家里准备的药箱。一见江初白动身,墨雪连忙伸手搀扶住他。他拿下放在柜子上的药箱,墨雪也伸手去接过:“我来。”

    墨雪先去浴室,用热水投了一把毛巾,拿来擦去他额头上、脸上还有嘴角的血液,再撩起他衬衫的袖子,处理手臂上那道刀伤。

    看见那被刀划过的痕迹,血液染红了衬衫袖口大片,墨雪忍不住蹙了蹙眉头,也忍不住抱怨:“你说这大冷天的,你为什么不多穿点要是衣服厚的话,也不至于被划这么一道口子。”

    从自己认识他开始,他好像就一副永远不怕冷的模样,平时身上只有一件衬衫,外披一件风衣或者套一件针织毛衣。

    江初白淡淡道:“又不冷。”下一秒,他的脸色就变了,因为药膏敷上自己的伤口,刺激得伤口一阵钻入骨髓的痛。

    “啊……”他面目狰狞,忍不住发出断续的低吟。

    “活该疼死你。”墨雪赌气说着,眼中滚过浓烈而热切的疼惜,却被这张冰冷的丽容覆盖住。

    让他不多穿点衣服!让他这么拼命!

    活该!

    处理完了脸上和手臂上的伤口后,墨雪对他说:“把衣服脱了。”

    江初白一愣,有丝邪佞的笑一闪而过,不过很快他又恢复成了一副受惊小白兔的模样,还作势捂住了衬衫的领口:“这……深更半夜、孤男寡女的,不好吧”

    墨雪先是一愣,紧接着脸颊突红,气呼呼地再次狠拍他,大叫道:“我是给你上药啊!想什么呢脱不脱不脱我扒了你。”

    “别别别……”江初白吓得连忙解开衬衫的扣子,“我脱我脱。”

    这还是墨雪第一次看见男人完全的上半身,他解开袖子,露出坚实的八块腹肌,还有宽厚的胸膛和肩膀,她看得脸颊有丝泛红。

    墨雪拿了跌打酒,抹在那几道淤青上,“对了,你刚才说的‘大人物’,就是指少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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