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帝分身》第九十一章 校花慕沛灵

    说实话,江柏这个年纪能突破到外劲武者,方辰还是很意外的。

    毕竟江柏的年龄在这里摆着,不说是年老体衰吧,毕竟比不上年轻人,能从气血武者突破到外劲层次,只能说江柏的运气太好。

    毕竟光是靠一个区区的破障丹,江柏还没有足够的底蕴进阶到外劲层次。

    不管怎么说,江柏总算是外劲武者了,整个江家也跟着高兴。

    带着江柏来到了雅间,方辰和江柏一番交谈,在得知元妙道士已经陨落后,江柏不胜唏嘘,感概不已。

    元妙道士也算得上是一名炼丹的好手,当然了,和方辰比起来还是不够看。

    炼丹师这个职业,在世界上还是极为稀少并且极为尊贵的,能够把药材化腐朽为神奇,让服用丹药的武者或者术士更进一步,光凭这一点,炼丹师足以自傲。

    元妙道士已经陨落,江柏更加讨好方辰了。

    方辰觉得有些好笑,当然也知道江柏的意思,无非是讨好他希望能获得更多的丹药,以及打好和他的关系。

    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攀附权贵这都是人之常情,方辰没什么不可理解的。

    更何况,江柏率领的江家不管是人品还是实力,都算可以。在不违背自己利益的情况下,方辰不介意帮助一下江柏。

    当下就和江柏切磋其修炼来,方辰是何等人物随便三言两句提出来一些武道见解就让江柏醍醐灌顶,恍然大悟。

    和江柏又交谈了一会后,方辰离开了江家。

    回到自己的住所,关好房门,方辰拿出了司楚楚送给他的暗金色手镯。

    手镯触摸起来一阵冰凉,而且感觉沉甸甸的,方辰随便掂了掂,感觉这手镯至少也有四五斤重。这就是因为掺夹庚金的缘故了,也不知道当初司楚楚戴着这个手镯的时候累不累。

    把玩了一阵手镯,方辰布置了一个小型阵法,把手镯凌空漂浮起来,然后嘴巴一张,一道橘红色的火焰便从方辰的口中汹涌而出。

    熊熊火焰瞬间包裹了手镯,而后温度开始极快上升,慢慢的炙烤着手镯。

    方辰的计划很简单,利用火焰的高温把手镯融化掉,然后把庚金提炼出来,加入到青灵剑的剑身中。

    现在的方辰是炼气九层,凭他的实力,完全可以把庚金提炼出来,不过也正因为是炼气九层的缘故,这也导致他体内的剑种还没有完全成长起来,平常很少会动用。

    所以青灵剑就是他以后动用最多的剑器了,只要把庚金加入道青灵剑中,这把剑器的品质立刻就能再上升一大截,而方辰的实力也会水涨船高,更胜一筹。

    随着火焰的炙烤,温度越来越高,而手镯也开始慢慢融化起来,仅仅半个小时后,暗金色的手镯就变成了一滩黄色的液体,漂浮在低空中。

    而在液体

    之中,还有一颗黄豆大小的暗金色物体,这东西就是庚金了。

    庚金的受热程度远远比手镯更强,以现在的温度,仅能把庚金提炼出来,但是还不能融化掉。

    方辰看到时机一到,袖袍一甩,把其他的杂质驱散掉,只留下了那黄豆大小的庚金。然后伸手一招,把青灵剑招了过来。

    把青灵剑扔进阵法里,方辰加大了火焰的力度,同时烧烤着青灵剑和庚金。

    青灵剑之所以是灵器,主要是因为已经诞生了一些意识,在方辰的安抚下,青灵剑意识到方辰是为了加强它的威力,所以并未抗拒,甚至还主动的把剑身融化了。

    又经过两个小时后,青灵剑和庚金全部被方辰融化了。

    此时,低空中漂浮着两团耀眼的金属液体,一个金灿灿的,这是庚金。另一个闪动着青光,是青灵剑的剑身。

    方辰目光如炬,死死的盯着这两团金属液体,同时体内的灵力汹涌而出,向两团金属液体席卷而去。

    “给我合!”

    方辰轻喝一声,用强大的灵力把庚金和青灵剑均匀的融合到一起,几个呼吸的功夫后,两团金属液体就变成了一团,而且形成了一把长剑的模样。

    方辰小心翼翼的慢慢撤去火焰,争取把青灵剑锻造成完美的样子。

    半个小时过后,

    青灵剑成功的融合了庚金,变成了一把淡金色的长剑,上面还有各种繁密的花纹,看上去瑰丽异常。虽然尺寸大小和原来的相比并未变化,但是其锋利程度和剑压却强大了数倍。

    从剑身上不时散发着浓浓的剑光,光是这普通的剑光,就让人睁不开眼睛,若是打斗起来,不知道青灵剑的威力会强大到什么程度。

    方辰满意的抚摸着剑身,然后收剑入鞘,放好了青灵剑。

    如果说这青灵剑现在还有什么不好的地方,那就是必须要随身携带,毕竟方辰现在还没有空间戒指之类的东西,不好存放。

    而且青灵剑不是他的本命剑器,所以也不好收回体内,所以平常并不能携带。

    毕竟现代社会中,出去的时候随身带着一把长剑,总觉得怪怪的。

    把青灵剑放好,方辰离开了住所,向学校而去。

    虽然方辰没有住在学校,但是学校里仍然给他留了一个床铺,名义上方辰还是有室友的。

    方辰的室友有三个人,一个是长的胖胖、体重达到二百多斤的贺铸,又称作胖子。一个是又瘦又高的李歌,被称作大豆芽。

    剩下的一个室友就比较普通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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