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代战神在都市》124.第124章 优越感

    第124章 优越感

    “大傻子,你吃饭就好好吃饭,这么盯着我看干嘛。”

    南水儿发现李昂直勾勾盯着她看,有些害羞,便嗔了他一眼。

    李昂也就收回目光。

    他本来就是冷淡自矜的人,便是跟南水儿确认了恋人关系,也不至于色眯眯盯着她看。

    吃完了饭,两人便合作收拾了餐桌,洗了碗筷。

    “今晚你把灵儿带过去睡,还是继续让她跟我睡”

    南水儿问李昂。

    “你不觉得烦的话,那当然是让她跟你睡了,看得出来,她很喜欢你。”

    李昂笑道。

    “哦,原来喜欢谁就要跟谁睡呀。”

    南水儿嘻嘻一笑,直勾勾看着李昂:

    “某人不是说他很喜欢本小姐的么,难道某人也想跟本小姐睡”

    李昂,“……”

    “我走了。”

    他白了南水儿一眼。

    “今晚就这样啦”

    南水儿眨巴下水汪汪的大眼睛。

    “那你还想怎样”

    李昂疑惑。

    南水儿还了某大傻子一个白眼。

    这家伙!

    “你就装吧,我就不信你不懂。”

    她气鼓鼓道。

    “额……”

    李昂汗颜。

    “嘻嘻,你放心,本姑娘雨露均沾,今晚陪我灵儿妹妹睡——”

    她把脑袋凑到了李昂耳边,压低声音,吐气如兰:

    “明晚,本宫就天恩浩荡,召你小昂子侍寝。”

    李昂,“……”

    ……

    第二天,李昂还是起了个大早,去南水儿那边,给两人做早餐。

    吃完早餐,南水儿跟李昂说,打算带叶灵儿去春熙路买漂亮衣服,买完衣服还要带小姑娘去逛游乐场,还明确说了,不带李昂去,她们“两姐妹”要过二人世界。

    李昂自然同意,只是等俩人出门后,吩咐郭破悄悄跟着,保护她们的安全。

    南水儿和叶灵儿在时,李昂觉得她们叽叽喳喳十分吵闹,等她们一走,又觉冷清,无聊得紧。

    正寻思着找点什么事情来做。

    便有一个陌生电话打了进来。

    “谁”

    “昂哥,是我啊。知了!哈哈,昂哥你嘛时候回的蜀郡,回来了都不联系兄弟我我他大爷的想死你了!!”

    “额……知了李行知!”

    “不是我是谁是洛然班长把你号码给我的。咱哥俩得是十年没见了吧,快报坐标,我马上来找你,今天你就听兄弟我安排,咱好好聚聚!”

    “你小子啊,这么多年,性子倒是没怎么变,还是咋咋呼呼的……这样吧,你直接定地方,我来找你。”

    “行,那弟弟我安排,就狮子楼吧!”

    “狮子楼那里消费不低吧,至于么”

    “哥,我的亲哥,我知了高中三年,就认了你这么一个哥,当哥的回来,弟弟我必须得尽一下心意!哥你知道的,你这个臭弟弟没啥大出息,但我爹好歹有几个钱,我要不可劲儿给他花点,也对不起他老人家赚钱的天赋。”

    “行,那我不跟你客气。”

    李昂笑了笑。

    心中泛起久违暖意。

    知了还是那个知了,那个高中三年每天跟在他屁股后面转,昂哥昂哥叫个不停的臭小子。

    这小子为人豪爽干脆,心思也颇为单纯,没太多小九九。

    除了喜欢吹牛撑场面,没啥坏毛病。

    其实高中时,反而是李昂受他恩惠多一点。

    这小子,可是三天两头就找机会请他到校外小餐馆改善伙食的。

    而性格不搭的两人,能成为哥们,却是因为一个意外。

    李行知这小子,算是富二代中的耻辱。

    别的富二代都是飞扬跋扈欺负别人,他是被别人欺负。

    不止一次被校外那些小混混讹诈。

    有次三个小混混把他堵到小巷子。

    李昂见到,拎着一块板砖,上前二话不说就把那仨小混混拍的半死。

    打架这种事情,李昂确实自小就有天赋,心狠手黑。

    从此李行知就认李昂当了哥。

    ……

    蜀郡有三大名楼。

    醉仙楼最有格调。

    飞天楼最有档次。

    狮子楼则是最为豪奢。

    下午六点,李昂没让任何人陪同,自己打了辆计程车,到了狮子楼下。

    就见李行知背靠着一辆宝马7系,正翘首等着,这小子倒是没怎么长变,还是瘦瘦削削、斯斯文文的样子。

    李昂便走到他面前。

    李行知直勾勾看着李昂,不怎么确定的说道:

    “昂……昂哥”

    两人十年不见,跨度从少年到青年,李昂虽然面容还是依稀轮廓,身材气质却发生绝大变化。

    李行知绝难相信,眼前这雄伟如神、又清绝如仙的男子,便是他记忆中的昂哥。

    “是我。”

    李昂笑了笑。

    本想跟这小子一个拥抱。

    只是十年没见,他又不善于表露情感,也就只是停留在想法。

    李行知在得到确认的答案后,却上前就给了李昂一个熊抱。

    “昂哥啊,臭弟弟我想死你了,十年了喂,你是去当兵,又不是当特务,怎么一点音讯都没有哦。”

    “走走走,我订了狮子楼最大的包厢‘君王阁’,有牌面吧今天咱哥俩,不醉不归!”

    李行知一惊一乍,又格外热情。

    即便是李昂这样冷淡自矜的人,也有些“受宠若惊”。

    学生时代建立的感情,就是这样的纯粹。

    ……

    狮子楼是蜀郡三大名楼之一,创建于六百多年前,那时就已经盛极一时、蜚声巴蜀。

    比格调不如醉仙楼,论档次不及飞天楼,却最为豪奢。

    李行知请李昂吃饭,包下了狮子楼最大的包厢“君王阁”。

    不花个小十万,怕是拿不下。

    若他知道李昂真正身份,有攀附之意,还说得过去。

    问题是他绝无可能知道。

    只是把李昂当成一个普通退伍士兵,愿意如此破费,那是真把李昂当好哥们的。

    两人一前一后上了楼,转进“君王阁”。

    发现里面已经坐了约七八个人。

    李昂抬眼望去,有三两个倒是有些眼熟,应该是当时念高中时的同学或者校友,只是暌违十年,名字肯定是记不住。

    其他都没见过,应该李行知请来作陪的朋友。

    “昂哥,给你介绍,这是我媳妇儿,林筱。”

    李行知指着一个约莫二十五六的女子。

    林筱画着淡妆,长得算是漂亮,衣着更是不俗,就是嘴唇细薄、眼线上挑,面相看上去有些刻薄。

    她起先一直玩着手机,听李行知说话,才抬起头来,淡淡瞥了李昂一眼。

    “弟妹好,李昂。”

    以李昂冷淡自矜的性子,主动跟别人打招呼的次数,屈指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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