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恪的内心是紧张的,甚至是崩溃的。
那是兰迪莫斯,大名鼎鼎的兰迪莫斯,整个历史长河之中都可以跻身前三名的名人堂外接手兰迪莫斯,毋庸置疑的史上最伟大球员之一;但是,他一个小小的二年级生,却在教训兰迪莫斯,而且不是肾上腺素全面爆发的比赛过程中,头脑发热地进行了对抗。
这,这简直是不可思议!
即使是陆恪自己,他也觉得自己肯定是吃了熊心豹子胆。
不过,大学四年的记者专业技能培训在关键时刻还是派上了用场,处变不惊临危不乱,始终保持着表面的平静和镇定。全程有条不紊地完成了所有的交锋和对决,将内心的想法全部讲述了出来,至于效果如何就不得而知了。
现在,背对着莫斯,陆恪的背部肌肉完全僵硬起来,他将左手放在口袋里右手握着背包带,两只手紧紧地握成了拳头,竭尽全力地掩饰着自己的真实情绪,避免在最后时刻露怯,故作淡然地转身扬长而去。
莫斯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陆恪就这样走了,他居然就这样走了?这又到底是怎么回事?
刚刚才宣泄了自己的怒火,但现在胸腔之中的火焰又一次开始熊熊燃烧起来,他怎么敢?他怎么敢!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肯定是不想活了!
到底是打死他?还是打死他?
这样的想法着实太过/诱/人,以至于他浑身都开始抑制不住地颤抖起来,职业生涯十三个年头,从来没有人敢这样和他说话,不要说一个二年级生了,就连汤姆布雷迪当年也是客客套套礼貌有加,那个甚至还没有来得及证明自己的小毛孩居然都敢这样对他说话了?
疯了,这个世界疯了!
不是因为你已经不是二十二岁的兰迪莫斯了,而是因为二十二岁的兰迪莫斯依靠着这种打球方式却依旧没有能够赢得超级碗,哪怕是2007年的新英格兰爱国者也没有。
不是因为你已经不是二十二岁的兰迪莫斯了,而是因为二十二岁的兰迪莫斯依靠着这种打球方式却依旧没有能够赢得超级碗,哪怕是2007年的新英格兰爱国者也没有。
刚刚的那一句话就如同魔咒一般,阴魂不散地在脑海之中回荡着,一遍,再一遍,又一遍,熊熊燃烧的怒火已经彻底蒙蔽了他的双眼,完全无法思考,只是反反复复地咀嚼着同一句话,那股暴戾而肆虐的愤怒正在摧毁他的所有情绪。
杀了他。杀了他。杀了那个混蛋!
但莫斯随后就清醒了过来,陆恪却已经离开了,停车场已经空荡荡得看不到任何人,他甚至就连引擎声都没有听到,似乎只是稍稍思考了片刻,偌大的操场之上就只剩下了自己一个人。
啊!啊啊啊!
莫斯将手中所有的东西都砸了出去,不管是什么,也不知道是什么,就这样盲目地砸出去,但所有的拳头和所有的脚踢全部都落在了空气之中,那股虚无而空洞的感觉让脑海之中的情绪更加沸腾了起来,又憋屈,又难受,又沉闷。
几乎就要爆炸。
啊!莫斯将所有的愤怒都宣泄了出来,仰天长啸。
就在此时,旁边的办公大楼有人打开了窗户,毫不留情地咒骂到,哪里来的神经病?如果想要学习绿巨人变身,离得远一点,到草丛里变身,在这里瞎嚷嚷个什么劲儿,不知道这里本来就是一群精力过旺的橄榄球球员在吵闹吗?好不容易有点安静,喊什么喊?
显然,加班时刻,工作人员的心情也无比烦躁,嘴里还在嘟囔着女朋友窝沙发热披萨之类的碎碎念,然后狠狠地就将窗户重新关上,砰的一声,余韵深远地在空地回荡着。
咒骂声就如同一桶冷水一般,狠狠地浇在了莫斯的头顶上,将熊熊燃烧的怒火全部浇灭,硬生生地,一口浊气就这样憋在了莫斯的胸口,吞不下去也吐不出来,不上不下,卡得难受。
最后,那一声狠狠关闭窗户的声音晃晃悠悠地激荡着,莫斯反而是忍俊不禁地哑然失笑起来,越想就越荒谬,越想就越好笑,忍不住就欢快地大笑了起来。
结果,窗户再次打开,该不会是疯了吧?要不要呼叫911?
莫斯放声大笑,居然还有心情回了一句,不用,刚刚治愈了。此时还有心思调侃,这也意味着,他的情绪真正地回复过来了。
痊愈了,那就赶快回家。下雨了,收衣服了。说完之后,再次传来了重重的一个声响,砰,窗户又一次关闭了起来。
尽管如此,莫斯还是扬声喊到,知道了。
静下心来,莫斯站在原地愣了愣,忍不住自己轻声重复地说道,不是因为你已经不是二十二岁的兰迪莫斯了,而是因为二十二岁的兰迪莫斯依靠着这种打球方式却依旧没有能够赢得超级碗,哪怕是2007年的新英格兰爱国者也没有。
忠言逆耳。
不同语言都有着相似的语句,只是表达方式有所不同罢了。刚才陆恪这番话无比刺耳,也无比尖锐,但莫斯却不得不承认,也许,这就是他整个职业生涯最好的总结。
他是兰迪莫斯,那个兰迪莫斯,独一无二的,不可取代的,以前是这样,现在也还是这样。
他始终拒绝改变,因为他根本不需要改变,就能够征服球场征服观众征服对手,他的天赋成为了球场通行证,他的能力成为了达阵保证,即使是比利切克,也不会过分强迫他做出改变,因为他是兰迪莫斯,这个名字似乎已经成为了一面旗帜,定义了他的存在。
渐渐地,他开始养成了习惯,坚定不移地相信着,他拥有属于他的独特方式,他是与众不同的,他是独一无二的,他是绝无仅有的,所以,他可以坚持自己的道路,只要他能够持续达阵,这就是正确的,没有人能够指摘。
但,归根结底,他还是没有能够赢得一枚超级碗冠军戒指。就如同迈阿密海豚的名人堂四分卫丹马里诺一般。
可是,他不是马里诺。
即使马里诺一枚戒指都没有,他依旧是联盟历史上最伟大的球员之一,迈阿密海豚历史上曾经两次赢得超级碗,但那些超级碗夺冠功臣都不及马里诺的历史地位,因为马里诺几乎凭借着一己之力让一度跌落谷底的迈阿密海豚年年跻身争冠行列,他的存在就是夺冠的最大筹码。
在传球方面,马里诺留下了一系列彪悍的历史记录,至今还是无数后辈追赶的目标。毋庸置疑地,马里诺在历史长河里留下了属于自己浓墨重彩的一笔,那么,他呢?
第一次地,莫斯开始回顾自己的职业生涯。
退役之后的一年时间里,莫斯始终可以感受到内心深处有一种想法在蠢蠢欲动,不仅仅是冲击超级碗的想法,不仅仅是追赶杰瑞莱斯的想法,具体的内容无法分辨清楚,只是想着,他也许应该重新回到球场之上。
一年,很短也很长,不知不觉中,他的棱角开始渐渐变得平和起来可能也没有,他依旧不会改变也拒绝改变,但至少,他愿意开始自我反思放在以前,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
为什么呢?他的漫长职业生涯中,仅仅只打过一次超级碗?
是因为球队不够给力吗?1998年的明尼苏达维京人,十五胜一负,联盟头号种子;2007年的新英格兰爱国者,十六胜零负,联盟头号种子;2010年的新英格兰爱国者,十四胜两负,联盟头号种子。这至少是三次机会。
另外,他与所在的球队还前后一共六次杀入季后赛,这又是另外三次机会。
是因为教练不愿意给他机会吗?亦或者是他的发挥不够出色吗?六次进入季后赛的赛季之中,他的赛季最少接球次数也是六十九次,乃至更多,高居各支队伍以及联盟前列;并且六次都奉献了千码接球赛季,绝对是联盟最为顶尖的外接手数据。
那么,为什么呢?
是不是因为,有没有可能,是他应该改变自己的比赛方式呢?但,这是不是又意味着他就不再是自己了,他就再也不是兰迪莫斯了?
他不知道。以前是他不想知道,现在是他无法知道。
忽然之间,莫斯就想起了本赛季常规赛第二周对阵底特律雄狮的那一次接球,他和吉恩都可以完成接球,但以他的方式,接球就只是接球;而以吉恩的方式,接球却是达阵。
也许那只是一次战术而已,不能说明什么,但他是不是应该尝试开始改变改变呢?
兰迪莫斯,你为什么选择了复出?
那个十四号的声音再次在脑海之中回荡起来,坚定而坦然,强势而尖锐,带有年轻人的朝气却又展现出了成熟的睿智,看似简单的一句话,却让莫斯不由细细地咀嚼着,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转过头,看了看依旧灯火通明的办公大楼,现在哈勃应该还在办公室,而且停车场也只剩下哈勃的车子了,他现在就可以上楼,与哈勃促膝长谈,但犹豫了许久之后,莫斯还是转过身,朝着自己的皮卡车方向走了过去。
今晚就暂时这样吧。2k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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