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吧,就知道你不信,其实我自己都有些不相信,像做梦一般。今天我姑姐给我安排了个相亲对象,若不是博艺突然来把我拉走,我还真不知道如何收场。这缘分就是这么奇妙,十九年,博艺说他默默等了我十九年,如此深情厚意,你说怎么能让我不感动。”
原来孩童时,博艺就喜欢上了淑梅,这样的深情厚意,是没有人可以超越的。自己即便不认输,也占不了上风。倩倩更觉得自己的决定是明智的,再怎么努力最后也会伤痕累累的。
“原来是这样,淑梅姐,你照看着店,我先去买些菜回来,等我回来,你再把博艺浪漫的表白经过说给我听。”
倩倩实在忍不住了,她得找个没人的地方,好好哭一场,好好发泄一下心里的委屈,于是借买菜趁机溜出了理发店。
“行,你去吧!店里有我呢!”
倩倩快步跑出理发店,一离开淑梅的视线,眼泪就如放线的珍珠,一颗接一颗往下落。她用手捂着嘴鼻,边跑边哭,越哭越越伤心,越哭越大声。
就像世界末日一般,除了绝望就难过。
她一步也没敢停下来,一直跑到镇外的河边,坐在河提边上的柳树下,蜷缩成一团,放声的哭着。用泪水来洗刷心里的难受,这泪水就像酒一样,你越是借酒浇愁愁更愁。
放肆的泪水,并没有让自己的心情有所好转,或是泪水流干了,或是哭累了。直到日落下山,倩倩才停止了哭泣,走到河边用冰凉的河水洗了一把脸。拖着不劳而乏的身子,回到了理发店。
博艺一回到村里,就赶紧去隔壁村的王八字家里,让王八字给挑选了个吉日。日子定在农历的三月二十八,也就是在一个两个月之后。
显然,这不是博艺满意的结果,但没有办法,王八字翻找了几遍,也没找到更靠前的好日子。
最后博艺只能勉强接受,正式把日子定在了三月二十八。
并且将这个好消息奔走相告,他要让所有人都来分享他的开心,他终于等到淑梅了,终于可以和淑梅在一起了。
虽然所有人都不看好她们,但都还是礼貌性的送来了祝福之语。
此后的每一天,博艺都活在对美好未来的憧憬之中,笑着迎接每一天升起的太阳。
第二日,吴菊就拿着继宗当年的检查单,徒步走赶到镇上,为了弄清楚小双凝是不是她们张家的种,她还特意花钱挂了个号,准备让医生来给她一个正确的答案。
吴菊坐在诊室外的长木凳子上,焦急的等待着叫号。
终于轮到她了,她慌慌张张的跑进诊室,手里紧紧拽着继宗的那叠检查单。没等医生开口,她就先一步不检查单放到医生面前。
“医生,快帮我看看,这上面是不是说生不出孩子来”
医生扶了扶眼睛,细细的看着手里的检查单,“张继宗是你什么人”
“是我儿子。”
“是这样的,根据这检查结果来看,不是生不出孩子,而是很难,就是有可能是十年之后,有可能是二十年之后,有可能就像你说的,不会有当父亲的机会。”医生耐心的给吴菊解释,吴菊聚精会神的听着,就怕错过一个字。
“医生是这样的,我有个小孙女走丢好几年了,现在找到一个很相似的,我要怎么样才能确定她是不是我儿子的骨肉呢”
虽然吴菊找了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拐弯抹角的表达自己的意图,但医生还是看出,这又是一个怀疑儿媳妇偷人的婆婆。
医生带着些许讽刺的笑容,轻松自然的说:“这个很简单,做个亲子鉴定,是不是你儿子的骨肉一验就知道,科学是不会出错的,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
“亲子鉴定”
很显然,吴菊还是第一次听说这样高大尚的词语。她用疑惑的眼神看着医生,期望医生给她解释一二。
“这个嘛!”医生心里很清楚,用科学术语去解释,这个年过半百的妇人,是很难理解的,他停顿片刻,略略思索了一下,“滴血认亲你知道吧”
吴菊用力点点头,医生继续说到:“这亲子鉴定也是这个原理,用仪器对比她们的血,也就是基因,如果相似度几乎一样,那就可以肯定一定是你儿子的骨肉。”
这个医生脾气还比较好,耐心的解释给吴菊听。吴菊似懂非懂的点着头,反正就是说有办法可以知道小双凝是不是继宗的孩子,至于过程是这样的,原理是怎样的,她一点也不感兴趣。
“可我儿子已经死了半年了,这可怎么是好啊”
“没事,你媳妇,或者是你和你老伴,只要有血缘关系,也可以做,准确率也是相当的高的。”
“行行行,那麻烦医生你帮我弄,我现在就要做,用我的血可以吧”吴菊迫不及待想做亲子鉴定,这一日不确定,她这心就一日放不回肚子里去。
“是她吗”
医生看着吴菊怀里,睁着大眼睛东张西望的小双凝,指着她问吴菊。
吴菊用力的点点头,已经把自己的袖子摞起来,示意医生快给她抽血验。
医生给开了单子让她去化验室抽,她还有些不情愿,嘴里布噜布噜的抱怨着,“真是的,抽个血还要这里那里的,麻烦人就是麻烦事多。”
就这样,吴菊带着小双凝和自己做了所谓的亲属鉴定。接下来就是漫长的等待,医生说最快也要七八天才能出结果,吴菊带着小双凝回到了“小台湾”,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四合院里……
三天后,李家举家搬到县城里去。
文才也厚着脸皮跟去县城,一次又一次的求李育树和李文学让他回家。可这次李育树和李文学很坚决,无论文才如何苦求,他们也不让他进门。
他彻彻底底成了无家可归之人,即便是这样,短暂的痛不欲生之后,文才的本性又显露了出来,身无分文,又不想做事,沦为了街边乞讨的乞丐,正式加入了丐帮一族。
以前嫌东嫌西,挑肥拣瘦的李大少爷,如今却能受得了吃糠咽菜的生活。为了填饱肚子,连别人倒掉的馊菜馊饭,他也咬牙吃下肚去。
为了抢点吃的,甚至欺负那些脑子不够用的乞丐,当起了乞丐中的恶霸。
有的时候实在是饿急了,甚至小偷小摸些裹腹的东西,所以被人暴揍也成了家常便饭。
有的时候吃太多不干净的东西,吃坏肚子,痛得在地上打滚,也不会有好心人去帮帮这“可怜”的乞丐,他的生死好像变得那么的不值一提,连他自己都已经毫不在意自己的生死了。
终日浑浑噩噩,如蝼蚁一般偷生。
吃不饱,穿不暖,让曾经还算英俊潇洒的文才,瘦成了皮包骨。
夜夜他都会做噩梦,梦见自己到了阎罗殿,见到了老婶子,老婶子看见他这副德行都认不出来了。可每每从噩梦中惊醒,自己还是躺在废旧的房子里,映入眼帘的还是那些破破烂烂,自己的肚子还是知道饿。
回到家里的张晓琴,在王长兴三天两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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