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人罪案录》第十六章 李也的分析

    迷离的灯光下,无数青年男女跟随着劲爆且带有强烈金属质感的音乐,在舞池中疯狂的律动着身体,肆意的宣泄着蓄积了一天的情绪。

    这是一家叫做“暗夜”的会员制酒吧,只有会员、有预约的,或者有卡座的客人才能入内。

    而想要能够通过暗夜酒吧的申请,则只有一个条件,那就是你必须是异人,所以暗夜酒吧也可以说是一家独属于异人的酒吧。

    坐在吧台前,李也脸上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他轻轻摇晃着酒杯里的气泡水,任由气泡水里的冰块撞击杯壁,不断发出清脆的叮叮声。

    李也和叶梦影离开爱德华伯爵的城堡之后,李也便将叶梦影带到了这家暗夜酒吧,而李也还没得及向叶梦影说明原因,就因为接连打来的两通电话陷入了沉思。

    第一个打电话给李也的是肖强,肖强告诉李也他查到案发当晚曾经开车到过城堡附近的那名出租车司机,已经于昨天上午八点在江城南站乘坐高铁离开江城去了金陵,而之后的行踪暂时还未查明。

    并且肖强还查到在当天上午七点三十分的时候,这名出租车司机的账户上曾被人汇入了五十万,而汇款人是一家叫做欧麦德的公司。

    后据肖强调查,这家欧麦德公司是一家注册地在冰岛的化妆品公司,公司法人叫维纶,是狄克的一个朋友。

    后一个打电话来的是沈倩雪,沈倩雪说她已经查出了爱德华伯爵中的是什么毒。

    说实话当李也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还是有点意外的,因为他没想到早上沈倩雪还说验明毒质需要点时间,结果下午就已经化验出来了,这做事效率还真不是一般两般的高。

    从沈倩雪的描述中,李也得知爱德华伯爵所中的是一种叫做阳灼丹的毒,其主要成分是金叶菊和狼毒花。

    阳灼丹的药性十分猛烈,且相当迅速,尤其对于吸血鬼有着奇效。

    但由于金叶菊和狼毒花本身药性相冲,所以想要将两者合炼成一种毒药不仅十分困难,而且即便炼成了,能够存放的时间也非常的短。

    最后沈倩雪还补充了李也认为至关重要的一点,也是让他陷入苦思的原因。

    沈倩雪说爱德华伯爵体内虽然有中毒的迹象,可阳灼丹这种毒药在进入体内起效之后,就会很快消失。

    所以要不是在那只高脚杯里还残存有阳灼丹的成分的话,她也是没有办法检测出来具体是什么毒的,甚至可能连爱德华伯爵体内的异状是不是真的是由中毒造成的,都不能百分之百的确定。

    叶梦影支着脑袋坐在李也身边,呆呆地看着一群人在自己面前群魔乱舞,她小巧琼鼻的鼻翼不禁起了几丝俏皮的褶皱。

    说实在的,叶梦影很不喜欢像酒吧这种地方,因为这种地方总给人一种很浮躁的感觉,而且也实在是太吵了。

    如果她想要发泄情绪的话,那她会找个僻静的树林用剑对着木桩子猛砍一通,或者宁可找人去搏击场打一架。

    又傻傻的发了会儿呆后,叶梦影见李也就一直静静地坐在那里,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组长你为什么要带我来这儿啊刚才沈法医不是打电话来了,她说那个毒药很少见的!如果我们去调查的话,说不定会有收获啊!”

    “梦影,你对爱德华伯爵这个案子现在有没有什么想法”李也并没有回答叶梦影,而是反问了一句。

    “啊!什么”李也没头没脑的这一问,让叶梦影有点猝不及防的感觉。

    但随即叶梦影稍加思考后,还是很快说出了自己的看法:“我觉得从我们现阶段的调查结果来看,还是爱德华伯爵的那个养子狄克最可疑。”

    听了叶梦影的回答,李也摇摇头,显然他持有不同的意见。

    “难道不是吗”叶梦影见李也摇头,不由倍感疑惑。

    因为她认为案情到现在已经足够明朗了,一来作为爱德华伯爵的养子,狄克完全有能力下毒,二来狄克还有贿赂出租车司机,故意伪造不在场证明的嫌疑,所以只要再找到一点证据,不说能直接对狄克进行逮捕,至少想要传讯他肯定是没问

    题的。

    “我的观点恰恰跟你相反,我认为狄克刚好是所有人里最没有嫌疑的那个。”

    然而李也接下来的话,却让叶梦影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狄克怎么可能最没有嫌疑组长你脑袋是不是秀逗了”叶梦影一脸吃惊地问,但随后她忽然醒起自己在“领导”面前说话稍微有些放肆了,连忙吐了吐舌头以掩饰自己的尴尬。

    看到叶梦影吐舌头时可爱俏皮的模样,李也不禁想要逗逗叶梦影,于是他故意板起脸装作一副怒不可遏的样子道:“我脑袋当然没有秀逗!是你秀逗了吧!”

    “组长,我不是这个意思……”叶梦影以为李也是真的生气了,连忙想要解释。

    不过叶梦影话没说完,李也便再也忍不住笑意,嘴角一翘说道:“行了,和你开个玩笑!别当真!”

    “组长!”

    简单的一句玩笑过后,李也开始向叶梦影说出了他自己的推测。

    首先爱德华伯爵所中的毒是由城堡里的人下的,这一点基本没有争议。

    因为城堡里包括仆人在内,所有人都是吸血鬼,那么以吸血鬼强悍的感知能力,如果真有生人闯入城堡,没有理由不会被发现

    而且爱德华伯爵中的毒储存期很短,所以也不可能是数天或者更久以前来过城堡里的客人之类的人下的毒。

    不过锁定了下毒人的嫌疑范围,并不代表也锁定了凶手的嫌疑范围,因为爱德华伯爵真正的死因是失血过多,所以这毒是不是凶手下的犹未可知。

    先假设这毒就是凶手下的,但凶手将现场清理的连根头发丝儿都找不到,那为什么凶手唯独会把残留有毒药的高脚杯留在现场呢

    下毒的人之所以会选择阳灼丹这种由金叶菊和狼毒花合炼成的毒药,肯定就是看中了阳灼丹药性凶猛迅速,在体内生效后又会自然消失这几点。

    既然如此,下毒的人就没理由不把残留有毒药的高脚杯带走,因为基于阳灼丹的特性,不带走高脚杯,警方就可以通过毒药对凶手进行追查,而带走高脚杯则明显可以延误警方的调查时间,甚至是扰乱调查方向。

    所以据此就不难推测出,毒其实并不是凶手下的。

    得出这一推断之后,又会产生两种新的结论,一是凶手刚好在爱德华伯爵被人下毒的当夜,潜入城堡进行行凶;二是凶手和下毒者是联手作案,合谋杀死了爱德华伯爵。

    前者的可能性并不大,因为这种巧合发生的几率实在是很低,而且爱德华伯爵中的毒并不致命,下毒者如果不是为了让凶手更容易下手,那他下毒的意义又何在呢

    所以李也更偏向后一个结论,杀害爱德华伯爵的凶手不止一个。

    但即便是合谋作案,凶手在清理现场的时候,应该也同样会带走高脚杯才对,那他为为什么没有那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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