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宋》第二百五十一章 去其糟粕取其精

    至于进士的话,首先“进士”一词,始见于《礼记?王制》,指可以进授爵禄之人,至隋朝开始成为取士科目,后为历代沿用。

    在清代举人中式后即取得参加会试的资格,经会试、复试和殿试取中者,称进士。

    1会试。

    清代会试于春季在京师贡院举行,试期多在三月,所以也称春试(春闱);因由礼部主持,也称礼闱。

    会试每三年一科,逢丑、未、辰、戌年举行;遇乡试恩科,翌年之会试即为会试恩科,是年正科或提前或延后一年举行。会试考试、阅卷、场规和考试内容等基本同于乡试,惟第一场《四书》三题由皇帝钦命。会试考官于三月简放,初用内阁六部大员4~7人;咸丰后定制4人,一正总裁,三副总裁,以大学士及翰林进士出身的一二品官员者充任;同考官1人,与主考官同时简放,用翰林进士出身的实缺京官。清代会试中额各科多寡不同,一般为百余名或二三百名,最多一科为406名,最少一科为96名。会试四月放榜,中式者称贡士,其第一名称会元。

    2复试。

    经会试取中的贡士,接着要参加复试,清初贡士本不进行复试,康熙五十一年因发生科场案,会试后进行了复试。

    雍正、乾隆两朝,复试间行之,至嘉庆初始成为定制,地点在皇宫保和殿。

    复试考《四书》文一篇,五言八韵诗一首,当日交卷。

    第二天派阅卷大臣评定成绩,分一、二、三等,列等者即准参加殿试。

    殿试于会试放榜一月后举行,乾隆二十六年定四月廿一日举行,廿五日传胪(公布名次),著为定制。

    殿试最初在外,顺治十四年改在皇宫太和殿东西阁阶下,遇风雨时,在太和殿东西两庑。

    乾隆五十四年,又改太和殿在保和殿。

    殿试的内容为时务策一道,由读卷大臣拟出若干题,送皇帝钦定圈出,作为试题。

    殿试试卷的评阅,由皇帝任命读卷大臣进行(由于殿试在名义上是皇帝作主考,所以称读卷而不称阅卷)。

    读卷大臣共名,首先由礼部开列大学士及进士出身的尚书、侍郎、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内阁学士的名单,奏请皇帝从中简派。

    殿试翌日,读卷大臣集于文华殿阅卷。

    其阅卷的进行,将全部试卷平均分给八名读卷大臣,各自先阅自己所分之卷,然后互相轮看,称转桌。

    最终成绩的核定一般推首席读卷大臣进行,其他人参加意见。

    成绩评定后,于廿四日向皇帝进呈前十本,钦定名次并公布引见,称小传胪。

    廿五日在太和殿公布全部名次,称传胪。

    殿试名次的排列分为三甲,一甲共三名,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

    殿试传胪后颁发上谕,一甲第一名授翰林院修撰,第二名、第三名授翰林院编修。

    状元服殿试传胪典礼十分隆重。

    清晨,由銮仪卫在太和殿前设卤簿法驾,在檐下设中和韶乐,在太和门内设丹陛大乐;由礼部和鸿胪寺在太和殿内东楹和丹陛之上正中设黄案,丹陛之下设云盘,在午门外设彩亭御仗鼓乐。

    王公大臣文武百官各着朝服在丹陛之下左右序立,新科进士身着朝服,头戴三枝九叶顶冠,按名次奇偶序立东西丹墀之末。

    典礼时到,礼部堂官诣乾清门奏请皇帝礼服乘舆,引入太和殿升座。此时,中和韶乐奏隆平乐章;阶下鸣鞭三响。

    鞭用皮制,长一丈余,司礼者执鞭柄由下飞舞,回旋而上,鞭声清脆悦耳,响彻云霄。

    鸣鞭毕,丹陛大乐奏庆平乐章,读卷大臣等官员向皇帝行三跪九叩礼。

    大学士进殿从东楹的黄案上取出黄榜,授给礼部尚书,陈于丹陛正中的黄案之上。

    这时,丹陛大乐又起奏,鸿胪寺官员引新进士就位,宣读制诰:“某年某月某日策试天下贡士,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传胪官唱第一甲第一名某人,引出班跪于御道左侧;唱第一甲第二名某人,引出班跪于御道右侧稍后;唱第一甲第三名某人,引出班跪于御道左侧再稍后处。

    然后唱第二甲某人等若干名,第三甲某人等若干名,不引出班。

    唱名毕,鼓乐大作,大学士至三品以上各官及新进士均行三跪九叩礼,中和韶乐奏显平乐章。

    典礼完毕,皇帝乘舆还宫。

    礼部尚书用云盘奉黄榜,置于彩亭之中,在礼乐仪仗下出太和中门至东长安门外,在长安街张挂三日。

    新进士左出昭德门,右出贞度门,一甲三人随榜亭由午门正中出。

    由于丹陛中石只有皇帝才可以踩践,所以午门的中路除非皇帝出行从不开启,殿试传胪后准许文武一甲进士由此门出,这是连亲王宰相也不能享有的隆遇。

    殿试传胪后五日,还要在保和殿举行进士朝考,以选拔翰林院庶吉士,称馆选。

    朝考内容为诏、论、疏、诗、赋等形式,前后不一;成绩分为一、二、三等。

    庶吉士的录取要综合复试、殿试和朝考三次考试的成绩等第,而以朝考成绩为主。

    一般说来,考四数者(即殿试二甲、复试、朝考一等)肯定可以录取,朝考成绩同时也是进士授官的依据。

    复试、殿试、朝考均重视楷法,书法不好者难取优等。

    此外还可以给大家说说武科考试。

    因为太早的资料难以查早,所以只能就清代的资料给大家简略的说一下。

    的确,在清代科举考试除文科外,还有武科,地点是在紫禁城箭楼前广场举行。

    武科中童生考取生员的童试,其县试、府试略同于文科,其院试每三年举行一次,于岁试文童考试时举行武童考试,科试之年不考试武童。

    武科的童试分内外场,第一、二场为外场,考试马射、步射、硬弓刀石,第三场为内场,考默写《武经》,如《孙子》《吴子》《司马法》《尉缭子》《李靖问对》《黄石公三略》和《姜太公六韬》等。

    其中额,府学20名,小州县7~名,中等州县12名,大州县15名。

    武科的乡试和会试俱分为三场。

    头场考试马箭,第二场考试步箭,再考试开硬弓、舞刀、掇石等,此为外场。

    第三场考试策、论,嘉庆后改为默写《武经》,此为内场。

    武科乡试的试期为十月,各省中额较文科为少。

    武举人会试落第者,可赴兵部拣选,任用为绿营兵的千总等低级武官。

    武科会试的试期在九月,中额一百名至二百名不等。

    会试后经复试、殿试,一甲一名授一等侍卫,二名、三名授二等侍卫。

    二甲选十名授三等侍卫,三甲选十六名授蓝翎侍卫,其余以守备(绿营官职)在兵部注册选用。

    上述生员、举人、进士系列的考试,均为科举制度中的常科考试。

    除常科外,清代科举也有制科,或称制举,举行的次数很少。制科由皇帝在殿廷亲自进行。

    康熙十七年、乾隆元年两次开博学鸿词科,令中央和地方的官员举荐学行兼优、文词卓越之人,不论已仕未仕,均可应考。

    其试题为诗、赋、判等,成绩列在一、二等者俱授翰林官。

    除此之外,每逢皇帝登基之年令各地举孝廉方正、皇帝巡幸召试,也属于制科。

    不过前文都已经说过了,八股文的危害其实很大的,它禁锢了人们的思想,所以明清两代以来,不断有人抨击八股取士不能选拔优秀人才。

    特别是鸦片战争后,西方资本主义列强东来,中国面临“数千年来未有之变局”。

    另一方面,太平天国等国内人民的反抗斗争此起彼伏。

    于是,清王朝处于“内忧外患”之中,迫切需要经世应变之才以维持其统治。

    显而易见,八股取士的科举制度不能适应这种时代的要求,当时西方的科学技术以及内政外交所需的其他许多知识,均出于科举士人的旧学视野之外。

    在这种情况下,科举制度的改革就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科举制度的改革最初始于注重时务。

    162年(同治元年),清政府认识到国子监“专课文艺,无裨实学”,下令“兼课论、策”,“奖励留心时务者”。

    171年(同治十年),下令考取生员的童试加试算学;195年(光绪廿一年),又下令加试时务,与算学任选一门。

    在戊戌维新运动中,废除八股是维新派的一项基本主张。

    百日维新中光绪帝发布上谕,指出八股文不能“励实学而拔真才”,下令“自下科为始,乡会试及生童岁科各试,向用《四书》文者,一律改试策论”。

    不久,又根据张之洞、陈宝箴的建议发布上谕,详细规定了考试改革的具体内容:“乡会试仍定为三场。第一场试中国史事、国朝政治论五道;第二场试时务策五道,专问五洲各国之政、专门之艺;第三场试《四书》义两篇,《五经》义一篇。”

    又规定:“嗣后一切考试,均以讲求实学实政为主,不得凭楷法之优劣为高下,以励硕学而黜浮华。”

    然而不久戊戌政变发生,慈禧下令废除各项新政,上述有关科举考试内容的改革也被废除。

    八国联军之役后,清政府开始实行“新政”,最初计划对科举制度进行所谓“变通”,但很快就决定彻底废除。

    其大致过程是:1901年,宣布废除武科科举考试;同年,下诏举行经济特科。

    1903年,经中央和地方官员保举,选拔“志虑忠纯,规模闳远,学问淹通,洞达中外时务者”16人,在皇宫保和殿举行了经济特科考试。

    这次考试主试、复试各一场,考试内容为论一篇、策一道;现任官员取中者略予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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