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时路既然》第七十四章 见亲会友

    阿龙让木沙去见的这个人是他的侄媳妇,或者该说是他侄子的女朋友。

    比起他们在西站的小窝棚来,他大哥住的位置要偏远一些,但也更像一间正常的出租屋:窗前凌乱地放着些灶具,靠墙摆着一排破沙发。屋里有两张床,中间有布帘子隔开,他大哥睡在里面的一张,侄子和侄媳妇睡在外面的一张。其间的不便可想而知。

    他的侄子见他们到来,先是惊讶,互道过身份后,便热情地让座倒水,拿水果。他的个子比阿龙还高些,黑衫短裤下,结实匀称的身材展露无遗。头发微卷,年轻俊美的脸上,笑起来露出两颗可爱的虎牙。无论怎样看,这都是一个无可挑剔的大帅哥。

    侄子这样帅,侄媳妇当然也不会差。这个名唤阿娇的女孩果真人如其名。她一米六几的个子,很是苗条。也不像阿德的女朋友那样妆容艳丽,只稍稍搽了些粉,描了眉,上了薄薄的一层唇彩,配上她精致的五官,无声中释放出一种含蓄耐看的美。

    只是她不如阿龙的侄子阿康那样热情,只简单地打了声招呼,就让到一边,不再说话。

    阿龙的大哥闻声从帘子里转出来,他的个子最高,却有些单薄,还微微地显出驼背的倾向。脸上是饱经沧桑的稳重和淡漠。虽是阿龙的大哥,看起来倒更像隔辈之人。

    不喜言谈、初识拘谨、相形见绌,又被阿康一口一个“婶子”叫着,种种原因加起来,使木沙在这间小屋里不甚自在。结果挡不住阿康活泼健谈,她也就有一句没一句地应答着。

    世间没有不散的筵席,也没有说不完的话,当沉默抵挡不住尴尬的侵扰时,分手就势在必行了。

    从时间上来看,阿龙似乎也没有长谈的打算。喝了水,跟他大哥说了些工作上的话,把手里的西瓜吃完,他们也就起身告辞了。

    现在,他们来到路上,并没有急着回去,而是继续朝前走。

    “怎么样,我侄子帅吧你可不能被他迷住了。”阿龙边走,边笑着打趣木沙。

    “是帅。可他的女朋友也不差呀,挺好看的。”

    “嗯。他女朋友是广东的,他要不是长这么帅,人家也不会大老远地跟着他。这女孩漂亮是漂亮,就是不大好相处,有点瞧不起人。不过我跟她接触得也不多,也许以后熟悉了就好了。”

    “你让我跟人学打扮,不会就是跟她学吧”

    “我是这么打算来着。可又觉得不大合适。她是那么样个人,你也不够活泼,你们未必能处在一起。”

    “我不喜欢打扮,我看她也没怎么打扮呀。”

    “那是今晚,说是没打扮,不也描眉画眼了吗要搁在平时,女人那套,她哪样也少不了。不过她一天什么也不用干,不穿衣打扮还能做什么”

    “那人是你亲哥吗我觉得你们不太像。”

    “那是我堂哥。我爸弟兄三个呢,他是我大伯家的孩子。他虽说是我哥,可不怎么相处,感觉不亲,倒和他的儿子关系好些。我还有一个侄子,我小叔家的,也是一米八几的大个儿,比阿康还帅,不知道迷死了多少小姑娘。他现在正在郑州上大学。”

    木沙沉默地听着,怪不得阿龙嫌她矮,在这样的家族里,她可不是小矮人一个。

    “说这么多干啥什么时候带你回家,你就都认识了。”

    虽说名义上,木沙已经成了阿龙的女朋友,可距离“带你回家”这种话还相差十万八千里。

    听着这种貌似许诺的话,木沙既高兴,又茫然。高兴的是,这个世界上,终究还是有人愿意接纳她,茫然的是这接纳尚且是个问号不说,她心里对阿龙不光是依赖,还有一些抵触,阿龙的言谈举止显然不是她喜欢的类型,虽然她也不明确自己喜欢的类型是什么,还有没有资格追求。反过来,即使自己全心全意、满怀感激地打算跟定阿龙,她也还有一些疑虑无法打消。

    “我们这是去哪儿”说到底,她和阿龙之间,根本没有什么深情厚谊。木沙也就懒得多想,走哪步算哪步吧。

    “去理发。喏,马上就到了。”阿龙指着前面旋转的灯管说。

    “咱们住的小胡同里不就有理发店吗干嘛要上这里来”

    “那家店理得不好。我基本上都来这里理,大家都是老熟人了。”

    看来跟店家是老熟人的不止阿龙一个,光排队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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