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门种田:病弱书生的娘子很彪悍》第114章 比赛做菜

    彩头?
    陈云一怔,旋即反应过来,哈哈大笑:
    “没看出来啊,你这位大才子还挺贪财,说吧,你想要什么彩头?”
    林晓眼珠子转了转,计上心来。
    “既然陈公子如此爽快,那我也不好意思要求的太高,十两银子如何?”
    十两银子?
    众人愕然,这不是在赤裸裸地打陈云的脸吗?
    赢了,他胜之不武!
    输了,他颜面扫地!
    陈云气的脸上的横肉都在颤抖。
    “十两银子,你打发叫花子呢?!”
    “不愿意啊,那就不比了!”
    林晓撇撇嘴,做出要走的姿势。
    “等等!”
    “嗯?改变主意了?”
    “明日晌午,我家酒馆,咱俩各做三道菜,供所有客人免费食用品鉴,你敢吗?”
    陈云阴恻恻的瞪着林晓,咬着牙说道。
    林晓一听,正中下怀,嘴角泛起一抹邪笑。
    这家伙还算有点骨气,竟然敢和自己打赌,看来还不是个孬种,那我就借你的力来大肆宣传一波我的食盐!
    林晓这么做不是信不过金三娘粮油店的实力,而是想通过这次比试让大家更为迅速地接受她制出来的精制盐。
    毕竟万事开头难,想要让人接受新事物,就得先尝一尝新鲜的味道,不然,一切都是枉谈!
    “有啥不敢的,明日晌午就明日晌午,怕你不成?!”
    击掌为盟!
    出了陈云家的酒馆,大家都知道明日的比试林晓必定会赢,因此没有谁替她担忧。
    甚至还在暗地里期待时间快点儿过去,一副看好戏的样子!
    林晓并未直接回客栈,而是独自一人去了金三娘的粮油店。
    金三娘正与玉希林把酒言欢,看到林晓来了,微微一怔,旋即又露出笑容,连忙招呼她坐下。
    玉希林也看到了林晓,不知是酒精的缘故还是其他,他脸色微红,心跳加速,目光痴痴的落在林晓的身上移不开。
    金三娘看到玉希林这般模样,心中不禁升起了一丝疑惑。
    玉公子该不会对林晓……动了春心吧?!
    这也不奇怪。
    在月色的照耀下,一身贵公子装扮的林晓显得异常俊俏。
    白皙似雪的肌肤,一对漆黑如墨的眸子,高挺笔直的鼻梁,还有那微抿的嘴唇……
    别说玉希林了,金三娘看后都忍不住有些怦然心动!
    “林弟,这么晚了,找我有事?”
    金三娘收敛心神问道。
    她的语气依旧很平淡,不像别人一样见到帅哥就两眼冒光,也没有那些小女儿的娇羞之态。
    “姐,有大好事!”
    林晓冲着金三娘咧嘴一笑,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一口洁白如贝壳一般的牙齿闪烁着迷人的光泽。
    金三娘看到林晓的牙齿,心脏猛的一跳,眼中满是惊讶,随即又化作了欣赏和喜爱。
    “什么好事呀?”
    “这件好事你听了一定会乐坏的!”
    林晓卖了个关子。
    金三娘见状,顿时好奇的询问道:
    “到底是什么好事啊?快别卖关子了!”
    “陈家酒馆,你知道不?”
    “知道啊,咋了?”
    陈家酒馆本是京城一家小酒馆,自从酒馆大少爷麻雀变凤凰后,连带着一家人鸡犬升天。
    不仅全家人的户籍从商籍一跃变成了官籍后,陈家酒馆也摇身一变,成为了达官贵人
    最爱去的酒楼之一!
    生意极为火爆!
    “我接受了陈云的挑战,明天晌午我们会在陈家酒馆各自做三道菜,然后免费供人品鉴!”
    林晓笑眯眯的看着金三娘,缓缓道。
    “什么?”
    金三娘大惊,一下子站了起来,震撼不已!
    “你......你说什么?明日晌午要去陈家酒馆比试做菜?”
    “是啊!”
    “你......你疯了?陈家酒馆的厨师都是御厨出身,你……”
    说到这里,金三娘盯着林晓笑吟吟的脸,恍然大悟道:
    “我们有食盐!”
    “对喽!”
    林晓一脸得意道:
    “盐是菜的灵魂,只有盐的质量纯正,做出来的菜味道才能可口,倘若盐不行,纵然是天上的食神下凡也赢不了我!”
    金三娘赶忙接茬道:
    “如果你赢了比赛,他们定会询问你做菜呢秘诀是什么,到那时你把食盐一拿出来,到那时,我这里的食盐绝对会卖断货!”
    说到这里,金三娘眼中精芒暴涨,仿佛看到了无尽的财富在向她招手。
    “正是这个意思!”
    林晓拍了拍手掌,得意的笑道。
    “林弟!”
    金三娘突然握住林晓的手,面露尴尬道:
    “实不相瞒,今天姐跟你说大话了。”
    “哎?”
    “我不是跟你说,你送来的这些食盐我十天就能给你清空嘛~~我试了半天,发现几乎没有人肯过来买,这不,你来之前,我正跟玉公子在商量该如何是好呢!”
    林晓自信一笑:
    “现在不用担心了,我坚信,过了明天,咱们的盐一定会大卖!”
    ……
    次日,林晓等人刚出客栈来到街市上时,这里早已经是熙熙攘攘,热闹非凡了。
    京城与一般的城镇完全不同。
    繁华不仅仅体现在城镇的建设上面,城镇内更是人来人往络绎不绝,各式各样的商贩穿梭其中,吆喝声、叫卖声不绝于耳。
    京城的百姓们很少有吃早点儿的,他们基本上都是在晌午的时候吃晌午饭。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填饱肚子,而且把早饭和午饭合并成一餐,可谓是非常方便。
    穿梭在颇有市井气息的街道中,林晓顿感有些恍惚。
    不知在现代的朋友们都还好吗?
    来到陈氏酒馆,这里用餐的客人比昨天还要多。
    他们个个衣着考究,气度不俗,举止优雅,举手投足间尽是贵族风范,显然都是有钱有势的人。
    “当家的……”
    蓝莲看到这么多达官贵人聚在一起,她不禁慌了神,明知道这次比赛林晓一定会赢,但还是忍不住紧张起来。
    “没事,不要紧张,一切有我!”
    林晓伸手拍了拍蓝莲的肩膀,示意她放宽心。
    蓝莲闻言,稍稍安下心来,但手仍旧紧紧拽住林晓的衣角,不敢松开一分。
    “哟,林大才子,你怎么才来呀!我还以为你怂了,不敢来了呢!”
    陈云见到林晓进门,立刻阴阳怪气道。
    他身旁的狗腿子们也纷纷讥讽的笑起来,看他们的神情,显然是不将林晓看在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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